天色渐暗,山庄的路灯渐渐亮起,橘黄色的灯光沿着蜿蜒的道路像珠子一样串连在一起,将山庄的轮廓勾勒得温柔而宁静。

    蓝灰色的天幕,铺排着璀璨的星辰,淡淡星光落进人工湖湖面,又是另一片星河。

    乔陆单手握着马克杯,侧倚在墙壁上,出神地凝望正在厨房里,埋头切土豆的陆泽修,冷白的灯光照在他脸上,眉目都变得清晰起来,睫毛根根分明。

    他用一根皮筋把后面微长的头发扎起来,松松散散的,很有型,额头两侧均有碎发散落,都被随性地挂至耳后。

    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看他,不用再去偷瞄,这种无压力的欣赏 ,让她觉得心安。

    她不知道陆泽修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做饭。

    以前一个连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的人,现在竟然能熟练地切菜、炒菜,而且闻着味道还不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记忆里,这位也是娇生惯养的爷,从小得天独厚,应有尽有。

    曾经还一根手指转着篮球,骄傲又认真地对她说“小爷我的这双手可金贵着呢,除了打篮球,只能伺候媳妇儿。”

    当时她没明白他话里的暗示,只是很不爽地怼回去“既然你的手这么金贵,那就去伺候你媳妇儿吧”

    现在想想还真是可笑,回答得什么跟什么,怪不得某人三天都没联系她,估计早就气吐血了。

    仅有的那么一次暗示性的表白,就这么被她愣头愣脑的错过了,后来,他们仍旧愉快的相处,可陆泽修再没有向她表过白。

    难道,陆泽修就是从那时把她当妹妹的

    所以,这事儿怨谁。

    怨她

    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乔陆心里莫名堵得慌。

    明明还在为他的不辞而别生闷气,转眼间又因为捕捉到当初未曾留意的细枝末节,而有了新想法。

    乔陆放下手里的马克杯,转身走向院子里的秋千,兴致缺缺地坐在上面,两只脚踩着地,毫无节奏地晃来晃去。

    突然,一个红彤彤的东西出现在她眼前,吓了她一大跳,正要大火,可在看清那玩意儿后,不由怔住。

    灯光下,那串糖葫芦裹着一层焦黄色的糖衣,晶莹剔透的,特别让人有食欲。唯一的败笔,则是那根格格不入的筷子,然而,那只捏在筷子末端上的修长手指,骨节分明,漂亮至极。

    乔陆不禁看得入迷。

    “愣什么,赶紧拿着,吃完再感动。”陆泽修举着糖葫芦在她眼前晃了晃,见她迟迟不接,直接塞进她手里。

    “我还没说要吃。”乔陆低头看着鲜红的山楂,那颜色美得直勾人食欲,的确想尝上一口,但又不想就这么轻易接受。

    陆泽修垂眸看着端起架子嘴硬的乔陆,还真是原来的配方,原来的味道,与他刚认识她那会儿,状态一模一样,生怕接受别人的好意,就丢了面子。

    遇见这种情况,通常得哄。

    他伸手捏了捏乔陆的右脸,语气不自觉放柔“特意给你串的,山楂可以开胃,我怕你食欲不太好。”

    措不及防又被捏脸,乔陆心中一悸,手指不自觉攥紧糖葫芦,不过这次,她没有再闪躲。

    陆泽修勾了勾唇角,指腹在她光滑的小脸上来回摩挲,像是在抚摸自己珍贵的宝物,贪恋而不舍。

    “听话,把糖葫芦吃完,进屋吃饭。”

    被捋顺毛的乔陆,淡淡“嗯”了一声,低下头,乖乖吃起糖葫芦。

    其实乔陆对糖葫芦并不感兴趣,因为山楂虽然是酸的,但含糖量却很高,她身为艺人,需要严格把控每天的热量射入,这串糖葫芦,就是她一顿晚餐的热量。

    但因为是某人做的,她吃得不亦乐乎。

    如果被许美莎知道她在录节目期间,不止吃了糖,还啃了糖葫芦,绝对杀到现场,让她当场背诵食物热量表。

    吃到第三颗时,乔陆偏头看向倚靠着树干,望着头顶那轮明月发呆的陆泽修“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做饭”

    陆泽修看向她,黑眸有神,眸光澄澈“在美国。”

    乔陆睫毛微颤。

    沉默半晌,才重新开口“原因。”

    她不相信陆泽修会无缘无故学做饭,像他那样桀骜又洒脱的人,从小衣食无忧,少爷脾性,就算去了美国独自生活,也不可能变成居家过日子的乖男人。

    “干嘛突然问这个,”陆泽修似乎不愿多提,但还是把话回答得滴水不漏“美国的汉堡包我吃吐了,实在想念我家阿姨做的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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