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正走在蜀地一座小城的路上,他着一身烟笼灰的长衫,银色的长发用玉簪竖起,露出一副好颜色,脸上含着浅笑,显然心情非常悠闲舒畅。

    这是他自离开封神殷商之后,系统再次为他申请的度假世界,甚至为了避免不必要因缘纠葛,谭昭如今仍旧用着比干的身体。

    换句话说,此时此刻的谭某人,依旧没有心。

    系统宿主,比干毕竟是凡人之躯,即便有你灵魂力量的淬炼,也就只能经历这一次空间穿越而已。

    明白明白,唐时的蜀地啊,我终于可以吃上一顿好席宴了。

    他以前觉得秦朝的饮食已经够粗犷了,后来去了殷商,他才明白“一山更有一山高”,即便他后来入了金仙境界已经不用恰饭,但有美食吃,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这是他来到这座城池的第三日,差不多已经将这座城所有的饭店都光临了个遍,连巷子里的苍蝇馆子都没落下,可以说是将美食探店做到了极致。

    说起来,我的法力为什么不好使了

    系统你想毁了这个世界吗

    谭昭夹着个香菇肉丸,终于意识过来小世界

    没错,而且还是比较稚嫩的小世界,此时是公元741年,请宿主自行摸索。

    谭昭记性好,立刻意识到此时是唐玄宗时期,也就是盛唐啊,哎呀他就喜欢这种太平盛世,于是他心情就更好了,又加了三个菜。

    他想得开,大世界虽然能飞天遁地,但他本来就是人,小世界也不差啊,不仅安稳,还低危,他还有剑,不是什么大问题。

    从这家叫做溪水楼的酒楼出来,天色已经擦黑了,谭昭走在路上,盘算着自己度假的一二三四五条计划,现在是初夏,蜀中炎热,要不往北走

    但他其实蛮想去江南逛逛的,不拘扬州还是西子湖畔,只可惜春日已经过去了,要想看春日里的江南烟雨,只能等明年了。

    想着想着,他就做下了明日离开这里的打算。

    今夜的天,格外得黑。

    天空中一颗星子都没有,残月被厚厚的云层挡着,偶尔能透出一丝血色来,空气里有着浓重的水汽,恐怕不久就要有一场大雨。谭昭行至无人处,抬头看了看墨色的天空,皱了皱眉,随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将他吸引了过去。

    虽不能用灵力,但谭昭本就是一个出色的剑客,他当初练剑,就是因为不能修炼内功心法。再者说长生诀他修炼多年,又有小可爱邪帝舍利阿曜的积攒,谭某人完全不在怕的。

    他足尖轻点,片刻后就落在了一家高门大院的屋脊上。

    谭昭认得这家人家,应该说在这座城池里,莫家堡本就非常有名,房子造得大又亮,当家主母又是天府钱庄的千金,据说还是武林世家,在本地很有名声。

    谭某人作为外地人,曾经路过莫家堡,当然那时他对江湖势力并不感兴趣,所谓认得,也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一户人家而已。

    而今,他站在莫家堡最高的屋脊上,一声闷雷响过天空,随后不过片刻的时间,大雨迅猛而至。

    谭昭没带伞,但好在他是个体面人,奢侈地用着内力隔绝了大雨。

    就在大雨落下的刹那,从屋里奔出了一个提剑的妇人,她身上带着血腥味,脸上既悲又痛,但她脚下的步子却不慢。

    但她不慢,追她的人却比她更快。

    虽然雨很大,但谭昭还是看清楚,追这美妇的,竟是个五六岁的孩子,但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孩子。

    他身量瘦削,却是满身皮肤皆黑,特别是裸露在外的背部和左臂,全部被紫黑所蔓延,至胸口,有个奇怪的印记。

    这是毒,谭昭断定道。

    而此时此刻,这孩子就像个野兽一般扑向妇人,妇人不愿以剑抵挡,故而身上又添了新伤,而就在小孩的利爪伸向妇人的喉间时,妇人忽而高喊“我的雨儿啊”

    只可惜孩子毫无所动,甚至去势不减直取妇人要害。

    雨水冲刷,谭昭仍能闻到遮掩不住的血腥味,那是从屋子里面飘出来的,有人死了。

    谁杀的

    谭昭望向庭院里几已入魔的黑小孩,片刻后,他身形一动,伸手握住了即将要掐断妇人喉咙的那只小黑手。

    美妇骤然解脱,立刻呕出一口鲜血,她既惊且喜,刚要说我儿身体特殊,寻常人碰之便会受伤,抬头就瞧见大雨落下来,此人却不沾一丝。

    混江湖的,没点儿眼力劲的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美妇立刻明白,她遇上了绝顶高手

    “多谢大侠”

    随后她想要扑过去看儿子,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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