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自元琛说了要带她去山丹马场之后,翁季浓就一直在期待着,早早的收拾好了衣物。

    果然没两日元琛将练兵事宜交于了副将章裕远,抽出三天时间带着翁季浓去了马场。

    山丹马场位于大马营马场,在祁连山冷龙岭北麓,地势辽阔平坦。

    刚进入马场,翁季浓就看到了成群结队的骏马,那些马儿全是血统纯正的山丹马,肥壮凶悍强壮,四驱高长粗大,毛发光亮,看着便知养得极好。

    翁季浓心情激动,不由的探身出了马车的窗户。

    元琛驱马走到一旁,笑着朝她伸出一只手。

    翁季浓仰头看他。

    元琛脸上带着鲜少可见的意气风发,不经让她记起这位身经百战的大都督也才不过二十六岁。

    翁季浓笑开,露出整齐洁白的贝齿,弯腰回了车厢。

    元琛微楞,一股失落闪过心头,将要收回手掌。

    只听见“咚咚”几声,车帘从里面打开,一道倩影飞快地钻出马车。

    翁季浓立在马车前板上,伸着手,等他从后面过来。

    元琛暗沉的目光落到翁季浓身上,收紧缰绳,长臂一捞。

    瞬间,翁季浓稳稳地落到了他身前。

    元琛驾马飞奔,身后是春芜的惊呼和侍卫们的喝彩。

    翁季浓穿着明黄色的襦裙,下裳层层叠叠,繁琐精美,迎风飘扬在马身两侧,像极了一朵盛开的芍药花。

    元琛畅意的笑声在翁季浓耳畔响起,翁季浓也莫名跟着傻笑起来。

    绕着临近的小溪转了一圈,元琛才停下来,抱着翁季浓下了马。

    翁季浓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过会儿还要见人,元琛知道她最讲究,手掌生疏的把她的飞起的毛发抚平,再扶好歪斜的簪子。

    刚整理好,被他们甩在身后的侍卫们和马车才赶上。

    春芜匆匆下了马车,上上下下仔细观察了翁季浓,见她完好,才放心。

    翁季浓笑呵呵的安抚她“没事儿,哥哥马术厉害着呢”

    春芜没好气的给她系好披风,这两个主子,一个鲁莽,一个冲动,方才看着翁季浓突然从马车上飞起来,快要把她吓死了。

    阿郎平日里看着沉稳冷酷,怎么今日倒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带着她们娘子胡闹

    这时马场的管事也过来了。

    “奴见过阿郎,夫人。”管事薛进躬身行礼。

    听他称呼,并不像旁人一样称元琛为都督,翁季浓便知他是元家的家仆,心里多了几分亲近,忙叫他不必多礼。

    薛进垂眸看到主家阿郎还牵着新夫人的手不放,心里有了计较,更为恭敬了。

    元琛寻问他这几日马场的情况。

    “一切太平,自上次您来过,马场再也没有遇到偷袭,”薛进禀道,“前几日奴带人统计了今年新生马匹的数目,较之去年,多了六百五十匹。您瞧那边饮水的几匹小马就是才出生的,这几日天气好,马儿都放出来吃草了,每日在外待上七个时辰。”

    元琛知道他为着马场一向是尽心尽力,赞了他几句。

    薛进得了他的夸赞,道了几声不敢,不过显而易见的开心起来,细致的给翁季浓讲着山丹马场的情况。

    不过是些马儿每日的作息,用草量这些无趣枯燥的事儿,翁季浓却也听得津津有味。

    元琛捏捏她的手“先去帐内休息,还是先去看你的马。”

    翁季浓眸子一亮,当然是去看她的马了。

    在薛进的带领下,两人来到马厩。

    薛进提前得到消息,没有放那两匹马出去,毕竟马场太大,以防临时寻不到。

    穿过一排排长而宽的马厩,众人来到一个单独的马厩前。

    翁季浓的两匹河曲马与前面的山丹马对比,小巧许多。

    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也不如山丹马悍威,是两匹外形漂亮,性情温和的骏马。

    一只通体乌黑,毛发光亮,另一匹是栗色的马儿,只颈部鬃毛有一撮黑色的。

    “给他们取个名字吧”元琛带着翁季浓的手一起抚摸着马的鬃毛。

    “这匹黑色的马儿叫绿墨,栗色的叫红梅。”翁季浓欢喜极了,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

    “夫人学问高,都是好名字。”薛进道。

    翁季浓弯弯眼睛,转头问元琛“哥哥的马叫什么名字”

    元琛的那匹马,翁季浓被他带着骑了两次了。

    元琛轻咳一声“红枣。”

    他的马可是上过战场的战马,说是马中将军也不为过,翁季浓以为他会有个威风凛凛的名字,没想到会是这么随意的红枣。

    薛进机灵的说“阿郎的那匹马是个脾气倔的,又爱吃红枣,取旁的名字,他都不理,只有叫红枣,那马才听话。”

    翁季浓求证似地看向元琛。

    元琛严肃地点点头。

    翁季浓感叹,她是知道马儿通识人性的,但没想到会这般聪明,生怕自己的马儿不喜欢她取的名字,忙拿起马槽里的干草分别喂了两只马儿。

    “你们喜欢这个名字是不是呀”

    绿墨和红梅也十分听话,咬着她手里的干草咀嚼吞食。

    翁季浓小下巴得意地抬起,像是告诉元琛她的马儿听话,和她有缘分。

    再在马厩待了会儿,翁季浓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走前还告诉绿墨和红梅,说她明日带他们出去。

    “喜欢”元琛看她飘飘然的样子,好笑。

    翁季浓小脑袋啄米似得点得又快又密,语气真诚“特别喜欢,谢谢哥哥。”

    “等回去写信告诉我的那些好友们,她们肯定羡慕极了。”翁季浓摇着他的手臂,欢快地说道。

    “不过,她们不曾见过草原的辽阔,骏马的威武,或许也会觉得我说得夸张呢”

    北地贵女爱骑马蹴鞠,南方娇娇喜舞文弄墨。

    翁季浓觉得她的好友们可能无法感同身受,不免有些可惜。

    “等以后有机会,我定会在吴郡开一座马场。”翁季浓脆声说。

    元琛当然是顺着她的话讲“好,到时候我给你马。”

    翁季浓靠着他的手臂嘻嘻笑,觉得他真好,心里甜滋滋的。

    两人歇息的地方,是往常元琛过来视察时住的帐篷,毕竟不是常住,马场准备的帐篷不如康安草原的大,元琛又不是享乐的性子。

    帐篷小小的一只,里头只摆了一张榻和一只桌案,是极简单的。

    翁季浓虽说平日里精细惯了,但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小娘子,再说此番过来并不是度假,是为了学骑马。

    她的心思也不在住所上面,所以并没有嫌弃。

    倒是元琛心中动荡,每发觉翁季浓新的一面,都会给带来他惊喜。

    她出身簪缨世族,本应是循规蹈矩,古板恪守的性子,却可以穿着华丽的衣裙跟着他驰骋草原,朗声大笑。

    她娇滴滴的,惯会享受又不曾吃过苦,但是住在简陋的帐篷里,却一句抱怨的话都也没有。

    可想翁家长辈将她教养得极好,宠爱并不娇惯。

    今儿她太过兴奋,在马场上兴奋地转了许久,累着了,小脑袋埋在他颈窝,竟打起了浅浅的鼾声。

    元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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