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府云阳州的街头
一家名为“玉琼脂”的胭脂铺内,掌柜的傅宛鸳正倚靠在柜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得摇着手里的团扇,笑靥如花的与面前的男子说着什么。
阳光透过窗户点点的洒进屋内,细细碎碎的落在了她的身上,明媚耀眼。
东越国的女子皆以端庄美,秀丽为姿,可傅宛鸳却偏生得与这端庄二字半点沾不上边。
小巧的檀口嘴角微微勾起,眉眼含水,眼尾处微微挑起,一点红色的细小的朱砂痣落在眼睛下方,说不出的千娇百媚,随随一眼,似也能将人的魂儿勾了去。
一袭掐了金丝的红色纱裙勾勒着盈盈可握的细腰,摇着团扇的细白胳膊从大袖里露了出来,手腕上串着的银铃随着晃动不时的发出轻响,煞是好听。
“沈公子今日又给哪家小姐挑胭脂来了”
“宛娘可莫要冤枉我。”
对面的男子俯身靠近傅宛鸳轻佻的说“本公子心里可只有宛娘一人,”
傅宛鸳轻嗤一声,心中不屑,拿起手中的团扇抵在了沈崇胸前,阻止了他的靠近,挑着眼尾嗔道“沈公子莫要乱说,我可是有夫之妇”
这沈崇是什么人,风流纨绔一个,平日里见惯了女人的把戏,此刻只当她是在欲擒故纵。
再说了,一个出嫁当天就死了相公的女人,算什么有妇之夫。
沈崇言辞凿凿“只要宛娘点头,本公子明个儿便差人来提亲,纳你进门。”
尽管傅宛鸳生的貌美,可说到底也是个嫁过人的寡妇,不过娶进门做个妾室倒也无妨。
傅宛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上却笑意不减“沈公子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贝齿轻咬了下唇,似娇似怒“你若不买东西就赶紧走,不要耽误我做生意。”
“买怎么不买”沈崇见傅宛鸳又娇又怜的模样,就差骨头没酥了
“ 每样都来十份,送与宛娘”说着从身上掏出两锭银子放在柜台上,动作可谓相当豪气
傅宛鸳倚在门边看着乐呵着走远的沈崇,掂了掂手中的银子“还真是人傻钱多。”
自己来云阳州也有半年了,期间沈崇便时不时的就来“送”银子。可这半年过去了连她的衣角都没碰到过,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乐呵的。
半年前她还是一个穿高跟鞋挤地铁的白领,一天晚上在家里浴缸泡澡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醒来就已经穿越到了投湖自杀未遂的“傅宛鸳”身上。
说来也怪,她竟然连带着拥有了一些原主的散碎记忆。
原主“傅宛鸳”生母早死,亲爹没过一年就娶了继室王氏,后来生下王氏生了儿子之后,亲爹更是对她不闻不问,半年前更是听了王氏的教唆把刚满十六岁的她嫁到镇上的大户刘家给他们的病秧子儿子冲喜。
与其说是嫁女儿还不如说是卖女儿,王氏收了银子哪里还管“傅宛鸳”愿不愿意。
由得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按着头就将人塞进了轿子。
可是没想到刘家那个病秧子连新娘盖头都来不及掀就咽气了,可怜的原主就在连夫君的模样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成了寡妇。
刘家当场就要把她退回去,可她那亲爹后娘哪里舍得把到手的礼钱还回去,直接放话不认这个女儿。
“傅宛鸳”哪里受得这样的屈辱,大恸之下便投了湖。
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现在的傅宛鸳了。
那刘家也被她的举动给吓住了,这么强硬的性子,若是留在家中指不定出什么乱子。反正没下婚书,户籍也没来得及办。见人给救回来了,赶紧给了点银子就这么给打发走了,就当是破财消灾了。
真正的“傅宛鸳”早就香消玉殒了,她可不会投湖自尽,拿着刘家给的银子半点没含糊,爽快走人。
没有回家,而是一路从乡下到了省会云阳,半道儿还捡了一个正在被老乞丐打骂得的小乞丐,给他取了名字,叫风间。
两人到了云阳便在这租了这个铺子,安了家,而沈崇就是这铺子的主人家沈员外的独子。
那时自己身上只有刘家给的几两碎银子,她却以几乎白送的价格从沈崇手里租下了这地段极好沿街的铺子。
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原身本就生的貌美,但偏偏模样太过艳丽娇俏,才初初十六,身段就已经出落的玲珑有致。
以至于常常被王氏指着鼻子骂狐狸精,原主本就性子软弱,加之爹不疼娘不爱的更是整日唯唯诺诺,低眉顺眼的,平日里走路也总是低着头含着胸,也没件像样的衣服,不是洗得发白就是又大又宽的,将她的好模样藏了个十成十。
她自己原本的脸长得虽说也好看,却偏偏是“性冷淡”高级脸那一类,平时讲话、做事都得端着才衬得起那张脸。
一直就嫌自己长不的够娇俏,所以反倒更是喜欢现在的模样。
其实她也想娇滴滴的被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嘤嘤嘤
要说二人之间应是一点不相像的,偏偏她眼尾下那一点嫣红的朱砂痣与原主如出一辙,让二人凭空多了两三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
傅宛鸳原本业余就是一个有着十几万粉丝的古风美妆小博主,所以
一家名为“玉琼脂”的胭脂铺内,掌柜的傅宛鸳正倚靠在柜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得摇着手里的团扇,笑靥如花的与面前的男子说着什么。
阳光透过窗户点点的洒进屋内,细细碎碎的落在了她的身上,明媚耀眼。
东越国的女子皆以端庄美,秀丽为姿,可傅宛鸳却偏生得与这端庄二字半点沾不上边。
小巧的檀口嘴角微微勾起,眉眼含水,眼尾处微微挑起,一点红色的细小的朱砂痣落在眼睛下方,说不出的千娇百媚,随随一眼,似也能将人的魂儿勾了去。
一袭掐了金丝的红色纱裙勾勒着盈盈可握的细腰,摇着团扇的细白胳膊从大袖里露了出来,手腕上串着的银铃随着晃动不时的发出轻响,煞是好听。
“沈公子今日又给哪家小姐挑胭脂来了”
“宛娘可莫要冤枉我。”
对面的男子俯身靠近傅宛鸳轻佻的说“本公子心里可只有宛娘一人,”
傅宛鸳轻嗤一声,心中不屑,拿起手中的团扇抵在了沈崇胸前,阻止了他的靠近,挑着眼尾嗔道“沈公子莫要乱说,我可是有夫之妇”
这沈崇是什么人,风流纨绔一个,平日里见惯了女人的把戏,此刻只当她是在欲擒故纵。
再说了,一个出嫁当天就死了相公的女人,算什么有妇之夫。
沈崇言辞凿凿“只要宛娘点头,本公子明个儿便差人来提亲,纳你进门。”
尽管傅宛鸳生的貌美,可说到底也是个嫁过人的寡妇,不过娶进门做个妾室倒也无妨。
傅宛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上却笑意不减“沈公子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贝齿轻咬了下唇,似娇似怒“你若不买东西就赶紧走,不要耽误我做生意。”
“买怎么不买”沈崇见傅宛鸳又娇又怜的模样,就差骨头没酥了
“ 每样都来十份,送与宛娘”说着从身上掏出两锭银子放在柜台上,动作可谓相当豪气
傅宛鸳倚在门边看着乐呵着走远的沈崇,掂了掂手中的银子“还真是人傻钱多。”
自己来云阳州也有半年了,期间沈崇便时不时的就来“送”银子。可这半年过去了连她的衣角都没碰到过,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乐呵的。
半年前她还是一个穿高跟鞋挤地铁的白领,一天晚上在家里浴缸泡澡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醒来就已经穿越到了投湖自杀未遂的“傅宛鸳”身上。
说来也怪,她竟然连带着拥有了一些原主的散碎记忆。
原主“傅宛鸳”生母早死,亲爹没过一年就娶了继室王氏,后来生下王氏生了儿子之后,亲爹更是对她不闻不问,半年前更是听了王氏的教唆把刚满十六岁的她嫁到镇上的大户刘家给他们的病秧子儿子冲喜。
与其说是嫁女儿还不如说是卖女儿,王氏收了银子哪里还管“傅宛鸳”愿不愿意。
由得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按着头就将人塞进了轿子。
可是没想到刘家那个病秧子连新娘盖头都来不及掀就咽气了,可怜的原主就在连夫君的模样都没见过的情况下就成了寡妇。
刘家当场就要把她退回去,可她那亲爹后娘哪里舍得把到手的礼钱还回去,直接放话不认这个女儿。
“傅宛鸳”哪里受得这样的屈辱,大恸之下便投了湖。
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现在的傅宛鸳了。
那刘家也被她的举动给吓住了,这么强硬的性子,若是留在家中指不定出什么乱子。反正没下婚书,户籍也没来得及办。见人给救回来了,赶紧给了点银子就这么给打发走了,就当是破财消灾了。
真正的“傅宛鸳”早就香消玉殒了,她可不会投湖自尽,拿着刘家给的银子半点没含糊,爽快走人。
没有回家,而是一路从乡下到了省会云阳,半道儿还捡了一个正在被老乞丐打骂得的小乞丐,给他取了名字,叫风间。
两人到了云阳便在这租了这个铺子,安了家,而沈崇就是这铺子的主人家沈员外的独子。
那时自己身上只有刘家给的几两碎银子,她却以几乎白送的价格从沈崇手里租下了这地段极好沿街的铺子。
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原身本就生的貌美,但偏偏模样太过艳丽娇俏,才初初十六,身段就已经出落的玲珑有致。
以至于常常被王氏指着鼻子骂狐狸精,原主本就性子软弱,加之爹不疼娘不爱的更是整日唯唯诺诺,低眉顺眼的,平日里走路也总是低着头含着胸,也没件像样的衣服,不是洗得发白就是又大又宽的,将她的好模样藏了个十成十。
她自己原本的脸长得虽说也好看,却偏偏是“性冷淡”高级脸那一类,平时讲话、做事都得端着才衬得起那张脸。
一直就嫌自己长不的够娇俏,所以反倒更是喜欢现在的模样。
其实她也想娇滴滴的被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嘤嘤嘤
要说二人之间应是一点不相像的,偏偏她眼尾下那一点嫣红的朱砂痣与原主如出一辙,让二人凭空多了两三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
傅宛鸳原本业余就是一个有着十几万粉丝的古风美妆小博主,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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