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绯歌越想越觉得她那王爷老子真不是个好人,虽为这天下建了不世之功,可那手底下的鲜血她都不好意思提报仇这事。
古有凌迟之刑,可片三千多刀。绯歌算了一下她那老子犯下的累累血债,发现就是将他们父女俩一起片上七千多刀,七千多片肉肉也不够受害者家属分的。
这么一想,报仇都有点不够理直气壮了诶
哪一个朝代的兴盛衰亡都少不了血腥和杀戮。哪一场政变,也都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
然而若她的王爷老子只是个普通听令的将士,那绯歌还能狡辩一回她老子也是奉命行事,国之利器。但问题是她老子就是下命令的那个人呀。
虽然乱世一般用重典做威慑,但也不应该是这种重法吧
所以抛开那些正史和血腥,绯歌将报仇这件事情说成了清理门户的家事。
来吧,互相伤害吧,让我们来赴一场儿女情长,爱恨情仇吧。
ˉ ̄
绯歌七八岁,已经是个粉琢玉雕的精致小少女了。身上的衣裙又是那种好料子裁制的。这样的小姑娘走在街上,更容易被拐。
在被拐这方面极有经验的绯歌,一出门就叫了二门外的一个粗使婆子跟着,不然今儿出去怕是又要换地图了。
摸摸自己的脸,绯歌想到贾赦强求鸳鸯那段。说不定多年后,她也能值个千八百两的银子呢。
睿亲王府原是在前朝重华宫的旧址上改建的,殿宇辉煌,宏伟壮丽,甚至一度超过了皇宫。沿着东华门外一路朝东走,绯歌二人走了许久才走到睿亲王府的正门。
七载金縢归掌握,百僚车马会南城。
曾经此间主子征蒙古,伐朝鲜。灭了李自成,诛了张献忠。战功卓著、也残暴无度。如今不过几年光景,朱红色的大门贴着封条,王府所在的这片区域,全是萧条和斑驳落没。
若是换了旁的地方和身份,绯歌一定会遗憾没有手机不能拍照发微博,朋友圈。如今心情复杂的绯歌都形容不出来,于是只在王府门前微微驻足看了几眼,便和贾家的粗使嬷嬷去衙门了。
青天白日,身边还有外人,好在她今天的目的主要就是踩点,现在知道了具体位置,绯歌便准备等一个月黑风高的日子再过来。
绯歌去衙门登记,说她是京城人士,三岁被拐,只记得自己姓苏名绯歌。问这几年京城可有姓苏的人家丢过小孩。
至于如何相认,绯歌表示一个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没有什么胎记。
其实不过绯歌身上除了那个气哨外,还有两处胎记。
一处在左手腕内侧,一处则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样子有些像被狗啃过一口的月饼。
当初王爷老子就让人将她手腕上的这个胎记画下来交给暗部用以确认身份。
也正是如此,绯歌自打被奶娘丢到瞎眼婆婆这里后,绯歌便找了块布系在手腕上当护腕了。
后来到了荣国府,小银镯子,各种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开始的布制护腕。
因胎记是红色的,所以绯歌将能拿到的各种红色珠子编成一条宽宽的手串,然后系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挡住了手腕上的胎记。
话回当下,这些事情,除了绯歌这个生而知之的当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会如此。此时绯歌报案寻亲,这操作也是够清奇的了。
从衙门出来,因荷包比脸干净,绯歌也就没再街面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嬷嬷回了贾家。
因绯歌请了一天假,这会儿回来便也没去
绯歌越想越觉得她那王爷老子真不是个好人,虽为这天下建了不世之功,可那手底下的鲜血她都不好意思提报仇这事。
古有凌迟之刑,可片三千多刀。绯歌算了一下她那老子犯下的累累血债,发现就是将他们父女俩一起片上七千多刀,七千多片肉肉也不够受害者家属分的。
这么一想,报仇都有点不够理直气壮了诶
哪一个朝代的兴盛衰亡都少不了血腥和杀戮。哪一场政变,也都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
然而若她的王爷老子只是个普通听令的将士,那绯歌还能狡辩一回她老子也是奉命行事,国之利器。但问题是她老子就是下命令的那个人呀。
虽然乱世一般用重典做威慑,但也不应该是这种重法吧
所以抛开那些正史和血腥,绯歌将报仇这件事情说成了清理门户的家事。
来吧,互相伤害吧,让我们来赴一场儿女情长,爱恨情仇吧。
ˉ ̄
绯歌七八岁,已经是个粉琢玉雕的精致小少女了。身上的衣裙又是那种好料子裁制的。这样的小姑娘走在街上,更容易被拐。
在被拐这方面极有经验的绯歌,一出门就叫了二门外的一个粗使婆子跟着,不然今儿出去怕是又要换地图了。
摸摸自己的脸,绯歌想到贾赦强求鸳鸯那段。说不定多年后,她也能值个千八百两的银子呢。
睿亲王府原是在前朝重华宫的旧址上改建的,殿宇辉煌,宏伟壮丽,甚至一度超过了皇宫。沿着东华门外一路朝东走,绯歌二人走了许久才走到睿亲王府的正门。
七载金縢归掌握,百僚车马会南城。
曾经此间主子征蒙古,伐朝鲜。灭了李自成,诛了张献忠。战功卓著、也残暴无度。如今不过几年光景,朱红色的大门贴着封条,王府所在的这片区域,全是萧条和斑驳落没。
若是换了旁的地方和身份,绯歌一定会遗憾没有手机不能拍照发微博,朋友圈。如今心情复杂的绯歌都形容不出来,于是只在王府门前微微驻足看了几眼,便和贾家的粗使嬷嬷去衙门了。
青天白日,身边还有外人,好在她今天的目的主要就是踩点,现在知道了具体位置,绯歌便准备等一个月黑风高的日子再过来。
绯歌去衙门登记,说她是京城人士,三岁被拐,只记得自己姓苏名绯歌。问这几年京城可有姓苏的人家丢过小孩。
至于如何相认,绯歌表示一个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没有什么胎记。
其实不过绯歌身上除了那个气哨外,还有两处胎记。
一处在左手腕内侧,一处则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样子有些像被狗啃过一口的月饼。
当初王爷老子就让人将她手腕上的这个胎记画下来交给暗部用以确认身份。
也正是如此,绯歌自打被奶娘丢到瞎眼婆婆这里后,绯歌便找了块布系在手腕上当护腕了。
后来到了荣国府,小银镯子,各种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开始的布制护腕。
因胎记是红色的,所以绯歌将能拿到的各种红色珠子编成一条宽宽的手串,然后系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挡住了手腕上的胎记。
话回当下,这些事情,除了绯歌这个生而知之的当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会如此。此时绯歌报案寻亲,这操作也是够清奇的了。
从衙门出来,因荷包比脸干净,绯歌也就没再街面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嬷嬷回了贾家。
因绯歌请了一天假,这会儿回来便也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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