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13) (2/2)
立刻就会去办。
搞清楚自己的心思之后,景炀便不再犹豫,迅速让助理给他整理了最热门、可实施度最高、成功可能性最高的追求方案若干,他自己研习一段时间后,进行适当的删减调整,经过多次修订,制定了一份科学合理的追求计划。
景炀自认为,他这份计划的成功性还是挺高的,首先,他旁敲侧击打听过灵歌的性向和对同性恋的看法。
结果灵歌的回答让他喜出望外,在他那个世界,竟然有男人和男人结契这种事,而且还不少见,是有官方文书的正统婚姻关系,甚至他有朋友就跟男人结了契。
灵歌说他不会在乎恋人的性别,只要喜欢上了,男人女人都无所谓。
最大的隐患消除,剩下的就是追了。
不是景炀自夸,他觉得,他个人条件还算不错的,外貌长相气质家世个人能力都不差,有一定社会地位,能够护住自己的同性恋人。
最重要的是,他和灵歌有一定感情基础,灵歌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是教导灵歌的领路人和保护者,哪怕是雏鸟效应,他对于灵歌来说也该是特别的。
其实景炀的追求计划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无非是要对灵歌好,多制造一些浪漫打动人心的相处,努力展现自己的优势以获得灵歌的好感。
对于景炀来说,最难的反而是制造浪漫,在他看来,助理整理的那些所谓浪漫的举动,大都无趣而没有意义,但是既然那么多人认同,或许是有用的吧。
而对灵歌好,早就成了他的习惯,景炀试图让自己做得更加周到细致,处处贴心呵护。
以前是当弟弟,现在是当追求者,看灵歌处处顺眼,恨不能将一颗心捧给他。
然而他只稍微改变了一下跟灵歌相处的态度,甚至还没来得及实施计划中的第一项浪漫约会,灵歌主动跟他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景炀仍记得自己当时的惊愕无措,他冷静了片刻,承认般问道“你怎么知道”
灵歌笑了“你的眼睛告诉我的。”
他在这个世界学了一句话,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觉得很有道理。
前世他学戏,师傅跟他讲,眼睛里得有戏,其实就是眼神都有感情的意思。
从初学观察别的名角,到自己入戏带着观众入戏,他习惯了时时注意别人的眼睛,分析眼神里的含义。
以前景炀看他,疼爱呵护,那是单纯的兄长守护幼弟的眼神,可现在景炀的眼神已经变了,他见过太多这种充满爱意的眼神,不是哥哥对弟弟,是男人对自己喜欢的人,深藏着占有欲。
景炀早就知道灵歌对人的情绪很敏感,万万没想到他敏感到这个程度,还没怎么来得及追人,就被他发现了。
他倒也坦然,直言道“对,我喜欢你,恋人的那种喜欢,我想追求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灵歌一双潋滟的桃花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他“我没喜欢过人,也不知道怎么喜欢别人。”
隐隐松动的口吻,暗示性的话语,让景炀激动得难以自抑。
“没关系,我教你,不对,我也不会,我们一起学习,好不好”问出最后一句,景炀的心跳的飞快。
灵歌抿着唇,轻轻点了下头。
从那一刻起,景炀多了个心头肉,比之前还要宠着护着,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爱的不知道怎么是好。
书房里,灵歌跟夏琛交流完这段时间各自的经历,也正在说景炀。
“他对我很好,比任何人都好,我晚上吸收月华不睡觉,骗他说失眠睡不着,他整夜不合眼地陪着我哄我睡。饭店里我多吃一两口的饭菜他都会记着,偷偷跟厨师学了在家做给我吃。我说想演戏,他明明不愿意我当演员,还是帮我安排了角色,我知道他对我有多好,再不会有人比他对我更好了。”
灵歌说起景炀的时候,两眼熠熠发光,脸上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笑容。
夏琛想要劝阻的话噎在喉咙里,难过道“要是、要是他发现你的身份了怎么办”
灵歌睁大眼睛“我可以不吸血,一口都不喝,他怎么会发现我查过了,这个世界有的人生病了眼睛会变成红色,他就是这么以为的。”
僵尸吸血是本能,哪怕不化骨可以通过月华补充能量,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他们身体依旧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
灵歌愿意抑制本能,可见他是真的对景炀动心了。
夏琛更难过了“可是你不会老啊。”
他有一只不化骨恋人,太清楚眼睁睁看着自己年华老去恋人却依旧宛如初见时那种复杂的心情,更何况景炀从外貌上本就比灵歌要大上八九岁。
灵歌沉默良久,低声道“那我就能陪他几年陪他几年,等他发现了不喜欢我了我就离开。”
他心意已决,夏琛便只能支持他,自古情之一字最是磨人,只希望灵歌和景炀能有个好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完啦,真的完了。
关于昨天的二选一,上午的时候番外选手一骑绝尘,下午到晚上预收选手突然追上,两方杀得不相上下,还有贪心的全都要选手趁势搅混水。
我想了一下,如果开预收的话,暂时不会写,因为下本已经定好了,就算要写也在下本之后,所以干脆写番外好了,那种题材等我以后有兴趣了再写吧
明天更新接番外一哈,唉我这番外真的好长,我早就跟编辑说要完结了,现在都不知道怎么面对他,尴尬。,,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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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炀自认为,他这份计划的成功性还是挺高的,首先,他旁敲侧击打听过灵歌的性向和对同性恋的看法。
结果灵歌的回答让他喜出望外,在他那个世界,竟然有男人和男人结契这种事,而且还不少见,是有官方文书的正统婚姻关系,甚至他有朋友就跟男人结了契。
灵歌说他不会在乎恋人的性别,只要喜欢上了,男人女人都无所谓。
最大的隐患消除,剩下的就是追了。
不是景炀自夸,他觉得,他个人条件还算不错的,外貌长相气质家世个人能力都不差,有一定社会地位,能够护住自己的同性恋人。
最重要的是,他和灵歌有一定感情基础,灵歌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是教导灵歌的领路人和保护者,哪怕是雏鸟效应,他对于灵歌来说也该是特别的。
其实景炀的追求计划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无非是要对灵歌好,多制造一些浪漫打动人心的相处,努力展现自己的优势以获得灵歌的好感。
对于景炀来说,最难的反而是制造浪漫,在他看来,助理整理的那些所谓浪漫的举动,大都无趣而没有意义,但是既然那么多人认同,或许是有用的吧。
而对灵歌好,早就成了他的习惯,景炀试图让自己做得更加周到细致,处处贴心呵护。
以前是当弟弟,现在是当追求者,看灵歌处处顺眼,恨不能将一颗心捧给他。
然而他只稍微改变了一下跟灵歌相处的态度,甚至还没来得及实施计划中的第一项浪漫约会,灵歌主动跟他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景炀仍记得自己当时的惊愕无措,他冷静了片刻,承认般问道“你怎么知道”
灵歌笑了“你的眼睛告诉我的。”
他在这个世界学了一句话,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觉得很有道理。
前世他学戏,师傅跟他讲,眼睛里得有戏,其实就是眼神都有感情的意思。
从初学观察别的名角,到自己入戏带着观众入戏,他习惯了时时注意别人的眼睛,分析眼神里的含义。
以前景炀看他,疼爱呵护,那是单纯的兄长守护幼弟的眼神,可现在景炀的眼神已经变了,他见过太多这种充满爱意的眼神,不是哥哥对弟弟,是男人对自己喜欢的人,深藏着占有欲。
景炀早就知道灵歌对人的情绪很敏感,万万没想到他敏感到这个程度,还没怎么来得及追人,就被他发现了。
他倒也坦然,直言道“对,我喜欢你,恋人的那种喜欢,我想追求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灵歌一双潋滟的桃花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他“我没喜欢过人,也不知道怎么喜欢别人。”
隐隐松动的口吻,暗示性的话语,让景炀激动得难以自抑。
“没关系,我教你,不对,我也不会,我们一起学习,好不好”问出最后一句,景炀的心跳的飞快。
灵歌抿着唇,轻轻点了下头。
从那一刻起,景炀多了个心头肉,比之前还要宠着护着,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爱的不知道怎么是好。
书房里,灵歌跟夏琛交流完这段时间各自的经历,也正在说景炀。
“他对我很好,比任何人都好,我晚上吸收月华不睡觉,骗他说失眠睡不着,他整夜不合眼地陪着我哄我睡。饭店里我多吃一两口的饭菜他都会记着,偷偷跟厨师学了在家做给我吃。我说想演戏,他明明不愿意我当演员,还是帮我安排了角色,我知道他对我有多好,再不会有人比他对我更好了。”
灵歌说起景炀的时候,两眼熠熠发光,脸上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笑容。
夏琛想要劝阻的话噎在喉咙里,难过道“要是、要是他发现你的身份了怎么办”
灵歌睁大眼睛“我可以不吸血,一口都不喝,他怎么会发现我查过了,这个世界有的人生病了眼睛会变成红色,他就是这么以为的。”
僵尸吸血是本能,哪怕不化骨可以通过月华补充能量,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他们身体依旧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
灵歌愿意抑制本能,可见他是真的对景炀动心了。
夏琛更难过了“可是你不会老啊。”
他有一只不化骨恋人,太清楚眼睁睁看着自己年华老去恋人却依旧宛如初见时那种复杂的心情,更何况景炀从外貌上本就比灵歌要大上八九岁。
灵歌沉默良久,低声道“那我就能陪他几年陪他几年,等他发现了不喜欢我了我就离开。”
他心意已决,夏琛便只能支持他,自古情之一字最是磨人,只希望灵歌和景炀能有个好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完啦,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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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一下,如果开预收的话,暂时不会写,因为下本已经定好了,就算要写也在下本之后,所以干脆写番外好了,那种题材等我以后有兴趣了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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