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的季节,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正是烈日当空的时分,空气里透着一股闷热的燥意。
    这种闷躁在不透风的多肉大棚里尤为明显。
    即便风扇一直开着,站在它旁边的多肉大棚的老板还是不住地擦着汗。
    常欢自己的鼻尖,也冒出了点点汗意。他抬起指尖,揉了一下鼻子,目光慢慢移到了身旁正在打电话的高大男人身上。
    男人穿着三件套的西装,额头光洁,头发一丝不乱,看起来完全不受这焦躁的环境影响。
    他脸上带着墨镜,令人看不清面部的表情,紧紧绷着的薄唇透出距离感来。
    但当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很温和,距离感也随之淡去。
    “嗯,放心,我一定会当心不弄坏的。”
    “好了,我先挂了,您多休息会儿,今晚让张妈别走了,留着陪您。”
    见男人挂了电话,老板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多肉,嘴唇动了下,扯起笑容将花盆递了过去。
    男人朝他点了点下巴,示意他将盆子放旁边的桌子上。
    老板笑着说“这株霓虹灯玉露真的是好东西,玉露中的极品,梁阿姨好眼光。”
    男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明明隔着墨镜,什么都看不到,老板却不由自主地缩了下脖子,然后比了个“十”的手势“这是我和梁阿姨说好的价。”
    男人淡声问“十万”
    老板强调说“对,这种货真的可遇不可求,这个价一点都不贵。”
    男人“嗯”了一声后,拿起手机,很随意地拍了张照片,然后问怎么付款。
    常欢愣愣看着桌上的那盆玉露,又愣愣扭头去看带着墨镜的男人,一脸的不可思议。男人的眼睛藏在墨镜后面,看不出他的表情,显然对这价格接受度良好。
    直听到老板手机里传来收款的声音,常欢才恍然回神,问“老板,你西北角的那颗最大的熊童子怎么卖”
    老板正在低头查看收到的款项,头也不抬“那盆我养了好几年了,还真不大舍得卖。”
    常欢说“我们先谈谈。”
    老板刚赚了一笔大钱,对于其他兴趣缺缺。他随便报了一个价,数额远超实际价格。
    熊童子并非什么名贵的品种,常欢纵使再喜欢那一盆,也无法像身旁的这个“傻大个”一样,用高出几倍,不对,几十倍的价格买下它。
    常欢和老板议价的过程里,男人的长指一直在随意地敲击着大理石台面。
    虽然看不到男人的眼睛,但是常欢可以肯定,对方是在看放在桌上的那盆玉露。
    他一定对那个“梁阿姨”特别重视。
    嗯,好男人
    价格谈不拢,常欢有些意兴阑珊,却又不舍得就这么离开,又转悠回了西北角那边去。
    那边还有几盆小的,其中有一盆的“熊爪子”特别饱满,他准备买那盆了。
    常欢很快抱着那盆中意的熊童子走了回来。
    一阵悠扬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正在拿包装盒的老板转过身来。这铃声是某款热门手机的默认铃声,他自己也是这个,又听声音一直响着,便以为是自己的手机在响。
    “哈,是我的。”常欢笑着,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来电人后,按下了接听键。
    “恐怕不行,”他边接电话,边把手里的花盆放到大理石桌面上,“我有点事,暂时回不来。”
    若一个人的骨相完美,那么从侧面看时,比正面更有冲击力。
    常欢就是这种类型,他下巴小巧精致,半仰起头的时候,侧颔线条流畅而迷人。若此时有镜头对着他,一定会感叹,这是一张从什么角度看过去都几乎没有死角的脸。
    即便,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都十分引人注目。
    对面说了几句,常欢抿了下嘴。他垂眸,伸手轻抚着熊童子饱满的“小爪子”,说“行行行,我知道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但是结婚这种事情,总得让我好好想一想的吧”
    五秒后。
    常欢轻抚着熊童子的动作突然顿住,用郑重的口吻说“好,我和他结婚。”
    说完这句,他又觉得自己这“好好想一想”的时间未免太短了点,有些心虚地侧头看了一眼。
    身旁的男人果然正看着他,见他转头过来,双唇瞬间抿成了一条直线。下一秒,男人转头,换了个方向。
    常欢看着男人宽厚的肩膀,挑了下眉。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对面很快挂断电话。
    常欢看了眼已被挂断的手机,不由自主地撇了撇嘴。
    慢吞吞将手机放回口袋里后,他低下头,又很轻地拨弄了几下熊童子的叶子。
    他昨晚喝了一杯黑咖啡,躺着辗转了许久才睡着。
    谁能想到,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就站在这个多肉大棚的门口。
    阳光刺眼极了,大脑像是被什么东西冲撞了一下,让他感受到一阵尖锐的疼痛。
    眼前也随之一片漆黑。
    好在这种糟糕的状态只维持了几秒。短暂晕眩后,大片不属于他的记忆顷刻装满了整个大脑。
    他还是常欢,不过不再是他自己,而是另外一个和他有着截然不同人生,同名同姓的“常欢”。
    而且,这个常欢他还挺“熟悉”,是他近期追看的一本耽美小说中的一个小炮灰。
    常欢从没想过,穿书这种荒谬绝伦、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一天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常欢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腿,吹了声口哨后,抬腿进了多肉大棚。
    原主“常欢”今天本来也是要来买多肉的,两人同名同姓,还有个共同的爱好,都很喜欢养这种小小的,生命力很顽强的东西。
    刚才那个电话,是原主养母打过来的。
    常欢看过小说,对这段剧情还挺熟悉。原主姐姐常欣与书中的一个男配有婚约,但常欣后来爱上了书里的主角,坚决不肯和男配结婚,甚至以死相逼。
    常母拗不过自己的女儿,便要求原主代替姐姐,和男配结婚。
    小说里,原主因为某些原因,死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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