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裴森也不知道,作为艾斯米亚的王都,它被称为北大陆的明珠。
在亚力大陆上,整个大陆基本上被整齐地一分为二,中间横跨着无尽之海,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超凡者,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根本无法跨越风浪极大危险至极的无尽之海。
但这里拥有实力强大的剑士、盗贼和魔法师,以及光明教会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们,所以无尽之海算不上什么太难渡过的地方。
不过,亚力大陆的人还是习惯因为无尽之海的缘故,将无尽之海北的这半边称为北大陆,无尽之海以南的地方称之为南大陆。
艾斯米亚王国是北大陆最大的王国,周边都是巴尔斯特公国这样零零散散的小公国,只在无尽之海附近,有个唯一勉强能和艾斯米亚王国相抗衡的联盟国。
永恒之城的名气,在整个亚力大陆都算得上很响亮。
站在这座王都之外,裴森看到了高高的城墙,这个,就是伊格尔口中的永恒之城。
坚固的石头城墙与这座城市地下的巨大魔法阵连在一起,在有外敌入侵的时候,可以成为附着了魔法力量的坚不可摧的一道屏障。
“我到了,少爷你在哪里呢。”他轻轻说着。
然后索性拉下了斗篷的帽子,露出俊美秀雅的容貌,牵着马进入了王都。
在这里裴森丝毫不怕有人认出自己,因为除了萨丁和阿特维尔几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
而且,在艾斯米亚的王都,他继续戴着黑色的斗篷帽子遮掩容貌,只会看起来鬼鬼祟祟,很可能会引起王城守卫的注意。
比起其他地方,人贩子至少不敢在这里猖狂行事,这里毕竟是艾斯米亚的王都。
不过,进城之后,他在为这座巍峨的城市震撼,并不在意自己吸引了许多目光。
裴森非常低调,在城内稍稍转了一圈,见到了那座华丽到全部都是用一种特殊石料建造的艾斯米亚王宫,也在附近看到了伯克安格的内务大臣府。
伯克安格作为王国大公,是有自己另外的封地的,不过他常年都住在王都,封地由总管来管理。
裴森在伯克安格的住处外转了一圈,然后安静地在两条街外找了一家带住宿的酒馆暂时住了下来,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
他在路上足足花了十九天到时间,这还是他近乎日夜兼程,只休息最短的时间来恢复精力所用的天数。
因此,他看上去有些疲惫,而佩克斯更是因此瘦了一圈,肥猫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膘掉了不少。
“佩克斯,你听我说。”坐在酒馆那张称不上太干净的床上,裴森看着精神比他更萎靡的黑猫,“你今天想办法混进伯克安格的府邸内看看,试着能不能听到什么消息。”
佩克斯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你为什么要这么为难猫猫根本不会做这种事
“暗影猫就该做这种事,”裴森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强调说,“我并没有让你去打架,只是去打听消息,而且照理来说伯克安格的府邸并不会太危险的。”
又不是让它去莱瑟所在的王宫。
谁说不危险猫才不上当,那位大公身边肯定有很多保护者。
再说了,万一碰上萨丁怎么办
“如果真的看到了萨丁,你就躲在暗影里,千万不要被他抓到。”
反正现在猫比之前瘦多了,应该不至于再被从暗影里挤出来。
猫真的会很害怕,那个萨丁好厉害的,根本就很难躲掉
“其实被抓到了也没有关系,萨丁认为你是少爷的猫不会太为难你的。”
佩克斯非常不想动,但是在裴森严厉的目光下,还是只能磨磨蹭蹭地出了门。
在夜晚的时候,一只黑猫在外面跑动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比起裴森自己,利用佩克斯才是最好的办法,这只魔兽现在是裴森的宠物,在游戏系统之下,身为宠物的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的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的敏捷程度悄悄从一侧蹿进了伯克安格家的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的家,作为一只高等魔兽,佩克斯的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一只正常的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它转了一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了那栋华美的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的房子就好像是乡下的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了几个扫洒的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了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一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了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了啊。”
“陛下的身体不太好,我们大公多照顾一些也是应该的。”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的时候,口吻里都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一个女仆发出一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了。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的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了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这栋房子里的女仆不是已经做了多年的老仆,就是经常被更换的新仆从。原因很简单,经常有女仆抵受不住伯克安格的魅力,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
所以很经常的,这里的女仆不超过三个月就会更换几个。
这两个年轻的女仆刚来这里还没满一个月,实际上只见过伯克安格几面,他就住到王宫里去了,基本上不回来。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对只见过几面的大公阁下生出无法自抑的倾慕之心。
这天下不喜欢美人的,到底是极少数。
佩克斯在原地听着两位发了半个多小时的花痴,听得昏昏欲睡,慵懒地趴在地上根本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就在这时,一个女仆开口说,“之前我听管家说,是少爷回王都了”
“是吧,可惜我们都没有见到少爷。”
“听说他和大公阁下长得很像呢,今年才刚刚成年,应该也是很好看的人吧。”
“不过他一回来好像就被送进了王宫吧。”
“嗯,陛下,似乎是少爷的舅舅,也就是说,少爷是大公阁下和卡罗莱娜公主生下的孩子”
“可是我们大公不是和陛下”
“嘘,这种事根本不是我们能够议论的。”
“说的也是。”
“”
佩克斯精神一振,他觉得自己已经听到了自己想听的,正要悄悄离开这里,却感到一双有力的手直接揪住了它的后背。
“是你。”
佩克斯被拎了起来,它很想给这人一爪子然后赶紧逃跑,然后就和抓住它的人对上了眼睛。
一瞬间它就变得乖巧起来,“喵”
萨丁皱眉看着这只本来该远在霜枫领的黑猫,虽然天下的黑猫都长得差不太多,但是像佩克斯这么肥的,应该没有多少。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佩克斯无辜地瞪圆了眼睛,“喵喵”
猫是一只猫,猫不会说人话。
萨丁眯起了眼睛,“是谁带你来的,我可不信你这只懒猫会自己跑到王都来。是裴森他到王都来了”
猫的身体一下子僵硬起来。
这回,萨丁不用再问了,他从佩克斯的反应里已经发现了端倪。
“果然是他。”
猫顿时惊慌失措,不是猫出卖了主人
猫没有,不是猫的错
萨丁的神色却渐渐复杂起来,他将佩克斯放下,抚摸了一下它光滑的毛皮,自然,他也看到了佩克斯比之前稍稍消瘦了一些的身体,猜到了恐怕是为了赶到王都,路上吃了不少苦。
“少爷给了他权利和地位,他在霜枫领能够过得很好。”萨丁轻轻说,“一个平民出身的异族,他已经成了真正的贵族,可以从此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了。”尤其他的背后还有那么多的比克斯族,想要做什么做不到
然而,他却不管不顾,抛去一切,大约是在和少爷断了联系之后日夜兼程赶到了王都。
那些旁人最看重的权利与地位,那个裴森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萨丁很讨厌裴森,很讨厌他背后的比克斯族,可是这会儿,他沉默许久却说,“他对少爷,算得上真心。”
如果不是真心,是做不到这些的,如果他是为了那些权利与少爷在一起,那他已经得到了,完全没必要再抛下。
更不用只是因为联系不上少爷了,就跑到这里来。
裴森该知道,王都对于他来说是很危险的。
可他还是来了。
“佩克斯,你带我去找他。”萨丁叹气,“我带他去见少爷。”
到了这一刻,萨丁的心终于软了一瞬,他对伊格尔有了些许恻隐之心。
因为裴森,或许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真心对少爷好的人了。
他并不贪图少爷的任何东西,唯有这个异族,愿意为少爷付出一切。
“我好歹陪伴了少爷那么多年,就当这是萨丁我最后为少爷做的一件事。”
不管结果如何,让少爷不至于在那种情况下,明明亲人环绕,却好像仍然是
孤身一人。 ,,
在亚力大陆上,整个大陆基本上被整齐地一分为二,中间横跨着无尽之海,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超凡者,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根本无法跨越风浪极大危险至极的无尽之海。
但这里拥有实力强大的剑士、盗贼和魔法师,以及光明教会能够施展神术的牧师们,所以无尽之海算不上什么太难渡过的地方。
不过,亚力大陆的人还是习惯因为无尽之海的缘故,将无尽之海北的这半边称为北大陆,无尽之海以南的地方称之为南大陆。
艾斯米亚王国是北大陆最大的王国,周边都是巴尔斯特公国这样零零散散的小公国,只在无尽之海附近,有个唯一勉强能和艾斯米亚王国相抗衡的联盟国。
永恒之城的名气,在整个亚力大陆都算得上很响亮。
站在这座王都之外,裴森看到了高高的城墙,这个,就是伊格尔口中的永恒之城。
坚固的石头城墙与这座城市地下的巨大魔法阵连在一起,在有外敌入侵的时候,可以成为附着了魔法力量的坚不可摧的一道屏障。
“我到了,少爷你在哪里呢。”他轻轻说着。
然后索性拉下了斗篷的帽子,露出俊美秀雅的容貌,牵着马进入了王都。
在这里裴森丝毫不怕有人认出自己,因为除了萨丁和阿特维尔几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
而且,在艾斯米亚的王都,他继续戴着黑色的斗篷帽子遮掩容貌,只会看起来鬼鬼祟祟,很可能会引起王城守卫的注意。
比起其他地方,人贩子至少不敢在这里猖狂行事,这里毕竟是艾斯米亚的王都。
不过,进城之后,他在为这座巍峨的城市震撼,并不在意自己吸引了许多目光。
裴森非常低调,在城内稍稍转了一圈,见到了那座华丽到全部都是用一种特殊石料建造的艾斯米亚王宫,也在附近看到了伯克安格的内务大臣府。
伯克安格作为王国大公,是有自己另外的封地的,不过他常年都住在王都,封地由总管来管理。
裴森在伯克安格的住处外转了一圈,然后安静地在两条街外找了一家带住宿的酒馆暂时住了下来,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
他在路上足足花了十九天到时间,这还是他近乎日夜兼程,只休息最短的时间来恢复精力所用的天数。
因此,他看上去有些疲惫,而佩克斯更是因此瘦了一圈,肥猫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膘掉了不少。
“佩克斯,你听我说。”坐在酒馆那张称不上太干净的床上,裴森看着精神比他更萎靡的黑猫,“你今天想办法混进伯克安格的府邸内看看,试着能不能听到什么消息。”
佩克斯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你为什么要这么为难猫猫根本不会做这种事
“暗影猫就该做这种事,”裴森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强调说,“我并没有让你去打架,只是去打听消息,而且照理来说伯克安格的府邸并不会太危险的。”
又不是让它去莱瑟所在的王宫。
谁说不危险猫才不上当,那位大公身边肯定有很多保护者。
再说了,万一碰上萨丁怎么办
“如果真的看到了萨丁,你就躲在暗影里,千万不要被他抓到。”
反正现在猫比之前瘦多了,应该不至于再被从暗影里挤出来。
猫真的会很害怕,那个萨丁好厉害的,根本就很难躲掉
“其实被抓到了也没有关系,萨丁认为你是少爷的猫不会太为难你的。”
佩克斯非常不想动,但是在裴森严厉的目光下,还是只能磨磨蹭蹭地出了门。
在夜晚的时候,一只黑猫在外面跑动几乎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比起裴森自己,利用佩克斯才是最好的办法,这只魔兽现在是裴森的宠物,在游戏系统之下,身为宠物的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的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的敏捷程度悄悄从一侧蹿进了伯克安格家的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的家,作为一只高等魔兽,佩克斯的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一只正常的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它转了一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了那栋华美的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的房子就好像是乡下的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了几个扫洒的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了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一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了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了啊。”
“陛下的身体不太好,我们大公多照顾一些也是应该的。”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的时候,口吻里都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下啊”另一个女仆发出一声感叹,两人都捧着脑袋,眼神略有些迷离了。
伯克安格当年到达王都的时候,在贵族中都引起了轰动,更何况这些仆从。
这栋房子里的女仆不是已经做了多年的老仆,就是经常被更换的新仆从。原因很简单,经常有女仆抵受不住伯克安格的魅力,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
所以很经常的,这里的女仆不超过三个月就会更换几个。
这两个年轻的女仆刚来这里还没满一个月,实际上只见过伯克安格几面,他就住到王宫里去了,基本上不回来。
但这并不妨碍两人对只见过几面的大公阁下生出无法自抑的倾慕之心。
这天下不喜欢美人的,到底是极少数。
佩克斯在原地听着两位发了半个多小时的花痴,听得昏昏欲睡,慵懒地趴在地上根本没有丝毫防备之心。
就在这时,一个女仆开口说,“之前我听管家说,是少爷回王都了”
“是吧,可惜我们都没有见到少爷。”
“听说他和大公阁下长得很像呢,今年才刚刚成年,应该也是很好看的人吧。”
“不过他一回来好像就被送进了王宫吧。”
“嗯,陛下,似乎是少爷的舅舅,也就是说,少爷是大公阁下和卡罗莱娜公主生下的孩子”
“可是我们大公不是和陛下”
“嘘,这种事根本不是我们能够议论的。”
“说的也是。”
“”
佩克斯精神一振,他觉得自己已经听到了自己想听的,正要悄悄离开这里,却感到一双有力的手直接揪住了它的后背。
“是你。”
佩克斯被拎了起来,它很想给这人一爪子然后赶紧逃跑,然后就和抓住它的人对上了眼睛。
一瞬间它就变得乖巧起来,“喵”
萨丁皱眉看着这只本来该远在霜枫领的黑猫,虽然天下的黑猫都长得差不太多,但是像佩克斯这么肥的,应该没有多少。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佩克斯无辜地瞪圆了眼睛,“喵喵”
猫是一只猫,猫不会说人话。
萨丁眯起了眼睛,“是谁带你来的,我可不信你这只懒猫会自己跑到王都来。是裴森他到王都来了”
猫的身体一下子僵硬起来。
这回,萨丁不用再问了,他从佩克斯的反应里已经发现了端倪。
“果然是他。”
猫顿时惊慌失措,不是猫出卖了主人
猫没有,不是猫的错
萨丁的神色却渐渐复杂起来,他将佩克斯放下,抚摸了一下它光滑的毛皮,自然,他也看到了佩克斯比之前稍稍消瘦了一些的身体,猜到了恐怕是为了赶到王都,路上吃了不少苦。
“少爷给了他权利和地位,他在霜枫领能够过得很好。”萨丁轻轻说,“一个平民出身的异族,他已经成了真正的贵族,可以从此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了。”尤其他的背后还有那么多的比克斯族,想要做什么做不到
然而,他却不管不顾,抛去一切,大约是在和少爷断了联系之后日夜兼程赶到了王都。
那些旁人最看重的权利与地位,那个裴森似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萨丁很讨厌裴森,很讨厌他背后的比克斯族,可是这会儿,他沉默许久却说,“他对少爷,算得上真心。”
如果不是真心,是做不到这些的,如果他是为了那些权利与少爷在一起,那他已经得到了,完全没必要再抛下。
更不用只是因为联系不上少爷了,就跑到这里来。
裴森该知道,王都对于他来说是很危险的。
可他还是来了。
“佩克斯,你带我去找他。”萨丁叹气,“我带他去见少爷。”
到了这一刻,萨丁的心终于软了一瞬,他对伊格尔有了些许恻隐之心。
因为裴森,或许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真心对少爷好的人了。
他并不贪图少爷的任何东西,唯有这个异族,愿意为少爷付出一切。
“我好歹陪伴了少爷那么多年,就当这是萨丁我最后为少爷做的一件事。”
不管结果如何,让少爷不至于在那种情况下,明明亲人环绕,却好像仍然是
孤身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