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斜,白纨素背着单肩制服书包出现在茂门街的大十字路口。这座城市最热闹的时候不是白天,正是夜幕刚刚降临之时。许多门店和酒吧亮起了霓虹,只有拐角处那家结构不太规则的门面的灯暗着,半掩着门,似乎等着打烊。
    商店半新不旧的招牌上挂着“水货”二字。
    “姐夫。”少女叩了叩外面的铁栅栏门,里面很快有了点响动。
    穿着短袖夏季衬衫和工装裤的青年出来开了门。他有着适中的身材和灿烂的小麦色皮肤,头发有点凌乱,鬓角也略长,可见很久没理发了。
    一双眼睛颇为有神,只是黑眼圈有些重。店里弥漫着一股奶香味。
    这股香味对她来说,是香甜的、久违的家的味道。
    她已经许多许多年都没有真正回过“家”了。
    “正好我做了饭,你也吃点。”他从柜台内侧的电饭煲里盛了一小碗粥递给白纨素。她毫不客气地端到旁边的小圆桌上那里已经放好了两盘炒菜,又熟练地从冷柜里拿了两罐饮料,从桌上的筷子筒里抽出筷子。
    “我这店要关门几天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他端着粥碗坐在白纨素对面,拿了筷子,警惕地转头四顾后小声道,“上头传来消息,最近在咱们市又查到一宗毒品交易。”
    白纨素知道他说的“上头”是指市公安局,她无精打采地夹着菜。
    “货可能是最新型的东西,以前都没见过的。”他越说越小声,也越说越兴奋,“交易设计得很严密,双方谁也不知道上家是谁。上头给这个人命名的代号就是x。”
    一股由内向外的寒意自一侧头皮开始席卷下来,白纨素全身汗毛竖起,手中的筷子险些掉了。
    x。
    “今天我和x先生在人民路附近散步,我们从丁字路口一直走到了中心公园”
    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朗读着那本日记,那个刺眼的、黑色的“x”。
    她怔怔地望着眼前的白瓷碗发呆,碗里只有幽弱的灯光随着早已残存不全的记忆在水面上轻轻晃动。
    这是林纨最喜欢的牛奶百合粥。
    林纨是她的姐姐,确切地说是表姐。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程若云,她称为“姐夫”的这个人,是林纨当时的未婚夫。
    林纨失踪了这么多年,坐在她面前的程若云依然记得林纨的口味,一碗牛奶百合粥,放一朵切碎的银耳,加一勺砂糖。
    程若云以前是警察,自从林纨出事后,他辞去了警察的工作,到林纨生活工作过的繁华a市开了这家进口商店,做生意,跟南来北往的人打起了交道。
    他一直没有放弃调查林纨的去向和下落。虽然不再从警,但凭着和公安的熟络,当起了警方的线人。
    “姐夫,你认识李晓依吗”白纨素一脸不安分的表情。
    “李晓依谁啊女的不认识。”程若云面无表情地吃着菜。自从有了林纨,他眼里就再没有别的女人了。
    她在欲言又止之后终于再次开口说话了“其实我已经查清了那个x的真实身份,会想办法接近他,进一步调查姐姐的下落的。”
    程若云突然把筷子一撂,神色变得严肃“回你的学校上课去,好好把毕业证拿了。整天到晚瞎猜什么真以为你是神探爱德华啊这事不关你的事,我就不该跟你说你哥我辛辛苦苦替你姐姐照顾你,你别给你姐找事。”
    他一瞬间变了脸,变得跟那个讨厌的、只有脸好看的说教狂一个调调。白纨素委屈地抿着嘴,只得不再说话。
    姐夫是警察,他的话,她还是不敢不听的。
    程若云不允许她沾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每天命令她好好学习读书、毕业找工作,走正常人的路,但他自己却成天唠叨这些,沉浸在这里面出不来。
    他有很多事没有告诉白纨素,当然,白纨素也有很多事没告诉过他。
    “赶紧吃饭。”程若云拾起筷子,瞪了她一眼,“我跟你说的话你没到处乱说吧”
    “没有。”
    “没有就好,吃完饭赶紧回学校,女孩子家家大晚上的别在外面瞎遛。”
    吃过晚饭,程若云就匆匆撵走了白纨素,并把“水货”商店关了门。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寝室,同学们参加联谊去了,天色已经全黑,房间黑着灯,只有寝室阳台的玻璃窗外透出西外大街明亮的车水马龙和大学城附近华灯初上的夜景。
    白纨素渐渐走进房间,身后的影子在夜景的光线下被越拉越长。
    她打开桌边的台灯,书桌前亮起黑夜里的一片如豆光晕。随着随身携带的书桌抽屉钥匙转动,抽屉里放在最上面的一本黑色封皮的旧书映入眼帘,是那本数年前风靡过的探案集康斯坦特推想,如今已经绝版。
    这是白纨素最喜欢的书,文笔流畅,故事总是出乎意料地惊险翻转。书里讲述了一位著名警探、犯罪心理专家爱德华,运用行为分析的神奇手段连环破案的故事。书的作者署名途恩,一看就是笔名,他在故事的最后一章曾经说过还会有续集,但时隔这么多年,第二卷都没有再面世。
    当过警察的程若云也很喜欢这本书,并说过书里的案子很经典,有一些还是自己上警校时接触过的案例,作者把现实中的案子换了个故事背景写得如此精彩,对犯罪心理的研究非常细致,文字造诣也很深,一定是个内行人,还是个专业老手,指不定是哪座公安大学的退休教授。
    因为这本书和程若云,白纨素小小年纪就有了想当爱德华那样的神探的冲动,可惜在十八岁那年报名警校,她却因为“政治审查不合格”被拒绝在了门外。
    “她是罪犯的养女。”
    “她姐姐是个卖肉的,给别人当二奶,一家都不是干净的人。”
    “犯罪分子的女儿长大了,肯定也会犯罪。”
    少女紧紧攥着拳头,本来就白的小手被攥得发红,青筋暴露。
    “女孩子当什么神探啊,你知道当刑警办案子有多危险吗这种粗活就不是给你们干的。”程若云叫她选个正常点的专业,像别的女孩一样研究穿衣打扮、好好生活,千万别学自己一天到晚研究打打杀杀、违法犯罪,这不像女孩子该干的事。
    他当年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虽然算不得青梅竹马,好歹也是有过共同理想的人。怎么才几年过去,就沧海桑田了
    白纨素把自己宝贝着的书放在一边,打开了藏在抽屉里的旧纸盒。
    盒子里有一个日记本,这是林纨离家上大学那一年,她送给林纨的生日礼物。
    这本日记是林纨与妹妹最后的联络。它以语焉不详的方式突然回到白纨素手里,从此林纨便从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再无音讯。
    盒子的底层放着几份证件,是几张剪了角的护照和身份证,分别是林俊勇、薛铃,和陈菀。
    白纨素一张一张地翻过,细细端详着上面的照片。翻到最后一张“陈菀”的身份证时,对着上面的照片发起了呆。
    照片上那个凶凶的短发女孩虽然面容稚嫩,却依旧流露着倔强的神色,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阿菀长大以后想做什么呀”
    “我想像若云姐夫一样穿警服,当警察,保护舅舅、舅妈和姐姐。”
    “阿菀怎么知道程若云会当你姐夫啊。”
    “因为若云姐夫喜欢姐姐,所有人都知道。”
    白纨素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塞进了书包。
    一股呛人的烟味夹杂着酒香与生硬的熏香味,在一片漆黑的空间里弥漫开。
    “站起来麻溜起来”有几个男声在黑暗中起着哄,粗鲁而兴奋。
    几道强光聚焦在场地中央,将那里的空气渲染得干燥炽热。简陋的拳击围栏正立在固定它们的那些沙包袋中间左摇右晃,上面挂着的围绳斑驳陈旧,在撞击之下腾起一股白烟。
    那精瘦的男人挂在围绳上喘着粗气,一双虽然有些细瘦却肌肉紧实的手臂死死地挂住绳索。一缕缕汗水沿着他瘦削的古铜色脸颊掉落下来,将光着的上半身的肌肤洗得发亮。
    男人的腿有点抖,紧咬牙关。但他始终也没有松开这一口气,令身体滑落到地上。
    场地上鸦雀无声。他对面的耀眼灯光下站着个戴着拳击手套的小个子。
    小个子穿一件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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