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己见。

    其一,沈延对沈冲一向寄予厚望,断不会让他只做到博士。而要往高处再走,功勋乃是必须。

    其二,录事乃文职,虽不算太高,但也是要职,什么功劳都不会漏下。并且,录事就在主将帐中听命,莫说刀兵,连雨都不会淋到一滴,对于只想安稳混功勋的新进子弟来说,是再理想不过。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和公子一样,生出了熊熊的报国之志。

    如果及时,公子和沈冲会一道上路。从雒阳到河西,快则二十来天,慢则一两个月。我可与沈冲朝暮相对不说,搞不好还会遇到些危急之时。我这般弱女子,一时找不到公子,便只有依靠沈冲,荒天野地孤男寡女咳咳。

    两日后,公子在一场宫筵上,向今上面陈从军报国之志。今上十分欣慰,对公子大为赞赏。

    雒阳是个人人乐于散播传言的地方,尤其是对于公子这般人物。当主公和大长公主在家听到消息的时候,外头已经人尽皆知。

    主公大怒,将公子训斥了一顿,大长公主则亲自前往宫中面见今上,求他收回成命。

    然而今上不为所动,反称赞公子是贵胄表率,告诫大长公主不可阻挠。

    见得木已成舟,桓府无法,只得将公子西行之事张罗起来。

    对于一个从军的人而言,桓府给公子安排的阵仗可谓豪华,车马用物齐备,随扈有十余人,从庖夫到护卫,一应俱全。

    公子那仗剑天涯的大梦岂容得许多端茶递水的累赘他自是不肯,交锋数次之后,主公和大长公主终于让步,将随从减至五人。一个是贴身服侍的青玄,另外是是四个粗使男仆兼侍卫。

    青玄得意又无限同情地对我说“霓生,女子不可从军,你不能跟着公子了。”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既能出此谋划,便定然不会乖乖留在府里。

    隔日,大长公主的贴身女官李氏来找我给她卜问左眼皮跳动的凶吉。当夜,府里的赵管事就来找我,让我收拾好物什,也跟随公子一道出征。

    青玄瞪着我,仿佛我做了什么奸诈的事。

    这实在冤枉。我不过免费为李氏算了一卦,顺便聊了聊我们乡中的奇闻。比如,从前我家有个从军回来的佃户,他时常跟我们说战场上人的各种死法。

    当然,李氏不仅爱占便宜,还是个嘴碎的人,什么事到了她那里都像亲身经历似的添油加醋说一番,那我是管不了的。

    于是作为专司为公子替死的人,我重新被大长公主重视起来。

    至于女子不女子的,很少人知道我是女子。

    公子这般人物,平日少不得应酬,而当朝的风雅之士们已经不流行带美婢出门,他们更青睐长相姣好的男僮。所以,我自入府以来,一直以男装示人,从无违和。

    出征亦无妨。公子从前回谯郡或者去大长公主的封邑之时,我也曾随他出过远门,途中不便之处,不过是如厕和沐浴更衣之类的事。跟别的仆婢比起来,公子的贴身侍从总有许多优待,比如挨着公子的住处要一间偏室,或者搭一处搭一顶小帐,并非难事。别人只会以为这是名门公子规矩多,见怪不怪。至于癸水之类的,给公子做奴婢的好处是时常会得些赏赐,多是些卖不上什么价钱的布料,带上两匹轻便的的足矣。

    桓府仆婢们知我要随公子出征,好些人看着我,露出此生惜别的神色。

    惠风来与我送别时,问我“你不怕么”

    我说“怕甚”

    “自是那些刀兵之事。”惠风一脸戚戚然,“那都是些莽夫,你一个女子,又不会打斗,万一”

    我说“放心,那些侍卫会护我。”

    惠风“那些侍卫是护你家公子的。”

    我说“可我家公子要靠我保命,我的命更不可丢。”

    惠风一想,觉得有理。

    “霓生,”她拉着我的手,“若是我家公子留任河西,你便放心地留下陪他;你家公子交与我来侍奉,我必不负你。”

    我肖想了一下,觉得如此也是甚好。

    其实若说我不担心安危,那是假话。不过,我也有挡灾之物。便是我左脖子上用细丝绦串着的一颗玉珠。它很是特别,羊脂般纯白的底色,中间带着一抹朱红,我从未在别处看到过。据说这叫血玉,虽名字听着猎奇,但甚少人知晓,也值不了什么钱。

    这是我跟着祖父生活之后,他送给我的,说此物可挡灾辟邪,保佑平安。我甚是喜欢,后来一直戴着,果然完好活到了现在。

    公子曾觉得此物单调,有时高兴了,会赐我些漂亮的饰物。我每每皆欢喜收下,然后仔细收了起来,打算日后卖掉。而平日里,我仍戴着我的玉珠。它是我身上唯一一件祖父留下的物什,在我眼里,什么也比不上它。

    事情至此,全在预料之内。一切早有约定,公子闻得此事时,毫无意外,只交代我好好去收拾行囊。

    “霓生,”临行前,他摆弄着他那柄新铸的漂亮宝刀,豪气地说,“若遇上危急,你便躲我身后,我断不须你来给我挡死。”

    我笑笑,作狗腿状“多谢公子,奴婢全靠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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