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璧认真的摆着手指数数, 弘昼默默将这些罪行记在心里, 同时也很疑惑,“他们不是都出去了一年了吗”

    那时候才三岁的孩子,甚至有一半的时间都生活在王府里。

    永璧笑嘻嘻,那双俏似的眼眸完成月牙, 下巴骄傲的抬高, “翁库玛法和玛法经常说, 还有玛嬷也说, 我都记住了。”

    “”

    “而且经常写信拍照给我。”

    “”

    弘昼眉头一挑,“还说了什么”

    永璧不懂, 但他聪慧纯真,隐约感觉到不对劲, “永璧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有, 但是这都是长辈对你的爱。”

    嘛。

    永璧想了想, 抱着弘昼亲了起来。他笑着, 靠在弘昼耳边悄悄说,“汗阿玛放心, 我会努力像您学习的”

    “”

    “放心哦, 汗阿玛还是翁库玛法、玛法和玛嬷们最疼爱的小孩子, 永璧没有抢哦”

    “”

    “真的”

    永璧似乎觉得自己说对了,在弘昼无语凝噎的表情下笑。那模样就像发现了某个秘密, 而他又很善解人意的眨了眨眼, 似乎在说他的聪慧体贴。

    在形象崩塌, 不利于未来的教育问题, 弘昼只能忍痛默认了这个人设,“谢谢你啊”

    “嘻嘻,反正永璧是汗阿玛最喜欢的孩子。”

    对对对,你说得对。再四舍五入,其实你才是那个所有长辈最疼爱的人是吧

    永璧那小眼睛里的得意全然露出,弘昼只能宠着拍他屁股,脸上是慈爱夸张,心底里却有些唏嘘。

    老子从娘胎开始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全都便宜给了这臭小子

    弘昼心酸,脖子上靠来一颗小脑袋。

    这孩子出生后就刮了几次小光头,这一年的功夫也成功的让他长了一头过下巴的长发。佛尔果春头一回当额涅,没想到儿子继承了父母的好头发,那一头乌黑齐整好看,顿时俘获了她的心。从此之后,佛尔果春隔三差五的琢磨给他梳好看的揪揪和发髻。

    今天是蒙古式的低双马尾辫,发绳带着两个小坠珠。

    弘昼眼皮略微垂下一些,正好就肩窝里的小矮子抬眸笑着看自己。这孩子长得像他,白皙可爱的,再加上这种发式,真的

    好像个小姑娘。

    话说,他真的有大儿子吗

    不对,这孩子像他,所以别人当初看他的时候笑,也是这种感觉

    长相英俊不可怕,秀气也不可怕,毕竟他气质不是阴柔那一挂的,更不要说自己也经常运动锻炼。可问题是,这孩子还带着点佛尔果春的秀丽,小小年纪怎么可能有男子气

    怀里一小团的,还尤其的柔软。

    弘昼心思一动,“今天的功课多吗”

    “不多,我都做完了才回来的。”永璧笑道,那小表情别提多骄傲了。

    自信是很重要的事情,弘昼点头,“和阿玛说说。”

    “全部吗”

    “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了早上是俄语课,先生教了”

    虽然弘昼进行了部分调整,尽量的劳逸结合,读书也减少枯燥的气氛,但皇子阿哥的学业依旧很重。电视剧里那种,主角临时抱佛脚小段时间就可以称霸商界,放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就算有,那也是天纵奇才,自小就对身边的事情有所留意。

    所有的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要要说永璧需要学习的,远不止于此。

    想要担起这份责任,自然就要辛苦一点。当然,弘昼也不是随意就把这些重担压下去。因为他深知童年太过辛苦的滋味,自己还经常偷奸耍滑,琢磨方法偏科应付了事。但永璧这孩子,却是争气的。

    从会说话开始,就口齿伶俐,机灵聪慧。开蒙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都是弘昼亲自来操刀的。结果发现这孩子聪慧更能举一反三,弘昼便有意开发他的大脑,同时还言传身教关于记忆各方面的小技巧。

    就像是学语言一样,小时候就生长在陌生语言的环境里,学习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水到渠成。

    永璧完全习惯了这个强度的读书情况,但佛尔果春心疼他,所以早起请安经常都免了。弘昼也不愿意折腾,有几次看他打瞌睡,干脆晨昏定省都免了。如今永璧基本上的作息,每天早起就是跑两圈,就在院子里自觉朗读和学习外语。等到时间就去上书房里习字读书,七天为一周循环,每日里学术、算术等各有重点学习。下午的时候会有活动课,但他年纪太小不能上马,便学射击和布库等。

    因为他学得快,下课的时间基本稳定。如果没有及时回来阿哥所洗漱更衣再去长春宫,那多半就是在上书房里把作业做完。

    余后的黄昏时间,就是永璧最自由的时候。

    永璧将一整天的事情娓娓道来,口齿清晰,眼睛就看着弘昼。只要弘昼点头,他就笑容多一分。等走过一条廊道,他摆了摆腿,“汗阿玛,永璧自己走吧。”

    “想要自己走”

    “对,永璧是男子汉”

    永璧说着又摆腿,弘昼闻言没有拒绝,只不过从抱孩子到牵手而已。路上的时候少不得夸赞两声,当然也要闻言教导,学习的路上勤奋努力不能少。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很听话的。弘昼说什么,永璧都乖巧答应,迈着小短腿回到了阿哥所里。

    弘昼看他要去洗漱,便道,“这几日得空,明日陪朕一起拍几张照”

    “不用等十月吗”

    “不用,就是咱们爷俩拍。”

    一听是特殊安排,永璧开心点头应下。弘昼看着天色也不早,“你等会要去长春宫”

    “去,汗额涅等着我。”

    “行,朕也去。”

    弘昼要去长春宫用膳,底下奴才闻声就跑过去知会一声。佛尔果春心疼孩子辛苦,每日晚膳的时候都很是用心。一家子口味差不多,赶着时间再多做些菜摆上来就好。

    自然而然的,永璧在旁的侧殿住下,弘昼也跟着留夜了。

    次日,永璧就换了一身衣裳兴冲冲的过来照相。

    弘昼看他还是很秀气的小辫子,很随意的一起拍了几张,看着时间还早便带着一起玩。甲乙瞧着机会难得,上前说道,“主子,上个月西洋送来了几只小宠物,不如去瞧瞧新鲜”

    养宠物的悲喜弘昼已经经历过,送走白白之后,弘昼对于小动物的爱就是去后宫动物园里看看。看看这群圈养着衣食无忧的动物,有时候心情就会变好。就今年年初的时候,弘历出行去俄罗斯,弘昼就送了代表大清和俄罗斯两国友谊的象征,一对大熊猫。

    按照伊丽莎白的脾气,估计会懒得多想,挑一样本土动物送过来就好了。

    俄罗斯的北极熊是不可能的,送过来气候不合适,但是熊瞎子什么的,就很有可能了。

    “去吗”

    “去”

    可以出去溜达,小孩子是不可能拒绝的,两父子手牵手的去庆丰司。

    庆丰司在康熙末年和胤禛时大变样,前者是浑不在意,后者自己的心头好另有住处。倒是博爱者弘昼只图一时看着喜欢,底下的人便随着把这一片全然变成了动物园。只要是国外或者朝中进贡送来的动物,全都放在这里好生养着。

    不过这么养着不是头,弘昼想正好去看看。那些爪子不锋利的老动物暂且不提,但可以挑选凶狠的小动物将它们放归山林。

    一来减轻经济压力,二来也没动进贡动物,三来野兽还是应该生活在自由的地方。或许居于山林有无数危险,可能小小年纪就会死于意外,但那才是真正的归属。

    不过再怎么温顺,去看的时候弘昼都是紧紧拉着永璧的手。

    才刚踏步进去,永璧的双眼便应接不暇起来。他早前听说过这里,但都说这里脏臭,汗额涅都不让他来看。乍一眼看到各色动物,还有很多都是他小小年纪从未听闻见过的,一路上顿时哇声不停。

    弘昼忽然想起了自己,当年还口齿不清,只能被迫的说着大人们听了想笑的发音,然后装作刘嬷嬷进大观园的惊叹声。

    当然,他当时也真的是惊艳了。

    如今这所动物园的主人,弘昼每走一处就和永璧言语简单的介绍。国外的进贡是真的稀奇,有一些弘昼都是头一回见,像什么蜜袋鼯之类的。

    乍一眼可爱,但仔细看就觉得那眼睛太大了,有点不能接受。

    永璧却没有这个感觉,看什么都很新鲜,直到有一处的时候,小腿就迈不动了。

    弘昼顺着看去,那是一只毛绒绒的小矮马。和普通的马儿相比,是真的娇小玲珑的类型,更不要说他一身小短毛,眼神还带着几分懵懂。

    “汗阿玛,这是什么马”

    弘昼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之前大不列颠送来了一只新品种的迷你马,“设得兰,对,叫设得兰。”

    永璧完全被吸引住的靠前去,弘昼随之往前走了一步。当初送来的东西多,他也不可能全都见过,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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