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神色迷离,“有时在床上会做噩梦,我就去沙发上迷糊一会儿。”
    宋玉诚打开了小夜灯,暖黄色的圆形小灯里,一只肥胖的大橘猫窝在翠绿的草甸之上,憨态可掬。宋玉诚怀里抱着一个正常等比例的骷髅头,肩上扛着一床被子。她穿着雪白的真丝睡衣。在橙色灯光映照下,露出精致的锁骨与白得几近透明的肌肤。
    暖色的关切流淌在她的眸子里,恍若有那么一瞬间风吹开了乔戈里雪峰上的层层云雾,露出了不可被世人窥探的雪峰,而阳光倾泻而下。
    圣洁。神秘。而又温柔。
    宋玉诚走了过来,弯腰,额头与刁书真相触,一触即分。
    刁书真愣愣地看着宋玉诚,暖色的微光闪烁在她的重瞳里,令人无端想起山间的萤火,那般明灭迷离,天真绮丽。一丝冷香徘徊在刁书真鼻尖,若有若无。噩梦初醒,五感变得迟钝麻烦,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温暖美好的梦境一般,令人不忍呼吸打扰。
    “好凉,还是去床上睡吧。”宋玉诚蹙眉道。
    “嗯,我就坐一会儿。”刁书真指了指那剩下的半杯水,示意自己喝完就回房间,宋玉诚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刁书真望着宋玉诚放下的被子,勾起嘴角,无声地笑了。她蜷缩在被子里,巧克力色的被子蓬松柔软,带着宋玉诚身上独有的冷香,足以抵御一场突如其来的春寒。
    忽然就没了睡意。
    刁书真把茶几下的抽屉翻了个遍,终于在一堆杂物底下扒拉出一盒皱巴巴的
    烟。犹豫了一下,想起宋玉诚似乎厌恶烟味,还是重新放了回去。
    竟然会让另外一个人呆在自己的领地长达几个月之久,这真是不可思议。
    刁书真是个警觉的人。对于微表情的熟识,心理学知识的积累,神经语言程序学的钻研,使得刁书真对人心的幽微之处洞若观火,了如指掌。
    加上清秀可人的漂亮外表,笑起来略微腼腆羞涩、毫无攻击性的气质,刁书真很容易讨得女人的欢心,和各种各样的美人春宵一度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但是,刁书真有个习惯,那就是从来不在外面过夜。
    她就像是孱弱而警觉的幼兽,守着自己的方寸之地,寸步不让。
    她更不可能带别人到自己家来。
    她无意探究为什么自己会容忍宋玉诚,这样一位仅仅是工作上的搭档,在自己的领地里呆那么久。答案看上去不会令人愉快,似乎有什么难以撼动的东西正在分崩离析,这令刁书真感到一丝惶惑。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巴普洛夫的狗。斯金纳的箱子。
    是希望出生入死的时候,能有一个搭档一起面对那些血腥残忍的画面
    贪恋噩梦惊醒的时候,身边有个温暖的被窝,拯救陷于冰冷阴暗沼泽的我
    又是什么时候,不再流连于各式各样的酒吧,狩猎年轻漂亮的女孩,醒来时却是加倍的自我厌恶和怀疑
    又或者只是习惯。不用再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绝望哀伤等等极端情绪折磨的大脑,独自一人坐在小屋里,呆望着外面的万家灯火,而屋内漆黑一片。
    前路未卜,生死难知。
    刁书真无声地弯起嘴角,闭上眼睛,思绪潮起潮落。春夜极静,豆大的雨敲在窗棂上,晕开一朵朵水花,水滴沿着雾气朦胧的窗面蜿蜒流下。
    人在下雨天的时候神经比较放松,按照心理学的说法是下雨天的时候野兽不会出没,能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让原始人围在篝火旁边睡觉。
    假寐之中,眼前有流离的光斑闪过。
    恍然间,沙发一沉,熟悉的冷香幽幽袭来。
    茶几上多了杯热气腾腾的牛奶。
    “喝点热的。”宋玉诚拿走了刁书真喝了半杯的凉水。
    “谢谢。”刁书真眯起眼睛笑了。她斜靠在沙发背上,睡衣扣子散乱。她伸腿勾起被子,雪白的脚踝露在外面,很不老实。
    “哎,说起来好久都没案子了。难得这么太平。”刁书真端起牛奶,热度顺着指尖攀升到心房,温热一片。刁书真的心情明亮起来。
    宋玉诚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刁书真别乌鸦嘴。
    刁书真笑起来,眉眼弯弯。她嘟囔道“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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