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号在别墅区, 是一栋独栋小别墅, 似乎很长一段时间没住人,积了层薄灰。司青颜穿墙而来,四下一片静寂,只能听见某种动物的喘息声。黑暗中, 一双红色的眼睛忽明忽暗, 悲伤、憎恨, 无奈种种情绪在其间流转。
虽然漆黑一片,以司青颜的目力依然能看清那里的一切。
玩具熊有点干瘪,颜色发黄, 毛有点秃,它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夫妻结婚会买的那种熊, 与泰迪熊样式不同,看起来土多了。熊脸平而扁,从材质上看,红色的眼睛是人工合成的廉价宝石,经历过岁月洗礼, 光泽晦暗。不看那双红眼睛,再平凡不过,甚至有点破旧, 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漏棉花了。
熊是坐姿, 前爪短小, 腿稍长一些。现在它双腿上趴着一只垂死的金毛寻回犬。这只金毛犬状态很不好, 长长的毛似乎很久没打理过, 黏在一起,混着血、泥沙,散发着恶臭。它瘦骨嶙峋,暗褐色的眼睛在黑暗中黯淡至极,半闭着,察觉到生人的气息,它颤动了一下,向玩具熊发出示警的声音。
“呜”
它实在过于羸弱,随时都有可能死去,声音微不可闻,目光也带着一些防备。
来者不是房子的主人,那是窃贼,还是什么人
金毛很想站起来把这个人赶出去,这对它来说太难了。
玩具熊短短的圆手搭在金毛头上,似在安抚。
再抬头时,玩具熊双眼血光密布,一道凶狠的意念传来
“人类,离开这里。”
以往,玩具熊不会这样直白。但现在金毛快死了,它来不及装神弄鬼吓走这个人。
“贝贝,我来自时空当铺。”
贝贝是玩具熊的名字。
情况比司青颜想的要好一些。
贝贝还没有开始杀人,身上没有血气。
现在,贝贝已经到了情绪崩溃的边缘。
“请救救它代价由我来付。”
玩具熊双目中的敌意少了一些,露出祈求的眼神。
“可以。”
司青颜躬身,轻轻把手放在金毛犬的头顶。
与先前濒死的张阳不同,这只金毛犬的灵魂快要溃散了。
人类的灵魂是稍大一些的光团,动物的灵魂大概只有人类三分之一那么大,如果是智慧较低的动物,体内根本没有灵魂。
这样的情况,需要分出一点灵魂力量给它,并且帮助它融合。
救一只狗的力量对司青颜不算什么,随手施为罢了,就是融合过程有些长。
司青颜先在边上布上结界,然后把狗抱到怀里,闭上双目。他馈赠的灵魂力量会全方面融进这只金毛犬灵魂中,与此同时,他也会唤醒金毛犬的记忆,让它撑住这个过程。
金毛出生在国内一个犬舍里,父母都是纯种金毛,它也继承了父母的血统,毛色纯,性情温驯。这样一只漂亮的幼犬在宠物店是很容易卖掉的,很快,一个大学生买走了它,并把它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
女生在宿舍养狗,室友本来有些不高兴,后来都被乖巧可爱的小金毛打动,主动贡献钱包给它买狗粮、零食、玩具、骨头。这个时期的金毛虽然不能常常出去玩,却过得很快乐。常常女主人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就和男主人亲在一起。
幼犬时期,金毛眼神纯洁无辜,肉嘟嘟毛绒绒的身体像个小球,可爱到了极致。等它越长越大,出现了诸多不便。
女生要去实习了,家中不同意养狗,与她相熟的人都不愿意接收,即使金毛是一只很听话、很讨人喜欢的狗。许多人都喜欢狗,有机会可以摸一摸撸一撸,愿意天天喂食、收捡狗毛、出去遛狗的人却不多。
找来找去,狗被本市一对刚结婚的夫妻收养了。他们没有孩子,一直想养一只听话的狗,就把金毛接过去养。
刚开始几个月他们还有些热情,对金毛尚可,有空就会带它出去玩,常常给它拍照,虽然吃不到以前那种狗粮,也见不到原来的主人,金毛还是很快乐。
有个家就很好了。
后来他们工作越来越忙,需要出差,回家时看见因为过于饥饿四处觅食而把房间弄得一团糟的狗,很气。最后喂金毛吃了一顿饱饭,把它丢在另一个区。
也就是现在的鹿角街。
这里算是富人区,附近有许多小别墅,安逸清净,离繁华的市中心也不远。
金毛过上了流浪狗的生活,出了吃不饱之外还生了病,有次差点被小区保安给打死。住里头的老大爷看见了,就把它捡回去,治伤,搁在家里养。
老大爷鳏寡多年,身体不怎么好,一直与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家中最值钱的就是这座小别墅。儿子媳妇想把这里卖了,再重新换地方买房子,但老大爷不同意。这里是他和老伴生活多年的地方,有太多回忆,就算孩子想卖,也得等他死了以后再卖,反正他身体不好,活不了几年。
老大爷养狗之后高兴了很多,简直把狗当成亲儿子养,成天带金毛出去溜达,把它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当初把玩具熊买下来的收藏家唐聆也住在这个区,
虽然漆黑一片,以司青颜的目力依然能看清那里的一切。
玩具熊有点干瘪,颜色发黄, 毛有点秃,它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夫妻结婚会买的那种熊, 与泰迪熊样式不同,看起来土多了。熊脸平而扁,从材质上看,红色的眼睛是人工合成的廉价宝石,经历过岁月洗礼, 光泽晦暗。不看那双红眼睛,再平凡不过,甚至有点破旧, 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漏棉花了。
熊是坐姿, 前爪短小, 腿稍长一些。现在它双腿上趴着一只垂死的金毛寻回犬。这只金毛犬状态很不好, 长长的毛似乎很久没打理过, 黏在一起,混着血、泥沙,散发着恶臭。它瘦骨嶙峋,暗褐色的眼睛在黑暗中黯淡至极,半闭着,察觉到生人的气息,它颤动了一下,向玩具熊发出示警的声音。
“呜”
它实在过于羸弱,随时都有可能死去,声音微不可闻,目光也带着一些防备。
来者不是房子的主人,那是窃贼,还是什么人
金毛很想站起来把这个人赶出去,这对它来说太难了。
玩具熊短短的圆手搭在金毛头上,似在安抚。
再抬头时,玩具熊双眼血光密布,一道凶狠的意念传来
“人类,离开这里。”
以往,玩具熊不会这样直白。但现在金毛快死了,它来不及装神弄鬼吓走这个人。
“贝贝,我来自时空当铺。”
贝贝是玩具熊的名字。
情况比司青颜想的要好一些。
贝贝还没有开始杀人,身上没有血气。
现在,贝贝已经到了情绪崩溃的边缘。
“请救救它代价由我来付。”
玩具熊双目中的敌意少了一些,露出祈求的眼神。
“可以。”
司青颜躬身,轻轻把手放在金毛犬的头顶。
与先前濒死的张阳不同,这只金毛犬的灵魂快要溃散了。
人类的灵魂是稍大一些的光团,动物的灵魂大概只有人类三分之一那么大,如果是智慧较低的动物,体内根本没有灵魂。
这样的情况,需要分出一点灵魂力量给它,并且帮助它融合。
救一只狗的力量对司青颜不算什么,随手施为罢了,就是融合过程有些长。
司青颜先在边上布上结界,然后把狗抱到怀里,闭上双目。他馈赠的灵魂力量会全方面融进这只金毛犬灵魂中,与此同时,他也会唤醒金毛犬的记忆,让它撑住这个过程。
金毛出生在国内一个犬舍里,父母都是纯种金毛,它也继承了父母的血统,毛色纯,性情温驯。这样一只漂亮的幼犬在宠物店是很容易卖掉的,很快,一个大学生买走了它,并把它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
女生在宿舍养狗,室友本来有些不高兴,后来都被乖巧可爱的小金毛打动,主动贡献钱包给它买狗粮、零食、玩具、骨头。这个时期的金毛虽然不能常常出去玩,却过得很快乐。常常女主人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就和男主人亲在一起。
幼犬时期,金毛眼神纯洁无辜,肉嘟嘟毛绒绒的身体像个小球,可爱到了极致。等它越长越大,出现了诸多不便。
女生要去实习了,家中不同意养狗,与她相熟的人都不愿意接收,即使金毛是一只很听话、很讨人喜欢的狗。许多人都喜欢狗,有机会可以摸一摸撸一撸,愿意天天喂食、收捡狗毛、出去遛狗的人却不多。
找来找去,狗被本市一对刚结婚的夫妻收养了。他们没有孩子,一直想养一只听话的狗,就把金毛接过去养。
刚开始几个月他们还有些热情,对金毛尚可,有空就会带它出去玩,常常给它拍照,虽然吃不到以前那种狗粮,也见不到原来的主人,金毛还是很快乐。
有个家就很好了。
后来他们工作越来越忙,需要出差,回家时看见因为过于饥饿四处觅食而把房间弄得一团糟的狗,很气。最后喂金毛吃了一顿饱饭,把它丢在另一个区。
也就是现在的鹿角街。
这里算是富人区,附近有许多小别墅,安逸清净,离繁华的市中心也不远。
金毛过上了流浪狗的生活,出了吃不饱之外还生了病,有次差点被小区保安给打死。住里头的老大爷看见了,就把它捡回去,治伤,搁在家里养。
老大爷鳏寡多年,身体不怎么好,一直与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家中最值钱的就是这座小别墅。儿子媳妇想把这里卖了,再重新换地方买房子,但老大爷不同意。这里是他和老伴生活多年的地方,有太多回忆,就算孩子想卖,也得等他死了以后再卖,反正他身体不好,活不了几年。
老大爷养狗之后高兴了很多,简直把狗当成亲儿子养,成天带金毛出去溜达,把它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当初把玩具熊买下来的收藏家唐聆也住在这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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