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风酒吧。
    夜色来临,酒吧里坐满了人。
    伴随着昨天那段视频的疯狂传播,数以百万计的人都知道在这家普通的酒吧里,藏着一个宝藏男孩,长得帅,歌声又好听。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只要有足够的特色,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于是,附近的人,全部蜂拥而至,很快将整个酒吧占满了。
    酒吧后台。
    阿龙站在那里,看着满满当当的酒吧,特别兴奋。
    他知道季徊长得帅,歌唱得好,肯定能吸引人来,却没想到这哥们的魅力这么大,完全超乎他的想象。
    他刚特意去隔壁酒吧窜门,连他这里三分之一的人都没有,瞬间秒杀
    想到那胖子耷拉着的脸
    爽真爽
    阿龙扭头,就看到季徊坐在那里,依旧是简单的白色卫衣,现在看着,就是一棵摇钱树啊
    季徊撑着脑袋,不知道想些什么,面无表情,眉目之间透着些许清冷。
    阿龙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徊哥,紧张”
    今天的人太多了,和昨天不是个数量级的,就像在开演唱会一样。
    季徊扭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然后摇了摇头。
    不紧张,其实还有些兴奋。
    “我在想唱什么歌。”季徊道。
    阿龙只让他唱一首歌,说这叫饥饿营销。
    要让人听不够,下一次还来,也让他的歌喉变得珍贵起来。
    这样的话,就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实力,才能让人惦记着。否则,只会让人有逆反心理,再也不来了。
    所以这选歌很重要。
    “你的声音很空灵,很有感染力和代入感,挑一首淡淡感伤的情歌”阿龙建议道。
    季徊沉吟片刻,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我想到了”
    绍衍本来想包一个卡座的,但是人太多了,酒吧的工作人员拒绝了他,他只能买一个好位置。
    这个位置就在舞台下方的位置,能清晰地看见舞台。
    他很期待,今天的小嫂子能为他带来什么惊喜。
    绍衍的目光落在一个地方,突然顿住了,眼中闪过惊艳。
    只见青年穿着黑色的皮衣,戴着鸭舌帽,佩戴耳饰,还有一些金属的饰品,重金属摇滚风的打扮,那精致的脸,年轻帅气,锋芒毕露。
    他怀里抱着一把吉他,往高脚椅上一坐,调整了一下面前摆放着的麦克风的位置,开口说话。
    他的声音如水流一般,说话的时候温柔动听,但是唱起歌来,又是一种截然相反的感觉。
    季徊唱了一首摇滚歌曲,震撼,充满爆发力,让整个酒吧都沸腾起来。
    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部的棱角落下来,野性而性感,率性而张扬,有一种妖冶到极致的美。
    绍衍目光紧紧地盯着青年露出的细长白皙的脖颈,呼吸急促了几分。
    他那样张扬肆意,能燃烧起人内心最疯狂的征服欲。
    这还是他印象中的那个季徊吗
    不,他完全就像是另外一个人,是一个陌生、又绚灿夺目的人。
    一首歌结束,他离开了舞台,朝着后台走去,许多人涌了上去。
    那疯狂的程度,就像是真的在追星。
    人群被挡在门外,人们逐渐冷静下来。
    季徊去了洗手间,擦干了脸上的汗水,洗了一把脸。他双手撑在洗手台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他的眉目飞扬,脸泛红,有种意气风发的感觉,他感觉他一点一点地活过来,有种重生的感觉。
    这才该是原本的他。
    遇上柏枭后,让他变得不像他,成为一个附属,一个工具人,完全抹灭了本性,为柏枭而活着。
    只要远离柏枭,他的生活就能一直正常下去。
    季徊收拾了一下自己,换回了他的卫衣,变回了那个干净清澈的青年,还带着一些学生气。
    他回到后台的时候,就发现后台多了一个人。
    来人靠着墙站着,一身名牌,双手插丨在裤袋里,一双桃花眼,颇为风流潇洒,站姿懒洋洋的,有种慵懒的帅气,气质不凡,就像个贵公子。
    “嫂子”绍衍见了他,就热切地叫道。
    季徊没有理会他,而是看了一眼阿龙。
    “徊哥,好多人要见你,我都拒绝了,他知道你的名字,我以为你们认识”
    “是认识。”绍衍说着,走到了季徊的身边,“嫂子,你唱歌真好听,让人刮目相看。”
    绍衍朝着季徊竖起大拇指“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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