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方霍额角一跳,似是没想到彭泽居然这么大胆,当着他的面就敢做这样的事,他冷冷的看了彭泽一眼,转开了视线。
    彭泽却像是根本没注意到方霍的视线,兀自和小陶玩的开心。
    事毕,他拉开小陶领口,往里面塞了几张钞票,又搂着他腰将他拉下来,嘴唇贴着耳朵轻声道“晚上来找我。”
    说完,拍拍小陶屁股,让他先出去。少年经过方霍身边,还拿那双细长勾人的眼睛好奇的看了他一路,临出门前,还挑逗的用修长的手在他裸露的小臂上摸了一把。
    方霍几乎是瞬间就将胳膊抽回来了,语气里面带着很明显的寒气,问彭泽“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彭泽接过手下递过来的纸巾擦手,笑着说,“我喜欢男人,尤其是好看的小男孩,这不是秘密。在c市待这么久,当然需要个暖床的小东西。”
    他像是回想起什么,摇了摇头,“三张就打发了,还乐的跟什么似的,要是换做在s市,能翻个十倍还不止。”
    “所以,你发现没有,在c市,就连当,价码也比别的地方要低一些。”彭泽看着方霍明显变得难看了一点的脸色,继续道,“小少爷,你真的乐意一直待在这样的地方吗”
    方霍蹙着眉听了半晌,在心里将彭泽是个什么货色掂量清楚了,再开口时语气已很平静,他说“这个问题我之前已经回答过了,我要继续念书,然后高考。”
    考完试之后,他还要带着秋陆一起去b市,而不是去s市,这些,他不会跟彭泽说。
    彭泽眼里闪过一丝不满,似是觉得这人冥顽不灵、听不懂人话,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道“想要高考,这个能有什么问题你现在才高二,将学籍转回s市也一样能考,再说了,c市的师资什么样,s市的又怎么样,这个不用我多说,你自己心里有数。”
    “小少爷,我也来了c市这么多天了,不妨给你透个底,”彭泽抬了抬眸子,漫不经心的道,“你爸死了,集团就是你二叔做主,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恐怕不太清楚,不是能由着小辈胡闹的性子,但偏偏对你很上心,你这次跟我回去后,你爸的股份和产业都是你的,以后的日子不愁不舒服,何必留在这个地方受罪呢”
    他顿了顿,做出一副很唏嘘的样子,说“听说,你在你们那个道馆,还睡的是双人间长身体的男孩子,这样得有多憋屈啊。”
    彭泽在憋屈二字上加重了音,一副真的亲眼看到了方霍过的有多惨的样子。
    而方霍却像是被他的话逗笑了,露出一个今晚最真心实意的笑容,道“憋屈不憋屈,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紧接着又收敛了笑容,“说了这么多天的废话,总算听到一句有用的。”
    “什么意思”
    “这样吧,”方霍站起身,理了理书包带子,仿佛终于待不下去了,慢吞吞的道,“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会给的,等我到了十八岁,该签什么字按什么手印,你们拿过来就是了,我人就在这,跑不了。”
    彭泽脸色沉了下来。
    方霍说完,没再理他,径直朝门的方向走去。
    戴着墨镜的黑衣大汉守在门口,没给他开门。方霍停下脚步,跟大汉对视了几秒。
    大汉将目光移向他身后的彭泽,见彭泽虽脸色阴沉,但没出言阻止,便低下头,帮方霍把门拉开了。
    方霍头也不回的走了,包厢内重归于一片寂静,只余一丝光影照在彭泽脸色,衬的他脸色越发青黑。
    几个保镖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彭泽拿他们撒气。
    而彭泽却是没这个功夫,他在认真的思考问题。
    事实上,方霍刚刚提出的这种建议,方正林也并不是没有想过把他就扔在c市,等时间一到直接拿文件过来让他签字,左右一排黑衣人站着,方霍不可能不签,但那毕竟是下策。
    谁也不想接个倒霉孩子回去搁自己眼前放着,巴不得他滚的越远越好。
    现在方正信虽死,但集团内部仍残留有他的势力,董事会风向也不算太明显,若是方霍连人都不出现,本属于方正信的东西就直接到了方正林手里,于情于理,都不太能交代的过去尽管现在大家都心知肚明,失踪已久的方正信是因为什么人、到了哪里。
    只有将他唯一的私生子带回去,扮演上一段时间的叔侄情深,等到了时机,一切便都能顺理成章。
    原本这个计划里,他们并没有考虑方霍的意愿。
    在方正林看来,方正信正房太太生的儿子、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的方裕,遇到了事也不过是那么个熊样,现在更是瘫在高级病房里跟个废物一样的等死,那么由一个虽然美丽却没什么脑子的情妇所生的方霍,还被扔到c市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放养了多年,想必也聪明不到哪里去。
    可是,几番谈话下来,彭泽却发现,这个方霍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回事。
    胆量有,也聪明,只是摸不准他到底想要什么,因此很难控制。
    这是他们对方霍的设想中,最不愿意看到的哪一种。
    彭泽盯着门的方向好一会儿,摸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方霍背着书包出了包厢,没走出几步,便到了门口。
    他像是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似的,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连带着肩膀也松懈了些。
    他沿着街道快步走着,不多时就到了公交站,上车下车,二十分钟后,他回到了道馆附近,只是没急着进去,先到对面的街后找到一个凹槽形水龙头,拧开旋钮,将方才被触碰过的那条胳膊放到水流下面,细细冲洗。
    夏季炎热,连带着水温也并不凉快,他冲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黏腻,顺手拿起边上放着的一块肥皂,打了点泡沫。
    这里是这一带有名的小吃一条街,有包括赵姐麻辣烫、大嘴烤鱼在内的各色小吃店,一到傍晚更是热闹,喧闹的人声和食物的香气一起组成了充满生机的布景。
    由于客人众多,店堂却大多狭小,这一条街后建了公共水槽用于洗碗,偶尔也有食客到这里来洗手。
    方霍刚洗完,一抬头,看到一个人拐进来,两人四目相对,都稍微愣了一下。
    “小霍啊,你也来吃饭”
    “六子。”
    来人是小六子,他看起来像是喝了点酒,脸上有点晕红,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站在他身边,也拧开水龙头,偏头问“吃的什么我咋没看到你,陆哥呢”
    他以为方霍也在这边吃饭,又想着方霍既然在,那么秋陆必定也在,一会要不要拼个桌一起吃。
    方霍一顿,没什么表情的道“我在别的地方吃过了,刚回来。”
    小六子扫了一眼他沾着水的手,廉价的皂角香味从他小臂上传来,不由得乐了“哪里吃的,连个洗手的地方也没有,专程跑到这里来洗”
    方霍道“那地方有点脏,不想进去洗手。”
    小六子点点头,表示理解,“也是,咱们c市这市容市貌还是有待提升,有些店里面脏兮兮的,做菜都放的地沟油我们这这一块儿挺难得的,民风淳朴,好吃不贵。”
    方霍点点头。
    小六子笑嘻嘻的,又问“不过你家陆哥不是不许你随便在外面吃小摊偷偷去的哪里”
    方霍刚来那两年,还是个少爷胃,很娇嫩,不仅比现在更吃不了辣,并且稍微粗糙一点儿的东西吃了都要难受半天,而道馆里的孩子们多是土生土长的c市人,什么都能吃得下,口味也和方霍大相径庭。
    有一次敖志明带他们去挺远的一家店,说是味道贼他妈带劲,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去了,吃到大半夜,回来的路上方霍就扶着树吐了,一张小脸煞白,十分凄惨。
    秋陆当时就慌了,摸着他背一边帮他顺气一边吼道“你们他妈给他吃了什么”
    那样子就仿佛有人给方霍下了毒似的。敖志明都给看傻了。
    那时候秋陆是真的把方霍当什么都不懂的奶娃娃照顾,管吃管喝管睡觉,还定下规矩,禁止他再“随意跟别人去乱七八糟的店里吃饭”,事实上,这条规定近似于没有,因为对方霍来说,根本不存在那样的“别人”,他永远只跟在秋陆后面。
    没几年方霍便成长飞速,不会再出现小时候因弱不禁风而导致的各种的事故,但以前的一些趣事还是被记到现在,时不时就被拿出来戏说一番。
    说到了秋陆,方霍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笑容,甚至觉得胃里也不再那么空,他道“回去了当然会跟陆哥汇报的。”
    他笑容出现没几秒就淡下去了,但整张脸仍然显得比刚才生动许多,小六子呆了一下,道“那你要不再来吃点我在新开的那家吃烧烤呢。”
    “不了,”方霍摇摇头,跟小六子告别,“我先回去了,你慢吃。”
    小六子说了句好,就看着他背影远去了,不由得有些感慨。
    他比方霍大了没两岁,两人虽不见得有多亲密,但也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到了都长成青年的年纪,身边有的人从活泼变得沉稳,有的人干脆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了圆滑世故的成年人,小六子却发现方霍一直没怎么变。
    并不是说外貌,而是指那种带着点儿天真的疏离感,小六子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就好像他生来就和别人不同似的,旁人或喜或怒,或闹或嗔,都与他不相干,他就像个安静的发光体,因为太引人注目,所有人都忍不住驻足去看,却又不敢打扰。
    除了秋陆。
    在面对秋陆时,方霍才真的像个鲜活的人,才更接近一个十八岁少年该有的样子,会撒娇,也会小小的发脾气,让人觉得没那么不真实。
    而秋陆呢,秋陆一直都是那样大大咧咧的,和谁都称兄道弟,走到哪里都能呼朋引伴,看似没心没肺,但真正挂在嘴边的也就方霍一个人,成天“我家方霍长,我家方霍短”,乍看像是养了个令他骄傲的孩子,却又跟养孩子有很大的不同。
    小六子出神的想,也许浩子说的很对,这两个人关系这样好,是意料之中的。
    秋陆下班之后,去了中心街区的一家手机店逛逛。
    再过几个月就是方霍十八岁生日,他打算就给他送这个。
    很早以前他们羡慕原朔的大砖块,后来虽然有了自己的收入,但身边人都没有,自己买了也没什么意思,纯粹自嗨,所以便也没几个人买。
    一推开玻璃门,一个穿着清凉的店员迎上来,向他介绍“这边都是a牌刚出的新款,c市只有我们家有卖,十方集团独家代理,先生可以看看噢。”
    秋陆指指一个粉红色的,问“这个拿出来我看一下可以吗。”
    “可以的。”店员看他年纪不大,长相清秀,又对着粉红色手机爱不释手,便打趣道,“给女朋友买吗我们这边还有这几款,更适合女孩子一些,您要不要看看”
    秋陆一愣,道,“是给我弟弟买。”
    店员怔了怔,随即笑道“那您和您弟弟关系一定很好,刚才看您脸上表情特别开心的样子。”
    秋陆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有吗”
    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心情雀跃。
    好像从很早开始,他每次给方霍买东西的时候都很兴奋,个中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喜欢看方霍收到东西之后眼睛亮晶晶的样子,仿佛他秋陆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慷慨的人似的。
    店员问他弟弟是什么样,秋陆想了想,简单的描述了“很高、很帅、很乖、成绩也很好”,接着店员又带他看了另外几款,极力推荐一个造型简单又有些酷的款式,说这个您弟弟应该会更喜欢,年轻男孩子都喜欢这种的,卖的很好。
    秋陆把那一款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下了“我觉得这个不太适合他。”这款的样子看起来冷冰冰的。
    而在他眼里,方霍是一个很爱笑的、很甜蜜的男孩儿,更适合粉红色。
    很久以前,他送给方霍一尊粉色的摆件时,他看起来就很喜欢。
    秋陆又机灵又嘴甜,占着长相讨喜的便宜,到了最后东西没买也没遭受白眼,倒是和店员妹子混熟了,一口一个小哥哥的叫的亲热。
    最后,秋陆对她说“谢了啊美女。”
    店员妹子便摆摆手,脸颊上浮现一层薄红,有些扭捏的道“别、别、别这么叫我。”
    作者有话要说踩起发动机加加加速破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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