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值得任何人去珍惜。”

    “这些让人牙酸的话就别说了。”我对陀思的好话已经麻木了,年少时听了很多,知道这是糖衣炮弹,耳朵就自动免疫了,“我走了,你自己去找个医院吧。以后别因为以前是同僚就乖乖挨打了,尽全力用异能自保吧。毕竟你和我不同”

    我掸开他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你能够控制好异能的能力。”

    对自己异能力无法控制的下场是什么

    我看着寂寥的长街,看着穿行而过没有注意到这里的行人。

    我曾无数次在这样的街头流连,也曾无数次在脑海中模拟我异能失控后的场景。

    目光所触及的一切,都会消失,繁华与衰败,任何痕迹都不会留下。

    这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不曾存在。

    陀思眼眸微敛,朝我伸出了手“源酱,请把我的戒指还给我。”

    “你的戒指”我用两根手指夹着那个冰凉的物品,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你该不会是当年用另一枚戒指换了我买的这个假货吧”

    之所以确定这是我买的戒指,是因为外侧有一道很浅的刮痕,当年我知道买到了假货后,狠狠地摔过它。我一直随身携带这枚假货,提醒自己不要妄想在路边赌石发财。

    后来戒指上的刮痕不见了,我以为是我之前眼花了,毕竟戒指的颜色和造型一模一样。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枚才是我买的戒指。

    刮痕还在原处。

    “不是的。”陀思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买的,当时觉得好看,但是你又不愿意送我,所以我也去买了一枚,跟你在同一个地方。”

    他偏过了头,似乎不想直视我的眼睛。

    我伸手拧住了他的下颌,强迫他与我对视。

    “那卖戒指的波兰商人是长头发还是短头发,是紫色眼睛还是黑色眼睛”

    “忘了。”

    “骗人,我都没有忘记,你过目不忘的能力怎么可能忘记。”我低声说道,“你之前说再也不骗我了,但是你现在还在说谎。”

    “我,抱歉。”

    他犹豫了一下,我从他的犹豫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那枚戒指,有什么奥妙吗”

    乱步对那枚戒指情有独钟,从来没有摘下来过,连我们婚礼交换对戒时,都是戴在了右手上。

    我妈对此颇有意见,问我那枚戒指是不是他的前女友送的。我寻思着是我送的,也就没多想。

    后来我好几次要拿下那枚戒指,都被乱步有意无意地阻止了。

    “费佳,说句实话那么难吗”我实在开心不起来,“为什么要换走我的戒指告诉我为什么,好吗”

    陀思依然摇头“抱歉。”

    看样子戒指里的秘密需要我自己去求证了。

    “你和我丈夫,很早之前就见过面了吗”

    “是。”

    我心想,那你们上次见了面,还装作一副互相不认识的样子。

    “他真的有一眼看破事情真相的异能力吗”

    果戈里的话像是一块投入湖水的石子,激起了我原本对乱步并不存在的好奇心,“他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

    明知道是死敌所在组织的成员,还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与她恋爱结婚要真是这样,乱步到底在想什么呢

    “源酱,即便如此,又能代表什么呢”陀思反问道,“难道你真的认为他接近你,是为了找一个突破口,顺藤摸瓜,找出你背后天人五衰的其他秘密”

    我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他不可能是那种人。我现在吃的住的穿的用的,全部都是他的。”

    他是我的乱步桑啊。

    他对我那么好,看到合适我的东西都会给我买买买,收下客人送的伏特加给我留着,虽然不乐意但还是每周陪我回娘家,我发呆不吃饭会敲我的头给我剥一只虾,我做了合乎他心意的料理会大声表扬我,吵架了会用小鸭子写纸条先向我道歉。

    我和他享受过婚姻里的各种腻歪,吃过无数块甜腻的蛋糕,看过很多个美丽的星空,也享受过身体上的盛世繁华,幻想过无边无际的未来。

    他真的很好。

    好到我现在死活想不通,他同意跟我闪婚,是因为什么

    我想找出一个理由,但是我找不到。

    果戈里说的没错,我没有名声、地位、金钱,我有的只有劣迹斑斑的过去和随时会失控和伤害他的垃圾异能。

    我看着陀思,他以前也很好。

    他在异国他乡给了我莫大的信心和勇气,在我孤身一人时陪在我身边,鼓励我给朋友们发邮件。

    他教我戴头花,教我说俄语,辅导我功课,教我钢琴和大提琴在没有坦白他的理想前,他的好比起乱步,不遑多让。

    但是在那之后呢

    陀思或许是伸出手想拍拍我,但在半空中就停住了,然后摊平了手掌。

    “戒指还给我。”

    他的眼眸里闪着光。

    感觉现在的他比任何时候都温柔。

    “在很多时候,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因为不排除会为了某种利益出卖你,感情是真,利益也是真。”

    他从我手上拿回戒指,戴回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假戒指也在阳光下闪着漂亮的银光,“源酱,你只能相信自己。”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到侦探社的了。

    谷崎直美早就回来了,她给我打了两个电话,我没接。

    我走到乱步的病房里,他正在看资料,包起脚趾的右脚跷得很高。

    我看了一眼他的脚。这是他在找我的时候,怕我被欺负,急着破门而入造成的。

    闭上眼睛,我还能看到他对坂口安吾说的那番话时冰冷又迷人的表情。

    “清溪溪,你回来啦。”乱步从书里抬起脸,拍了拍病床的右边,“快过来这里坐。”

    与谢野晶子进来替他敷麻药,看了我一眼,疑惑道“清溪桑,你衣服上怎么有血迹。”

    我低下头,看到白色的外套上溅了零星的血迹。

    应该是扶着陀思时碰到的。

    “你受伤了吗”与谢野晶子又问了一遍。

    “啊,那是清溪溪之前抱我,我不小心蹭到她身上的。”

    乱步朝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与谢野晶子无奈地说道“乱步先生,坐好,我替你换敷的麻药。”

    “你轻点啊。”

    他根本没蹭到我身上,还不假思索地帮我圆谎。

    我的目光落在了他的左手上,无名指的银色戒指闪出静谧的蓝光。

    它真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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