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和认识朱云的时候, 乱世刚开始不久。他们混在一群四处寻找基地的人当中,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 两人逐渐熟悉了起来。
    真正有交情是在后来。行到中途, 朱云的阑尾发了炎,疼得几乎死掉。那时城区和乡镇到处都是丧尸, 人人都在逃命, 药品和食物比金子更珍贵。除了她女儿和刚认识不久的卢志和,没人愿意多管闲事。在转移时,人们毫不客气地抛下了这个病患。
    最后是卢志和带着这娘儿俩, 冒险在附近寻找到一家小医院,又冒更大的风险帮她做了阑尾手术。没有麻醉师,没有合适的医疗器械, 他一个人硬着头皮完成了从消毒到麻醉再到手术缝合的全过程, 总算让朱云从鬼门关捡了条命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 朱云也带着女儿在寻找亲人。之前朱云一直陪女儿在初中读书, 丈夫和儿子则生活在另一座城市, 周末才能团聚。没想到世道说乱就乱, 一家四口还没来得及到一起,就这么散落在了茫茫人海中。
    因为同病相怜, 又有救命之恩,朱云赶着认卢志和当了干弟弟,三个人相伴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程。后来,在一次丧尸攻击的混乱中,他们分散了, 之后就再没见过面。末世里人们都是这样,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面,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在下一段路途里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
    在废墟的砖墙前,朱云紧紧握住了卢志和的手,好半天才松开,两人相对唏嘘,卢志和想起她那个比九月大不了几岁的女儿,说“怎么没看到婷婷”
    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朱云的神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两年前就没了,被丧尸挠了。”朱云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我今早寻着元元的时候,听他说有人救了他,还给他吃的,我就越发觉得是你。阿和啊,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你都救我们家两条命了”
    “云姐,别这么说,”卢志和说“都是凑巧碰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是我们运气好,才会碰到你们这样的人”朱云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大齐,把我的背包拿过来。”
    她身后那个沉默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一手提枪,一手提着背包,吴元也捡起放在地上的东西跟了过来。朱云接过背包,在夹层里翻了好一会儿,找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卢志和,说“阿和,那次咱们分开时,我在地上捡着了这个东西。我记得以前看到你挂在脖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我就捡起来收着了。原本想着也不知道能不能还给你,如果咱们碰不上了,我就权当留个纪念。没想到还真有物归原主的这一天,喏,你看看是不是你掉的”
    卢志和接过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由怔住了。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真的”卢志和和陆志飞相互看看,说“真有基地吗你们听谁说的”
    “我们在路上遇到过几个人。”朱云说“其中的一个人认识大齐,就是我丈夫。据他说,他有个兄弟在那边部队里,估计是通过什么无线设备传信让他们过去。”
    旁边的吴大齐也说“我们有一辆车。还找了点粮食。我还有枪,枪法也不错。”
    卢志和回头看了看陆志飞和妹子,说“不了,我们不打算走,就留在这里。”
    朱云脸色很遗憾,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吴元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塞到卢志和手里,说“拿着这个。真不走吗那我们我们这就要走了”
    她塞过来的是一包真空包装的酱牛肉,在末世,食物永远十分珍贵,更何况是牛肉这样的东西。尽管他们也缺吃少穿,但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他们依然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
    卢志和赶紧把牛肉往回塞,说“云姐你干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这牛肉你们带上”
    两人打架似的推搡着,吴大齐在旁边又开了口,说“阿和你就拿着吧,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拿着吧,让她心里好受点。”
    卢志和只得把牛肉留下了。朱云看了他一会儿,眼圈又红了,说“我们今天必须要赶着出城,不能再耽误了。你们真的不跟着一起走吗这边丧尸多,经常会有红尸鬼过来,很不安全,千万要当心啊”
    “好,”卢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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