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Let it go (1/2)
“各部门准备。”苏鸿儒喊了一声。
机器开始转动, 镜头俯拍后推近。
阿木尔去找娜仁托娅, 可是娜仁托娅忙着学习汉话,敷衍地把他驱逐出帐,这是阿穆尔第一次吃到闭门羹。
他生气地找到乌恩, 想让手下去揍一顿孟暄,可是乌恩竟然和一群孩童坐在岸边, 听着孟暄授课。
他气呼呼地去阿爹的大帐, 说了此事。他未来的子民, 已经不再敬重他了他们更听孟暄的话
巴特也有同样的忧虑, 他现在还是维塔族的王,可是这些人已经开始听一个外来者的话了, 这让他与神俱来的威严再次显出余怒, 说“阿木尔,杀了他。”
阿木尔愣了“为什么我要杀了他”
“你带进来的,就应该由你亲自杀了他。”巴特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眼里闪烁着锋芒,“管他是什么人,我们维塔族只能有我们做主,杀了他, 所有人都将重新敬爱你, 你依旧是他们最佩服的人。你马上十八岁了,血祭仪式快到了。”
血祭仪式,以人血祭天地。
阿木尔失魂落魄地走到河边,把玩着巴特交给他的弯刀, 举到头顶,看着圆月,似乎能月亮割下来一般,很轻松。
杀人,也很轻松。
只要杀了孟暄,他就能重新得到子民们的喜爱,他的血祭仪式也可以完成,然后娶娜仁托娅,统领维塔族,子子孙孙都将如此繁衍生存。
他将刀别在身上,四处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孟暄。回到自己的大帐,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块竹简,上面写着一行维塔语,旁边还有对应的汉话
阿木尔,我晚些回来你的朋友,孟暄。
朋友
阿木尔将竹简攥紧,捏在手心里,揣进怀里跑出了部落,在上次他和孟暄待过的山林里过了一夜。
第二日,他拎着一头血淋淋的鹿回去,站在河边,看着浑身是血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某个很爱干净的男人。
男人明明很怕血,又很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着鲜血。
这时,后方响起男人的声音“阿木尔,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阿木尔头也不回地跑向自己的马,飞奔上去,冲出部落,漫无目的地遛马,从未觉得身上的刀有如此沉重。
正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见巴特带着几个老手下骑着马走近,问“你们要去哪”
巴特说“昨夜嘎哈族人邀请我去说事,是和孟朝有关的事。”
阿木尔一听,调转马的方向,跟着他们一起去往嘎哈族。血祭,只要是人都可以,嘎哈族人最适合不过了,他们的血可比孟暄的有力量
巴特没有阻止,他也是时候带着阿木尔去和嘎哈族正式打交道了。
一群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到了嘎哈族,嘎哈族领土比他们小一点。
嘎哈族的王领他们进大帐,帐中坐着一位妙龄女子,年纪和娜仁托娅差不多,模样比娜仁托娅还好看,只是性子不似那般活泼。
这是嘎哈王的幼女,见他们进来,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经过阿木尔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两位王开始交谈,阿木尔这才知道最近嘎哈族发生的事。这里是维塔族的东边,距离孟朝更近,听说两个月前有孟朝的人前来送信,希望嘎哈族学习汉族文化。
可是嘎哈族并没有接受,这就像是有意刨去他们的根一样。
然而有位大将却蠢蠢欲动,私自联合了不少子民学习汉族文化。
嘎哈王知道后,便将这位大将给杀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子民偷偷溜了出去,将这事传了出去,传到孟朝。孟朝将派行军前来强制汉化,如若不从,一场大仗难以避免。
嘎哈王眼下便是邀请维塔族一同作战。
巴特和他聊了一阵,没有直接答应。虽说他们是打猎好手,可从未与真正的军队交过手,听说那些军人有更厉害的武器,可以将维塔族夷为平地。
谈判持续了几天,几人住了下来。阿木尔每天听着他们的争吵声。
这日他溜出去,遇见嘎哈王的幼女,女孩说她想去孟朝看看,听那位被杀的将军说京城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每日上山打猎,女人也可以去私塾学习,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生活得好极了。
“阿木尔,我不敢跟父亲说,我怕他也要杀我。”
阿木尔被她说得动心,这段时间接触到孟暄,他就时不时在想难道孟朝人都似这般人物吗手无寸铁又活得幸福
当晚,阿木尔带着女孩骑上马,打算一起去孟朝京城看看。
两人刚离开不久,突然听见一声整齐划一的步伐声向嘎哈族走去,还有武器碰撞的声音。
女孩赶紧让阿木尔停下,回头张望,见嘎哈族生起了大火,惊吓得哭了出来“阿木尔快回去肯定是他们的军队来了”
阿木尔骑着马狂奔回去,但他不敢贸然进族,只立在远处的山头,嘎哈族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外围围了几圈穿着盔甲的军人,手里持枪盾,斩杀着无数想跑出去的子民。
“不阿爹”女孩崩溃地哭了出来,下马径自跑回自己的部落。
阿木尔鞭子一挥,想去将人追回来,却见自己的父亲狼狈地从旁边的草丛里跑了出来。
巴特“太好了,阿木尔你竟然还活着,快,我们得回去了。”
巴特谈判失败,刚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嘎哈族,就见前面有军队来袭,忙从小路逃走了。
阿木尔让父亲坐在自己身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注视着那女孩,见她连滚带爬地跑回大火中,被几位军人拦了下来,几人语言不通地吵作一团,最后一人将长进了女孩的胸口。
他没听懂那些军人说的什么,但是女孩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我想去孟朝放过我们吧我们会好好听话的”
火光盈天,几乎将天空都染红了,里面响着无数人痛苦的呐喊声。
几乎是一夜之间,这个与维塔族亦敌亦友的部落便化为灰烬。但还有少数人存活下来,就是那些听从汉化建议的子民,他们缩在军人后方,眼睁睁地看自己的朋友家人烧死。
回程的路上,阿木尔和巴特都没说话。
少年的眼神空荡荡,眼里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在刚才那场大火中烧去了少年的心性,不再是那个天真到以为杀几头老虎豹子便能解决问题的少年了。
回到维塔族时,不少人围拥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天边的红光他们也隐约看到了。
孟暄也走到马边,仰头问“阿木尔,是嘎哈族出事了吗”
阿木尔低头看着他,手指摩挲着腰间的弯刀,没有说话。
巴特下马,抓住孟暄,道“我要杀了你这该死的贼人”
剧情已过大半,大家的默契越发得好。这场戏拍了三四天,大家都挺累的,总算是正式结束了。
收工后,一群人围着辛觅夏这个新来的影后预备役转,几天下来,大家发现她也是个好相处的,和她谈话如沐春风,好像永远不会生气,便争相问她这场戏感觉怎么样
“特别好,我很期待电影上映。”辛觅夏温柔又耐心地挨个回答问题,“嗯嗯对,提前有看剧本,我比较喜欢阿木尔,是我喜欢的少年。嗯对,江轻很适合这个角色,他什么角色都能撑得住谢谢夸奖,我的演技其实很一般,多亏以前有江轻的教导,对,大学的时候他经常指点我。”
宛如一个现场采访,辛觅夏回答得官方,但是又透露着一丝亲密。
蔺寻不想再听,去帮道具收拾东西,弯腰去拿鼓风机的时候,另一只细长的手伸了过来,帮着他抬了起来。
蔺寻看他一眼,江轻笑了笑“我想吃烧烤了。”
蔺寻一肚子话咽了回去“现在还在拍戏呢,不怕长胖”
江轻“这么冷的天,当然要吃烧烤了。春花秋月何时了,爷爷我就要吃烧烤”
两人一边说一边将鼓风机抬到道具组,道具小哥随手拿起这个手持鼓风机无语道“这么小一个机器,值得你们二位一起抬着它回来吗”
江轻摸了摸鼻子,偷笑几声,和蔺寻并肩往宾馆走,继续刚才的话题“而且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谁看得出来我胖了几斤。”
“我能。”蔺寻回头看了一眼,见大家围着辛觅夏,无人注意这边,偷偷捏了下他的手心,“你几斤几两,我都知道。”
“妈的,上一次听见这话,还是卖猪肉的老板说的。”
辛觅夏回答着大家热情的话题,目光飘远,看着远处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江轻突然侧头,并不是回头看她,而是去捏蔺寻的耳朵,两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这时,有人问她“觅夏,听说你和赵导结缘,是江轻做的媒,是真的吗”
辛觅夏收回视线,笑说“不是。”是我自己造的孽。
机器开始转动, 镜头俯拍后推近。
阿木尔去找娜仁托娅, 可是娜仁托娅忙着学习汉话,敷衍地把他驱逐出帐,这是阿穆尔第一次吃到闭门羹。
他生气地找到乌恩, 想让手下去揍一顿孟暄,可是乌恩竟然和一群孩童坐在岸边, 听着孟暄授课。
他气呼呼地去阿爹的大帐, 说了此事。他未来的子民, 已经不再敬重他了他们更听孟暄的话
巴特也有同样的忧虑, 他现在还是维塔族的王,可是这些人已经开始听一个外来者的话了, 这让他与神俱来的威严再次显出余怒, 说“阿木尔,杀了他。”
阿木尔愣了“为什么我要杀了他”
“你带进来的,就应该由你亲自杀了他。”巴特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眼里闪烁着锋芒,“管他是什么人,我们维塔族只能有我们做主,杀了他, 所有人都将重新敬爱你, 你依旧是他们最佩服的人。你马上十八岁了,血祭仪式快到了。”
血祭仪式,以人血祭天地。
阿木尔失魂落魄地走到河边,把玩着巴特交给他的弯刀, 举到头顶,看着圆月,似乎能月亮割下来一般,很轻松。
杀人,也很轻松。
只要杀了孟暄,他就能重新得到子民们的喜爱,他的血祭仪式也可以完成,然后娶娜仁托娅,统领维塔族,子子孙孙都将如此繁衍生存。
他将刀别在身上,四处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孟暄。回到自己的大帐,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块竹简,上面写着一行维塔语,旁边还有对应的汉话
阿木尔,我晚些回来你的朋友,孟暄。
朋友
阿木尔将竹简攥紧,捏在手心里,揣进怀里跑出了部落,在上次他和孟暄待过的山林里过了一夜。
第二日,他拎着一头血淋淋的鹿回去,站在河边,看着浑身是血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某个很爱干净的男人。
男人明明很怕血,又很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着鲜血。
这时,后方响起男人的声音“阿木尔,你昨晚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阿木尔头也不回地跑向自己的马,飞奔上去,冲出部落,漫无目的地遛马,从未觉得身上的刀有如此沉重。
正当他心烦意乱的时候,见巴特带着几个老手下骑着马走近,问“你们要去哪”
巴特说“昨夜嘎哈族人邀请我去说事,是和孟朝有关的事。”
阿木尔一听,调转马的方向,跟着他们一起去往嘎哈族。血祭,只要是人都可以,嘎哈族人最适合不过了,他们的血可比孟暄的有力量
巴特没有阻止,他也是时候带着阿木尔去和嘎哈族正式打交道了。
一群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到了嘎哈族,嘎哈族领土比他们小一点。
嘎哈族的王领他们进大帐,帐中坐着一位妙龄女子,年纪和娜仁托娅差不多,模样比娜仁托娅还好看,只是性子不似那般活泼。
这是嘎哈王的幼女,见他们进来,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经过阿木尔时,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两位王开始交谈,阿木尔这才知道最近嘎哈族发生的事。这里是维塔族的东边,距离孟朝更近,听说两个月前有孟朝的人前来送信,希望嘎哈族学习汉族文化。
可是嘎哈族并没有接受,这就像是有意刨去他们的根一样。
然而有位大将却蠢蠢欲动,私自联合了不少子民学习汉族文化。
嘎哈王知道后,便将这位大将给杀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子民偷偷溜了出去,将这事传了出去,传到孟朝。孟朝将派行军前来强制汉化,如若不从,一场大仗难以避免。
嘎哈王眼下便是邀请维塔族一同作战。
巴特和他聊了一阵,没有直接答应。虽说他们是打猎好手,可从未与真正的军队交过手,听说那些军人有更厉害的武器,可以将维塔族夷为平地。
谈判持续了几天,几人住了下来。阿木尔每天听着他们的争吵声。
这日他溜出去,遇见嘎哈王的幼女,女孩说她想去孟朝看看,听那位被杀的将军说京城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每日上山打猎,女人也可以去私塾学习,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生活得好极了。
“阿木尔,我不敢跟父亲说,我怕他也要杀我。”
阿木尔被她说得动心,这段时间接触到孟暄,他就时不时在想难道孟朝人都似这般人物吗手无寸铁又活得幸福
当晚,阿木尔带着女孩骑上马,打算一起去孟朝京城看看。
两人刚离开不久,突然听见一声整齐划一的步伐声向嘎哈族走去,还有武器碰撞的声音。
女孩赶紧让阿木尔停下,回头张望,见嘎哈族生起了大火,惊吓得哭了出来“阿木尔快回去肯定是他们的军队来了”
阿木尔骑着马狂奔回去,但他不敢贸然进族,只立在远处的山头,嘎哈族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外围围了几圈穿着盔甲的军人,手里持枪盾,斩杀着无数想跑出去的子民。
“不阿爹”女孩崩溃地哭了出来,下马径自跑回自己的部落。
阿木尔鞭子一挥,想去将人追回来,却见自己的父亲狼狈地从旁边的草丛里跑了出来。
巴特“太好了,阿木尔你竟然还活着,快,我们得回去了。”
巴特谈判失败,刚带着自己的人离开嘎哈族,就见前面有军队来袭,忙从小路逃走了。
阿木尔让父亲坐在自己身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注视着那女孩,见她连滚带爬地跑回大火中,被几位军人拦了下来,几人语言不通地吵作一团,最后一人将长进了女孩的胸口。
他没听懂那些军人说的什么,但是女孩的话却听得清清楚楚“我想去孟朝放过我们吧我们会好好听话的”
火光盈天,几乎将天空都染红了,里面响着无数人痛苦的呐喊声。
几乎是一夜之间,这个与维塔族亦敌亦友的部落便化为灰烬。但还有少数人存活下来,就是那些听从汉化建议的子民,他们缩在军人后方,眼睁睁地看自己的朋友家人烧死。
回程的路上,阿木尔和巴特都没说话。
少年的眼神空荡荡,眼里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在刚才那场大火中烧去了少年的心性,不再是那个天真到以为杀几头老虎豹子便能解决问题的少年了。
回到维塔族时,不少人围拥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天边的红光他们也隐约看到了。
孟暄也走到马边,仰头问“阿木尔,是嘎哈族出事了吗”
阿木尔低头看着他,手指摩挲着腰间的弯刀,没有说话。
巴特下马,抓住孟暄,道“我要杀了你这该死的贼人”
剧情已过大半,大家的默契越发得好。这场戏拍了三四天,大家都挺累的,总算是正式结束了。
收工后,一群人围着辛觅夏这个新来的影后预备役转,几天下来,大家发现她也是个好相处的,和她谈话如沐春风,好像永远不会生气,便争相问她这场戏感觉怎么样
“特别好,我很期待电影上映。”辛觅夏温柔又耐心地挨个回答问题,“嗯嗯对,提前有看剧本,我比较喜欢阿木尔,是我喜欢的少年。嗯对,江轻很适合这个角色,他什么角色都能撑得住谢谢夸奖,我的演技其实很一般,多亏以前有江轻的教导,对,大学的时候他经常指点我。”
宛如一个现场采访,辛觅夏回答得官方,但是又透露着一丝亲密。
蔺寻不想再听,去帮道具收拾东西,弯腰去拿鼓风机的时候,另一只细长的手伸了过来,帮着他抬了起来。
蔺寻看他一眼,江轻笑了笑“我想吃烧烤了。”
蔺寻一肚子话咽了回去“现在还在拍戏呢,不怕长胖”
江轻“这么冷的天,当然要吃烧烤了。春花秋月何时了,爷爷我就要吃烧烤”
两人一边说一边将鼓风机抬到道具组,道具小哥随手拿起这个手持鼓风机无语道“这么小一个机器,值得你们二位一起抬着它回来吗”
江轻摸了摸鼻子,偷笑几声,和蔺寻并肩往宾馆走,继续刚才的话题“而且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谁看得出来我胖了几斤。”
“我能。”蔺寻回头看了一眼,见大家围着辛觅夏,无人注意这边,偷偷捏了下他的手心,“你几斤几两,我都知道。”
“妈的,上一次听见这话,还是卖猪肉的老板说的。”
辛觅夏回答着大家热情的话题,目光飘远,看着远处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江轻突然侧头,并不是回头看她,而是去捏蔺寻的耳朵,两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这时,有人问她“觅夏,听说你和赵导结缘,是江轻做的媒,是真的吗”
辛觅夏收回视线,笑说“不是。”是我自己造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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