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病弱的小恶魔 (2/2)
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
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
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
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
“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
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性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
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
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
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性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
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
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
“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
“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
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
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
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
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
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
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
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
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
“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
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性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
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
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
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性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
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
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
“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
“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
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
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
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
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
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