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霖天生就性格执拗,一旦决定要做什么,没有人能拒绝得了,而且软中有硬,非常有策略,于是医学院的同学们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唐浩初从包子油条到鸡蛋饼,从豆浆牛奶到皮蛋粥的轮番换花样,相比之下,每天饥肠辘辘地去食堂抢食的自己是多么悲惨。

    早餐完了,还有零食投喂,有时候上午的两节课刚下课,郑锐霖就把小糕点和酸奶送到了唐浩初的桌子上,简直跟上供一样。如果唐浩初不吃,郑锐霖就会追问他具体是不饿还是不喜欢,亦或者是不合胃口。

    嗜甜的唐浩初自然是喜欢的,也不知道对方是从哪里弄来的糕点,口味竟和唐浩初上个世界最喜欢的那家巴黎的糕点店非常像。可他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矛盾和纠结,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等不到回复的郑锐霖也不着急,只管认真地道“不合胃口的话我明天再换一家。”

    “不用换,”唐浩初终于忍不住开了口,然后犹犹豫豫地表示“味道还可以。”

    那矛盾又有点小傲娇的小表情和软糯好听的声音让郑锐霖觉得可爱极了。

    其实送早餐和零食还不算什么,更厉害的是郑锐霖似乎对唐浩初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只要他在实验室呆得稍久一点,便会收到对方的信息,问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这当然是因为有班上的同学做郑锐霖的内应,天赋似的,郑锐霖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捕捉到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和任何人达成交易,能把一切都应对得妥妥帖帖。

    唐浩初若是对短信置之不理,约莫十五分钟后,餐厅送餐员的电话就打来了,说是饭菜已经送到,麻烦他出来接收。于是唐浩初下一次只能回复说吃过了,可郑锐霖仿佛能隔空看穿他的谎言一样,十五分钟后,唐浩初照例会接到送餐员的电话,而且送来的全是他喜欢吃的东西。

    所以唐浩初这一回干脆如实回复没吃,终于没有送餐员打电话过来了,但送餐过来的是郑锐霖本人。对方额头还带着汗,显然跑得很急,进屋便动作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找了空桌子把食物摆好,又放好碗筷,再将因为跑得太急而洒了的鸡汤也擦干净放好,最后抬起手舀了一勺汤直接送到唐浩初的嘴边,“快尝一点,这个要趁热喝,不然就冷了。”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张开嘴,喝了一口汤。

    郑锐霖被他乖顺的动作弄得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一顿饭吃得很安宁,郑锐霖只觉得少年低头安静吃饭的模样就像一只拥有柔软毛发的小兔子,让人想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唐浩初本来以为郑锐霖这种饿了送餐下雨送伞冷了送衣的行为最多持续两个月就会停止了,却不料转眼一年多过去,对方依然如故。而唐浩初已经年满十八,离初露头角的任务就只剩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他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上连续提出了数个非常有价值的创想,但目前为止,他的所有创想都是用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

    比如在唐浩初去取上层柜子里的东西时主动过来帮他扶椅子,在稳住椅子的同时轻轻握住他的脚踝,微冰的脚踝和程昱滚烫的掌心温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比如在做手术练习的时候和唐浩初组成一组,对着他来分析病人有可能出现的病变位置,再假装不经意地碰上他的身体。再比如和他一起挤在电脑前看剧,然后故意重复电影里的台词,本就多情的词句在他舌尖上别有深意地绕了一圈才轻轻念出,压低的声音和微妙的语气暧昧得像调情一般。

    程昱从来没这么积极地追过人,更恰当的说是他从来没有追过人,很没有经验。程昱甚至定制了一个和自己耳朵上戴的是情侣款的耳钉,想在情人节的时候找个理由送给唐浩初。

    唐浩初前些年因为年纪小而没有女生追,今年却陆陆续续开始有女生追了,但他从来没有过情人节的打算,情人节的当天还在用电脑跟医学教授回邮件。直到冲完澡的程昱按着昨天打球时撞伤的肩背开口道“你能帮我抹点药吗”

    唐浩初闻声转过头,竟看到程昱不穿衣服就走出来了,只在腰上围了个浴巾,上半身全部露在外面,声音带着些沙哑。“打球的时候撞伤了背,我够不到。”定定地看着唐浩初再次问“可以吗”

    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程昱平日里看着很瘦,内里却充满了结实的肌肉,精瘦的腰部修长有力,身材堪称完美,下腹的线条一点点隐没到浴巾下面,若换个人肯定会被吸引,但唐浩初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只淡淡地开口让程昱转过去。

    唐浩初的手机在这时候振动起来,可惜因为放在挂在椅背上的大衣的口袋里的缘故,声音太小,没有被注意。而且他的注意力很快放到了程昱的后背上,对方的确撞得不轻,有好几块程度很深的青紫。

    于是唐浩初立即进入到认真模式,拿过药很细心地帮程昱把每一块青紫都涂了一遍。程昱忍不住随着他的动作颤了颤,全身都开始发热,手心都出了汗,彻底体会到了拿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甚至连他已经涂完了都没意识到。

    唐浩初简单地擦了一下手便坐回桌边继续看邮件,并拿起之前泡的奶茶喝了一口。因为怕烫,所以先是慢慢地伸出舌头试了一口,大概是觉得还热,又把舌头缩了回去,隐没在红润的嘴唇里。

    红润的舌和唇形成的视觉冲突让程昱觉得更多热流在身上流窜。少年的唇角沾了一点奶渍,那一点点奶渍在白皙的脸上尤为明显,仿佛就在程昱的眼前晃荡一般,让程昱忍不住一寸寸朝少年靠近,然后在他有些茫然的目光中,伸出舌头在他嘴角上舔了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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