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啧,真疼 (1/2)
她上辈子因为高考前出事,也没参加高考,发生了那种事,学校其实也挺遗憾的,毕竟全校的老师都认为她会成为永希高中的一缕光,都想着她一定会考上清华。
她出事,班主任哭的比她还伤心还难过,但是事情终究是发生了,谁也无法力挽狂澜。
朝阳升起,透过玻璃窗洒进来,照在她柔和的侧脸上,她冷寂白的肤色上突然被镀上一层暖色的光,朝阳的色泽在她睫毛上跳跃着。
傅臣的目光从她光洁的额头,一直移到她微粉的唇瓣,他的喉结又滚动了几下,视线又落在她握笔的纤细小巧白皙的手上,他一时间看的有些痴了。
他从未这样肆无忌惮地打量过时欢,因为不敢。
怕自己忍不住心动无数次,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无法自拔地爱上她。
她有一种让人一秒沦陷的魔力,傅臣怕她。
一直都是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从未近距离观察过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凛冽清爽的香味袭来,竟让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欢宝,太好看了。
太诱人了,多少个夜晚,他会想着她的样子湿了裤子。
当懂了男人女人的那点事后,时欢就成了他梦里的常客。
即使在梦里遇到她,他也会压抑着自己,怕把她弄脏。
时欢感觉傅臣在看她,一侧脸,发现傅臣竟然低头开始记单词了。
晨阳柔和的光线照在他半张脸上,他硬朗深邃的轮廓这一刻竟然显得异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单词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开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来说,他的长相绝对是上等的,今天的头发也梳的很乖,让人一度觉得那个残暴乖戾的少年只是个错觉。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个小小的纹身,时欢无意间瞥见了,就想看看他纹了什么,用笔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头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进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乱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双如同寒潭的双眸,小声道“我想看看你纹了什么。”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紧,将那小小的一个字藏起来,伸手弹了弹她的小脑壳“小孩子,不能看。”
时欢是唯一一个敢在傅臣这尊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一般人别说碰他了,还没靠近估计就被他浑身的刺扎成了筛子。
时欢对着傅臣做了个鬼脸,继续专心记单词。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
真的,这么多年了,幼儿园认识她,跌跌撞撞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负以后,战战兢兢地看着她,伸手给了他一颗糖,他还推了她一把,导致撞到了她的头,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说声对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负习惯了,被另眼相看习惯了,所以也就没管她的哭吼,他也没道歉。
他以为这样一来,她就再也不会和他玩了,谁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湿透地缩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后,独自哭泣时,她却过来蹲在他身边,把他衣服里的雪球全部拿出来,让他不要哭,她要帮他换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这种有人生没人养的垃圾,怎么会有人喜欢和他当朋友为什么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同情他还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从开始懂得交换友情开始,他就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对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抛弃时,唯一一个给过他一颗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着她成长起来。
即使如何混账,在她面前也不想变成不堪的样子。
小学的时候她和别人成了同桌,他恨过她的同桌,厌恶过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后终究还是释然了,因为她始终没有因为别人而远离他,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他拿。
傅臣从六年级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时欢了,她学习很好,从一年级开始就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师同学都好喜欢她。
傅臣不否认她的耀眼,却没想过,她会耀眼整个学生时期。
小学和初中,她还不那么迷人,长得萌长得可爱,因为没发育,所以也就不怎么让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样,女性第二特征开始疯狂显现,那本来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剂一样,迅速隆起。
那本来就漂亮的脸蛋,越发地让人挪不开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她是全市初中状元,开学当日连校长都和她握了手,她拿过无数的奖项,当然这些奖项傅臣见都没见过。
这样的女孩儿,是他的青梅竹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渐渐远离她,在校园里遇见了也权当没看见,她太耀眼了,傅臣觉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边,她越是优秀,就显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悬殊。
原本他的成绩在初三的时候还行,直到他经历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种肮脏的事情后,他的成绩便一落千丈,本来不喜欢学习,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颓废的借口,一发不可收拾。
他学坏了。
他不想上学了,要不是时欢来找他,跟他说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连高中都不会上。
可他始终为了时欢,上了高中。
在一个校园里能碰到就不错了。
他非常讨厌对时欢动歪心思的人,
她出事,班主任哭的比她还伤心还难过,但是事情终究是发生了,谁也无法力挽狂澜。
朝阳升起,透过玻璃窗洒进来,照在她柔和的侧脸上,她冷寂白的肤色上突然被镀上一层暖色的光,朝阳的色泽在她睫毛上跳跃着。
傅臣的目光从她光洁的额头,一直移到她微粉的唇瓣,他的喉结又滚动了几下,视线又落在她握笔的纤细小巧白皙的手上,他一时间看的有些痴了。
他从未这样肆无忌惮地打量过时欢,因为不敢。
怕自己忍不住心动无数次,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无法自拔地爱上她。
她有一种让人一秒沦陷的魔力,傅臣怕她。
一直都是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从未近距离观察过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凛冽清爽的香味袭来,竟让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欢宝,太好看了。
太诱人了,多少个夜晚,他会想着她的样子湿了裤子。
当懂了男人女人的那点事后,时欢就成了他梦里的常客。
即使在梦里遇到她,他也会压抑着自己,怕把她弄脏。
时欢感觉傅臣在看她,一侧脸,发现傅臣竟然低头开始记单词了。
晨阳柔和的光线照在他半张脸上,他硬朗深邃的轮廓这一刻竟然显得异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单词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开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来说,他的长相绝对是上等的,今天的头发也梳的很乖,让人一度觉得那个残暴乖戾的少年只是个错觉。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个小小的纹身,时欢无意间瞥见了,就想看看他纹了什么,用笔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头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进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乱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双如同寒潭的双眸,小声道“我想看看你纹了什么。”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紧,将那小小的一个字藏起来,伸手弹了弹她的小脑壳“小孩子,不能看。”
时欢是唯一一个敢在傅臣这尊太岁头上动土的人,一般人别说碰他了,还没靠近估计就被他浑身的刺扎成了筛子。
时欢对着傅臣做了个鬼脸,继续专心记单词。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
真的,这么多年了,幼儿园认识她,跌跌撞撞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负以后,战战兢兢地看着她,伸手给了他一颗糖,他还推了她一把,导致撞到了她的头,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说声对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负习惯了,被另眼相看习惯了,所以也就没管她的哭吼,他也没道歉。
他以为这样一来,她就再也不会和他玩了,谁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湿透地缩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后,独自哭泣时,她却过来蹲在他身边,把他衣服里的雪球全部拿出来,让他不要哭,她要帮他换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这种有人生没人养的垃圾,怎么会有人喜欢和他当朋友为什么她和别人不一样她是同情他还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从开始懂得交换友情开始,他就发誓,以后无论如何,都要对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抛弃时,唯一一个给过他一颗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着她成长起来。
即使如何混账,在她面前也不想变成不堪的样子。
小学的时候她和别人成了同桌,他恨过她的同桌,厌恶过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后终究还是释然了,因为她始终没有因为别人而远离他,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他拿。
傅臣从六年级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喜欢时欢了,她学习很好,从一年级开始就是班里的第一名,老师同学都好喜欢她。
傅臣不否认她的耀眼,却没想过,她会耀眼整个学生时期。
小学和初中,她还不那么迷人,长得萌长得可爱,因为没发育,所以也就不怎么让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样,女性第二特征开始疯狂显现,那本来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剂一样,迅速隆起。
那本来就漂亮的脸蛋,越发地让人挪不开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她是全市初中状元,开学当日连校长都和她握了手,她拿过无数的奖项,当然这些奖项傅臣见都没见过。
这样的女孩儿,是他的青梅竹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渐渐远离她,在校园里遇见了也权当没看见,她太耀眼了,傅臣觉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边,她越是优秀,就显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悬殊。
原本他的成绩在初三的时候还行,直到他经历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种肮脏的事情后,他的成绩便一落千丈,本来不喜欢学习,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颓废的借口,一发不可收拾。
他学坏了。
他不想上学了,要不是时欢来找他,跟他说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连高中都不会上。
可他始终为了时欢,上了高中。
在一个校园里能碰到就不错了。
他非常讨厌对时欢动歪心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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