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女孩抱到怀里,对凌芒和向熠抱歉道“不好意思,她就喜欢帅哥,每次看都都想带回家。”
“没关系。”凌芒笑道,“那她这个爱好挺独特的。”
说着他回头看了一眼同样吃惊的向熠,然后问小女孩,“你想用这根棒棒糖,跟我换这位叔叔”
突然升了一个辈分的向熠“”
小女孩躲在妈妈怀里,害羞的偷看了一眼向熠,点点头,“嗯。”
完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是哥哥,不是叔叔。”
凌芒心想懂得还挺多。
他又继续问道“为什么要换他”说完装出一副受伤的表情来,“难道我不够帅吗”
见他难过,小女孩着急得脸都憋红了,赶紧摇摇头道“你也很帅。”
随即又降低了音量,说“可我喜欢那位哥哥这样的。”
“”
凌芒做梦都没想到,他的情敌还包括四岁的小姑娘。
他点点头,“那你要不要问问这位叔叔,啊,哥哥愿不愿意跟你回家”
小女孩攥着妈妈的衣角,怯怯的说“可妈妈说,那位哥哥是你的爱人,我要带回家的话,要经过你同意。”
凌芒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小女孩的妈妈尴尬的咳了一下,捏了捏小女孩的脸,“妞妞,那是哥哥的爱人,不能换。”
“为什么不行”小女孩迷茫的问道,“妈妈你不是说我如果想要什么东西,可以拿我自己的东西换吗”
小女孩妈妈“”
那也不包括换人啊,闺女。
小女孩没从妈妈那得到答案,转头问凌芒,“哥哥,你愿意把他让给我吗我可以用所有的棒棒糖跟你换。”
话音刚落,凌芒就感觉握着自己的手蓦地收紧了力度,磁性的男音在耳边响起“好好说话。”
凌芒“”
他这个所有人还没说话呢,你这个置换物倒是着急。
凌芒笑了下,认真对小女孩说“不可以哦,叔叔是哥哥最喜欢最爱的人,不能换。”
向熠闻言勾了下唇角。
小女孩则睁着一双懵懵懂懂的眼睛,问他“像喜欢玩具一样喜欢吗”
“不是。”凌芒摇头,“是像你喜欢爸爸妈妈一样的喜欢。”
“哦。”小女孩歪头想了想,她好像也不愿意换爸爸妈妈,遂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你和哥哥也会像我和爸爸妈妈一样,永远在一起,对不对”
凌芒点头,“对,永远在一起。”
海豚表演很快开始,小女孩被表演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想要换一位哥哥的想法。
可身边的人却没忘。
向熠靠到凌芒身边,在一阵阵的掌声和欢呼声里,说“叔叔”
凌芒“”
他说了那么多,怎么就只记住一个叔叔
他偏头,眼眸里带着笑意,“是最喜欢、最爱的叔叔。”然后在向熠温柔的目光里,不管不顾的亲了下去。
从剧场出来,已经过了十一点,凌芒却一点都没有要回酒店的意思,他牵着向熠的手,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
期间还碰上影视城的工作人员拦路,在凌芒出示工作证后才放行。
走了十来分钟后,向熠突然觉得周围的环境有些熟悉,他好像曾经来过。
只是因为灯光有些暗,看不真切,直到他看到了竹林间的那间小屋,才反应过来是哪里。
是羽山剧组搭的景。
主角离怨长大的地方。
凌芒牵着向熠走至小屋前,他看着黑夜中的小屋,仿佛回到了当初在写羽山时的那段兵荒马乱的时光。
“小时候一直很羡慕离怨能有这么一间小屋,每天清晨醒过来推开窗户,就可以看到枝头上的落雪。白茫茫的一片,恬静安然,什么都不用想。”
向熠嗯了一声,说“也不用考试。”
羽山是凌芒在高三那段时间写的,他当时追的连载,偶尔会从字里行间看出对方的咬牙切齿,就跟对着试卷时一样。
还在感伤逝去岁月的凌芒“”
瞎说什么大实话。
向熠轻笑了一声,揉了揉小刺猬的头发,说“我那时候追的连载,每天等更新都等得特别煎熬,后来我还偷偷去找了黑客,想说能不能黑进你的电脑把后面的章节偷出来。”
凌芒被他的话惊到,不敢置信道“你不会真黑了吧”
向熠看着他摇摇头,“没有。”
凌芒“为什么”
他可不觉得以向熠的性格会幡然醒悟。
向熠笑了笑没说话。
说来也是凑巧,就在他准备让人行动时,刚好听到凌芒和林帅的对话。
林帅在叫凌芒去打球,凌芒拒绝说“我三十七章还没码,没空。”
而凌芒当时的手机屏幕上,赫然就是只写了个开头的三十七章。
向熠当时完全愣住,他一直都以为连载日更纯属是为了吸引读者,其实凌芒早就写完了全文,完全没想过,竟然是当天写当天更。
既然是这样,那黑不黑电脑,完全无用。
就在凌芒打算继续追问为什么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开始振动,是他订的提醒闹钟。
凌芒按掉闹钟,转身面向向熠,后者见状朝他挑了下眉梢,“怎么了”
向熠话音刚落,四周突然燃起了一束束像是喷泉一样的耀眼烟花,将相对而立的两个男人圈在其中。
亮起的光芒映着两人的脸上。
一个惊讶,一个眉梢带笑。
因为身高原因,向熠微微低着头,他看着那双漆黑的眼眸,仿佛在里面看到了整条星河。
星光流转,流光溢彩。
就在他情不自禁的想要亲下去时,凌芒突然单膝跪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来的戒指盒举在身前。
银色的戒指嵌在黑色的绒布里,在烟花的照耀中仿佛闪着光。
凌芒仰着头,看着烟花中身姿挺拔的男人,因为紧张,声音有些抖,“选在这里求婚,是因为当初写羽山的时候,离怨是以你为蓝本而写。”
所以说他喜欢离怨,不如说是喜欢向熠来得更真切。
凌芒说“向哥哥,早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在喜欢你,我还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
他希望,他和向熠的婚姻也能像离怨一样,纵使阅尽千帆,依旧初心不改。
“所以向熠,”
凌芒认真问道“你愿意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世世生生白头偕老吗”
烟花燃尽,一盏盏宛如小灯笼一样的蓝白小灯同时亮了起来,组成了一个个笑脸,将四周笼罩在一片朦胧的灯光中。
向熠就在这一片宛若星辰的光中,沉声说“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还有那么两三章,或者三四章正文就结束了。当然啦,后面会有小时候的番外。
么么哒
“没关系。”凌芒笑道,“那她这个爱好挺独特的。”
说着他回头看了一眼同样吃惊的向熠,然后问小女孩,“你想用这根棒棒糖,跟我换这位叔叔”
突然升了一个辈分的向熠“”
小女孩躲在妈妈怀里,害羞的偷看了一眼向熠,点点头,“嗯。”
完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是哥哥,不是叔叔。”
凌芒心想懂得还挺多。
他又继续问道“为什么要换他”说完装出一副受伤的表情来,“难道我不够帅吗”
见他难过,小女孩着急得脸都憋红了,赶紧摇摇头道“你也很帅。”
随即又降低了音量,说“可我喜欢那位哥哥这样的。”
“”
凌芒做梦都没想到,他的情敌还包括四岁的小姑娘。
他点点头,“那你要不要问问这位叔叔,啊,哥哥愿不愿意跟你回家”
小女孩攥着妈妈的衣角,怯怯的说“可妈妈说,那位哥哥是你的爱人,我要带回家的话,要经过你同意。”
凌芒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小女孩的妈妈尴尬的咳了一下,捏了捏小女孩的脸,“妞妞,那是哥哥的爱人,不能换。”
“为什么不行”小女孩迷茫的问道,“妈妈你不是说我如果想要什么东西,可以拿我自己的东西换吗”
小女孩妈妈“”
那也不包括换人啊,闺女。
小女孩没从妈妈那得到答案,转头问凌芒,“哥哥,你愿意把他让给我吗我可以用所有的棒棒糖跟你换。”
话音刚落,凌芒就感觉握着自己的手蓦地收紧了力度,磁性的男音在耳边响起“好好说话。”
凌芒“”
他这个所有人还没说话呢,你这个置换物倒是着急。
凌芒笑了下,认真对小女孩说“不可以哦,叔叔是哥哥最喜欢最爱的人,不能换。”
向熠闻言勾了下唇角。
小女孩则睁着一双懵懵懂懂的眼睛,问他“像喜欢玩具一样喜欢吗”
“不是。”凌芒摇头,“是像你喜欢爸爸妈妈一样的喜欢。”
“哦。”小女孩歪头想了想,她好像也不愿意换爸爸妈妈,遂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你和哥哥也会像我和爸爸妈妈一样,永远在一起,对不对”
凌芒点头,“对,永远在一起。”
海豚表演很快开始,小女孩被表演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想要换一位哥哥的想法。
可身边的人却没忘。
向熠靠到凌芒身边,在一阵阵的掌声和欢呼声里,说“叔叔”
凌芒“”
他说了那么多,怎么就只记住一个叔叔
他偏头,眼眸里带着笑意,“是最喜欢、最爱的叔叔。”然后在向熠温柔的目光里,不管不顾的亲了下去。
从剧场出来,已经过了十一点,凌芒却一点都没有要回酒店的意思,他牵着向熠的手,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
期间还碰上影视城的工作人员拦路,在凌芒出示工作证后才放行。
走了十来分钟后,向熠突然觉得周围的环境有些熟悉,他好像曾经来过。
只是因为灯光有些暗,看不真切,直到他看到了竹林间的那间小屋,才反应过来是哪里。
是羽山剧组搭的景。
主角离怨长大的地方。
凌芒牵着向熠走至小屋前,他看着黑夜中的小屋,仿佛回到了当初在写羽山时的那段兵荒马乱的时光。
“小时候一直很羡慕离怨能有这么一间小屋,每天清晨醒过来推开窗户,就可以看到枝头上的落雪。白茫茫的一片,恬静安然,什么都不用想。”
向熠嗯了一声,说“也不用考试。”
羽山是凌芒在高三那段时间写的,他当时追的连载,偶尔会从字里行间看出对方的咬牙切齿,就跟对着试卷时一样。
还在感伤逝去岁月的凌芒“”
瞎说什么大实话。
向熠轻笑了一声,揉了揉小刺猬的头发,说“我那时候追的连载,每天等更新都等得特别煎熬,后来我还偷偷去找了黑客,想说能不能黑进你的电脑把后面的章节偷出来。”
凌芒被他的话惊到,不敢置信道“你不会真黑了吧”
向熠看着他摇摇头,“没有。”
凌芒“为什么”
他可不觉得以向熠的性格会幡然醒悟。
向熠笑了笑没说话。
说来也是凑巧,就在他准备让人行动时,刚好听到凌芒和林帅的对话。
林帅在叫凌芒去打球,凌芒拒绝说“我三十七章还没码,没空。”
而凌芒当时的手机屏幕上,赫然就是只写了个开头的三十七章。
向熠当时完全愣住,他一直都以为连载日更纯属是为了吸引读者,其实凌芒早就写完了全文,完全没想过,竟然是当天写当天更。
既然是这样,那黑不黑电脑,完全无用。
就在凌芒打算继续追问为什么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开始振动,是他订的提醒闹钟。
凌芒按掉闹钟,转身面向向熠,后者见状朝他挑了下眉梢,“怎么了”
向熠话音刚落,四周突然燃起了一束束像是喷泉一样的耀眼烟花,将相对而立的两个男人圈在其中。
亮起的光芒映着两人的脸上。
一个惊讶,一个眉梢带笑。
因为身高原因,向熠微微低着头,他看着那双漆黑的眼眸,仿佛在里面看到了整条星河。
星光流转,流光溢彩。
就在他情不自禁的想要亲下去时,凌芒突然单膝跪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出来的戒指盒举在身前。
银色的戒指嵌在黑色的绒布里,在烟花的照耀中仿佛闪着光。
凌芒仰着头,看着烟花中身姿挺拔的男人,因为紧张,声音有些抖,“选在这里求婚,是因为当初写羽山的时候,离怨是以你为蓝本而写。”
所以说他喜欢离怨,不如说是喜欢向熠来得更真切。
凌芒说“向哥哥,早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在喜欢你,我还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
他希望,他和向熠的婚姻也能像离怨一样,纵使阅尽千帆,依旧初心不改。
“所以向熠,”
凌芒认真问道“你愿意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世世生生白头偕老吗”
烟花燃尽,一盏盏宛如小灯笼一样的蓝白小灯同时亮了起来,组成了一个个笑脸,将四周笼罩在一片朦胧的灯光中。
向熠就在这一片宛若星辰的光中,沉声说“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还有那么两三章,或者三四章正文就结束了。当然啦,后面会有小时候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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