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初阳透过窗纸洒入屋内,为书桌旁正在练习书法的娇小身影,打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门口的珠帘被轻轻挑起,发出泠泠的碰撞声,两个十一、二岁身着青衫的大丫鬟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姑娘,昨儿您可是好不容易才磨得大少爷答应带您上山,小心去晚了,少爷们都出门了。”走在后面的丫鬟边走边说,将一盆刚刚浇完水的薄荷放到了书房角落的架子之上。

    书桌旁的小娃娃抬起头来,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上,有着一双黑白分明、澄澈见底的水亮眼眸,挺翘的琼鼻之下,一张粉嫩水润的樱唇微抿。在侧照光线的映射下,那张莹白如玉的小脸,仿若水晶般玲珑剔透,泛着柔光。

    放下手中的毛笔,小娃娃嫌弃地看了一眼自己刚刚写下的字,撅了撅嘴。

    这时,她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

    一个字,丑。

    两个字,很丑。

    再看一眼自己莲藕似的白嫩手臂,心情才稍有舒缓嗯,我还小,五岁的小娃娃写不好字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内心戏丰富的云笙小娃娃,其实也很无奈,这个时空的历史与她所熟知的历史完全不同,没有秦汉三国晋,也没有唐宋元明清。所以,卫夫人、王羲之自然是没有的,颜真卿、柳公权也是不存在的,更不要提什么苏、黄、米、蔡了。

    这让练过簪花小楷,拓过兰亭集序,颜筋柳骨都有涉猎的云笙很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不过,这个时代的文化发展并不比宋朝时期要差,能够以书法闻名于世的大家也有不少,其中有两个还与云笙有着直系亲缘。

    一个是她的外祖母谢若兰,以一手浑然天成的梅花小篆确立了自己在文坛的绝对地位。

    一个是她的便宜爹林司翰,其书兼善隶、草、楷、行各体,广采众家之长,终自成一家。

    也正因为有着这样两个常年在书坛被人膜拜的亲人,在原主的记忆中,待到几年后,她回到京城时,就经常被要求在各种名门闺秀们的大小聚会上,挥毫泼墨。

    而一个十岁都不到的小姑娘,就算苦练不辍,很多需要时间磨炼的技艺,也都是无法与前人比肩的。当所有恶意的评价和鄙视的目光接踵而来,原身在京城的权贵圈几乎寸步难行。

    当然,这并不是如今的云笙所在意的。

    无论是她所擅长的卫夫人簪花小楷,还是师父黄药师喜欢的王羲之狂草,或是颜、柳、欧、赵,又或是苏、黄、米、蔡,随意的一种字体。

    在将来的那些场合,都足以撑得起她才女之孙、才子之女的面子,让她得到雏凤清于老凤声的评价。

    这些不仅是华夏国几千年文化的结晶,还是这个时空所没有的字体。云笙只要不要face一下,都可以说成是自己所创的。

    至于face什么的,该不要的时候还是不要了吧。

    只是,这些都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她需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她的字看上去更像一个初学者,一个五岁的娃娃随手写出的字就是宗师级别的,那不是天才,那是妖孽,是会吓坏别人的。

    回到自己的卧房,看着一个丫鬟打开靠墙的那个占据了整整一面墙壁的樟木衣柜,取出了一套红色的骑马装,另一个丫鬟在梳妆柜上的妆奁盒里挑挑拣拣,寻找搭配的首饰。云笙深深地感受到了江湖世界和朝堂世界的区别。

    在倚天时,虽然她一直也可以称得上是身份尊贵,但是衣食住行却从来都没有那么精细的时候。这种什么事儿都由丫鬟伺候着的日子,让她担心起了以后会不会由奢入俭难。

    换上红色骑马装,梳了两个包包头,再缠上系着几个小巧镂空金铃铛的红色丝缎,云笙觉得今日的自己特别像是一个可爱的红包套。

    听着耳边铃铛发出的清脆响声,云笙向着外祖母谢若兰平时打发时间用的兰猗院走去。虽还是初春,天气并未转暖,但大将军府中的各色草木却早已经洋溢着春日的气息。

    兰猗院中不但有着府中最大的一个书房,还有着装备精良的绣房以及各式乐器齐全的琴室。作为云府四代中唯二的姑娘,云笙也就注定成为外祖母唯一的学生。

    嗯,是的,唯二中的唯一。因为另一个是她不爱红装爱武装的美人娘亲,才艺什么的,对她而言呃,功夫算吗

    人还未入兰猗院,就已听到二表哥的声音传来。

    “大哥,你今天真的要带雪团儿上山”两条剑眉斜飞入鬓,细长而锐利的黑色眼眸中不经意间划过一道精光,很明显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十一岁少年。

    “二哥坏,你是不是要劝大哥不要带上我哼哼,被我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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