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去的地方,是方写忆在滨海路新买的别墅。
但是估计我死在里面之后,方写忆也不再会搬进去住了。
驱车沿着海边走了四十几分钟之后,拥着美丽庭院的三层白色楼房出现在眼前。
滨海路是奢华富人区,别墅之间都离得很远,雪白整洁的街道上也没有什么行人,安静得很。
洛予辰把车停在路边,走了出来。
庭院的门落了锁,里面花木虽然明显有认真修剪过的痕迹,但新生的一批凌乱杂草昭告着近来疏于打理的荒芜。
洛予辰看着大概也觉得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不禁有些疑惑。他当然不死心,抓着铁栏杆晃了晃,向那洋楼大喊了几声我的名字。
没有任何回应。
他掏出手机又打去搬家公司,确定就是这栋楼之后,又喊了几声我的名字,仍然没用。
洛予辰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外衣一脱,抓住铁栏直接翻墙。
还好方写忆不是个俗气的土豪,没有在长满爬墙虎的围墙上面放置玻璃渣和电网之类的东西。
跟他沿着从鹅卵石小路走到门前,正门明显没锁。
他礼貌性地敲了几声,就把门推开了。
门后是一片空荡荡的落了薄薄一层灰的精装地板,墙壁也做得非常别致,但是还没有家具,毫无人气。
洛予辰有点慌了。
表情是陡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的失落和无助。
他还是走了进去,脚步声空荡荡地回响,环视了一楼一无所获,于是从回旋楼梯上到二楼。
二楼只有张简易的床,那是我最后一晚睡过的地方。
一大堆遗物散落在床边,方写忆可能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于是就干脆放在这里没动。
十年了,洛予辰哪怕只看一眼,也该知道都是我的东西。
他着魔似的轻飘飘地走过去,躬下身,修长的手指掠过我的几捆书,赌气搬出来的床上用品,其他杂七杂八的小东西,以及另一边的几个锁着的行李箱。
他把它们一一打开,我的密码很容易猜。
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贴身衣服之外,就都是我的宝贝了。
我的宝贝全是跟他有关的东西,从出道开始发行的所有cd的限量初版、写真集、刻录影像等等,看起来不过是一个狂热粉丝的收藏品而已。
比普通粉丝多的,也就是一些他在表演的时候穿戴过的东西。
他从来没送过我什么,所以我乐于收集这些,义卖的时候那些流落在外的东西,更不惜开天价买回来。
他曾经不屑,说这不是爱。
说我对他,只是无聊的迷恋而已。
我也不屑,我没感觉到二者有什么必然的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倒是眼尖,一把抓起一只精巧的深红色丝绒盒子。
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枚式样简单的铂金戒指。
他愣了一下,将那东西拿了出来,眯着眼睛仔细鉴赏。
然后突然就失了镇定,眼神变得迷茫,继而变得很温柔,又很哀伤。
我敢说在他拿起戒指,看到戒指里面的铭文之前,他绝对不记得我们之间还存在戒指这个东西的。
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我送过他一枚普普通通的铂金戒指。
我母亲没有结过婚,我只知道虽然嫌弃我累赘,却还是养大我的舅舅舅妈是二十四岁结的婚。
我觉得那差不多就是应该结婚的年龄,所以送了他戒指。
我所有送他的礼物里,他唯一看得上的就只有小路设计的那枚十字架耳坠,所以戒指这种东西,他嘲笑地看了看,之后就不知道扔在了哪里。
这东西很小很轻,就好像不够郑重的誓言一样,要是不够珍惜,丢了就很难再找到。
我从来没敢让他知道这其实是一对对戒,给他的那枚里面刻着“ove fro h”。
那是我的告白。而偷偷收着的这枚,里面则刻着不曾有机会告诉他的、有些像是决心一样可笑誓言。
“h ove c forever”。
当时,我其实并没细想所谓的“永远”到底有多远。
但是估计我死在里面之后,方写忆也不再会搬进去住了。
驱车沿着海边走了四十几分钟之后,拥着美丽庭院的三层白色楼房出现在眼前。
滨海路是奢华富人区,别墅之间都离得很远,雪白整洁的街道上也没有什么行人,安静得很。
洛予辰把车停在路边,走了出来。
庭院的门落了锁,里面花木虽然明显有认真修剪过的痕迹,但新生的一批凌乱杂草昭告着近来疏于打理的荒芜。
洛予辰看着大概也觉得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不禁有些疑惑。他当然不死心,抓着铁栏杆晃了晃,向那洋楼大喊了几声我的名字。
没有任何回应。
他掏出手机又打去搬家公司,确定就是这栋楼之后,又喊了几声我的名字,仍然没用。
洛予辰不是会轻易放弃的人,外衣一脱,抓住铁栏直接翻墙。
还好方写忆不是个俗气的土豪,没有在长满爬墙虎的围墙上面放置玻璃渣和电网之类的东西。
跟他沿着从鹅卵石小路走到门前,正门明显没锁。
他礼貌性地敲了几声,就把门推开了。
门后是一片空荡荡的落了薄薄一层灰的精装地板,墙壁也做得非常别致,但是还没有家具,毫无人气。
洛予辰有点慌了。
表情是陡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的失落和无助。
他还是走了进去,脚步声空荡荡地回响,环视了一楼一无所获,于是从回旋楼梯上到二楼。
二楼只有张简易的床,那是我最后一晚睡过的地方。
一大堆遗物散落在床边,方写忆可能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于是就干脆放在这里没动。
十年了,洛予辰哪怕只看一眼,也该知道都是我的东西。
他着魔似的轻飘飘地走过去,躬下身,修长的手指掠过我的几捆书,赌气搬出来的床上用品,其他杂七杂八的小东西,以及另一边的几个锁着的行李箱。
他把它们一一打开,我的密码很容易猜。
箱子里面除了一些贴身衣服之外,就都是我的宝贝了。
我的宝贝全是跟他有关的东西,从出道开始发行的所有cd的限量初版、写真集、刻录影像等等,看起来不过是一个狂热粉丝的收藏品而已。
比普通粉丝多的,也就是一些他在表演的时候穿戴过的东西。
他从来没送过我什么,所以我乐于收集这些,义卖的时候那些流落在外的东西,更不惜开天价买回来。
他曾经不屑,说这不是爱。
说我对他,只是无聊的迷恋而已。
我也不屑,我没感觉到二者有什么必然的不同。
他看了一会儿,倒是眼尖,一把抓起一只精巧的深红色丝绒盒子。
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枚式样简单的铂金戒指。
他愣了一下,将那东西拿了出来,眯着眼睛仔细鉴赏。
然后突然就失了镇定,眼神变得迷茫,继而变得很温柔,又很哀伤。
我敢说在他拿起戒指,看到戒指里面的铭文之前,他绝对不记得我们之间还存在戒指这个东西的。
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我送过他一枚普普通通的铂金戒指。
我母亲没有结过婚,我只知道虽然嫌弃我累赘,却还是养大我的舅舅舅妈是二十四岁结的婚。
我觉得那差不多就是应该结婚的年龄,所以送了他戒指。
我所有送他的礼物里,他唯一看得上的就只有小路设计的那枚十字架耳坠,所以戒指这种东西,他嘲笑地看了看,之后就不知道扔在了哪里。
这东西很小很轻,就好像不够郑重的誓言一样,要是不够珍惜,丢了就很难再找到。
我从来没敢让他知道这其实是一对对戒,给他的那枚里面刻着“ove fro h”。
那是我的告白。而偷偷收着的这枚,里面则刻着不曾有机会告诉他的、有些像是决心一样可笑誓言。
“h ove c forever”。
当时,我其实并没细想所谓的“永远”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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