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清楚地意识到了。

    我一定、一定抢不过这个人。

    手术很成功。记得洛予辰听到消息时从我怀里挣脱出去,急着去看他。

    在夏明修抓住了命运的当天,我明白,我从此失去了眼前这个人。

    他被一个比我美好的人吸引了,那个人身上带着阳光,应该已经很明亮很温暖,但是还觉得不够,要把我唯一的阳光也给带走。

    我妒忌我愤愤我不服我不懂,可我没有办法。

    人生从那天起步入黑暗,直到所有的激情和勇气消失殆尽。

    洛予辰和夏明修甜蜜的日子又过了十几天。

    我也念了十几天的清心咒,感觉卓有成效。

    都是假的,依旧做不到真的清心。

    我还是常常刻意把两人之间一点小小的摩擦无限放大,来满足我扭曲的心理。

    我不停地挑剔夏明修哪里做得不够好。可能他只是不慎打破了碟子;或者他把食物弄得一团糟,我都会觉得愉悦。

    夏明修生活上有点白痴,而洛予辰也早被我多年养得完全没有自理能力。

    整洁的房子在数周之内,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

    可是两人相处得还是很温馨,不管夏明修把好好的粮食祸害成什么样子,洛予辰都照吃不误,从来不会像对我一样挑挑拣拣;东西不知放在了哪里,需要花一下午的时间翻箱倒柜地找,洛予辰也不会对他发脾气。

    换成是我,哪有这样的待遇。

    怪我,都是因为我把他奉若神明,成日小心翼翼地顶礼伺候,才会被不当一回事。

    偷偷跟着夏明修学到了不少制胜法宝,要是能重头再来一次,不知道能不能稍稍地翻一点盘呢。

    “似乎很久没有看到肖恒了,他还好吗”

    某天午休,夏明修带了便当来找他,吃着吃着,又提起我。

    对于他屡屡主动提我这件事,我一开始还有些心存感激,现在的态度,则变成了腹诽他一定没安好心。

    因为按照正常逻辑,新人最忌讳的就是三天两头提那个已经成为过去式应该被彻底掩埋的旧人。

    因为大致结果无非是两种让男友烦不胜烦;或者触到哪根弦,突然令男友旧情复萌。

    在我这个案例,后者当然不可能;而洛予辰虽不太高兴,倒也没有明显的不耐烦。

    以至于我甚至觉得,说不定夏明修不断提起我,只是为了让洛予辰能把那个平凡又惹人讨厌的我,和闪闪动人招人喜欢的他进行比较。

    “不知道。”洛予辰生硬地回答。

    “以前每周总能碰见三四回才是”夏明修说着,还环顾四周仿佛在找我,“喂,程理,你这几天看到肖总了吗”

    我一看,一个其貌不扬规规矩矩坐在后面的傻男人,缓缓摇了摇头。

    不仅洛予辰偷偷叹了口气,我看到这家伙也都头大。

    他是公司派给夏明修打杂的。全公司之所以都认得他,是因为他只要看到方写忆,眼一定是直的,暗地里的心思从他那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笨拙态度中,早已弄到路人皆知的地步,成为了公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真实写照。

    可偶尔说起这个人,小路就会很恶毒地嘲讽我“你啊,说别人你自己还不是缠着洛予辰,怎么都不愿意放手”

    拜托,天大的冤枉。

    虽然我缠着洛予辰,但是好歹我比较有经济实力,且就皮相来说也算勉强挂得上成熟潇洒。

    自打我摇身一变成了公司总裁,多少生意圈的人争着把女儿和小老婆往我这里送,要不是我心有所属,也该温香软玉左拥右抱儿子一大堆了。

    夏明修看到程理,也不免自动想到了方写忆“说起来,也有几天没见方总经理了。”

    方总经理,大概遗产交接手续办完之后,就要改称方总裁了。

    而原来的肖总,从此隐没在历史长河,化作星尘

    “啊,总经理出差去了。”

    坐在一角的那个想吃天鹅肉的家伙,倒是知道得比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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