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乏想要反向捕获血族的人,他们想方设法想要捕获一位血族,好饮下他的血,得到初拥加入血族。
毕竟对人类这样寿命有限而又躯体脆弱的种族来说,高等血族的强大、俊美和不老不死的特性足够让某些人疯狂。对于某些人来说,哪怕成为永不能见阳光的低等血族,也想摆脱衰老和疾病带来的恐惧。
相对应的,人类在夜晚不允许出行。夜晚是血族活动和捕猎的时候,任何在夜晚私自外出的人类会被血族默认为猎物。被攻击被吸血,只要不死就没办法申诉。
除了划分白天黑夜之外,血族不允许杀害人类,夜晚吸血打野食可以,但决不允许吸干杀死人类。
教堂和一些血猎成立了联合监督公会,白日私自活动或暴露了自己身份的血族交给血族自己处理,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杀死人类的血族会被移交联合监督公会处理,基本就是从重从严、杀人偿命了。
人类夜晚不被允许出行,即便有血族碰到吸血也不允许杀死人类。可血族毕竟要以血为食,血族被约束的同时,所有成年健康人类也必须定期义务献血,一部分用于医疗,一部分用作血族的食物。
这份共存协约存在了几百年,摩擦和冲突一直不少,协约具体细节也被不断地更改完善,但和平共存一直是主基调。几百年后,人类和血族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
对比人口爆炸式增长的人类,血族的族类毕竟较少,习惯了被人类供养不用狩猎的他们慢慢融入了人类社会。普遍俊美的容貌和漫长的生命让大部分血族积攒了巨额财富,他们慢慢融入了上层阶级,也有一部分隐藏在各行各业不同的角落中。
人类的寿命相比较之下太过短暂,几百年的时间就是几十代人,当代很多新生的人类渐渐只听说过血族的存在,而没有真正见过他们,慢慢将血族的存在当成了一种传说。虽然也被管教着不允许夜晚外出,但他们也只是当成一种规则在遵守,就像是过马路不能闯红灯一般,不再有对黑夜中出没的黑影的恐惧。
没有了恐惧,规则也就失去了约束力度。夜生活慢慢繁荣起来,人类开始入侵原本属于血族的黑夜。各种迪厅夜店酒吧开遍大街小巷,而在各种五光十色的店中,有一种挂着红宝石标志的酒吧,是专门给血族开设的。
那些混迹于黑夜的老手都知道,那种挂着红宝石标志酒吧是血族的餐厅,进入那里就等于自愿给血族吸血。
至于为什么有人愿意自己送上门给血族吸血,当然是因为血族男俊女美,被吸血不会感到痛苦,反而会很快乐。因为血族的獠牙会释放一种迷醉物质的液体用以麻痹猎物,一边被吸血一边被血族干,那种感觉堪称极乐的颠覆。
血族也被约束不允许杀死人类,没有性命之危,找个血族春风一度,又刺激又快乐,那种堕落危险的感觉让无数人沉迷其中。而且这些踏入“餐厅”的人中,也不乏想要被初拥加入血族的存在。
捕猎者和猎物的角色,在这个时代随时可以颠覆互换。
叶柳园的原身,就是一个自愿走进“餐厅”成为食物的人。不过他不是为了什么刺激快乐,他是为了活命。他父亲是个地下赌场的庄家,虽然是庄家,他自己的赌瘾也很大,跟不知道哪个女人生下了原主,那个女人早早因为不堪忍受跑掉了。
原身就在父亲的虐待和暴力下艰难地活着,父亲输了钱心情不好就会虐打他,他好几次被父亲打断腿骨和手臂,也想过要逃。可他当时才几岁,他没受过教育、没有户口,除了父亲良心发现给他扔的一些钱外,他根本活不下去。
跟着父亲还有阴暗逼仄的房子住,冬天虽然冷但不至于冻死,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暴力和虐待在习惯之后也变得不是不能忍受。等他大一些,他就在场子里跑腿,端茶递水外加给那些赌客换筹码,赌客手气好会漏给他一星半点小费,手气不好直接拿他撒气,拿烟头烫他他也只能受着。
作者有话要说世界观讲了好长一段,但大概如此。
想过好久,为什么可以划地共存,不能划分时间共存呢反正两个种族的作息又不一样,约束好彼此,解决食物问题,互相又碰不到。毕竟血族按照设定来看,在现代社会比人类更宅也说不定。
有网有送到嘴边按时供应的美餐,有棺材住,又不老不死,那还有什么追求都是死宅罢了。感谢在20200229 00:45:1420200229 23:54: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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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毕竟对人类这样寿命有限而又躯体脆弱的种族来说,高等血族的强大、俊美和不老不死的特性足够让某些人疯狂。对于某些人来说,哪怕成为永不能见阳光的低等血族,也想摆脱衰老和疾病带来的恐惧。
相对应的,人类在夜晚不允许出行。夜晚是血族活动和捕猎的时候,任何在夜晚私自外出的人类会被血族默认为猎物。被攻击被吸血,只要不死就没办法申诉。
除了划分白天黑夜之外,血族不允许杀害人类,夜晚吸血打野食可以,但决不允许吸干杀死人类。
教堂和一些血猎成立了联合监督公会,白日私自活动或暴露了自己身份的血族交给血族自己处理,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杀死人类的血族会被移交联合监督公会处理,基本就是从重从严、杀人偿命了。
人类夜晚不被允许出行,即便有血族碰到吸血也不允许杀死人类。可血族毕竟要以血为食,血族被约束的同时,所有成年健康人类也必须定期义务献血,一部分用于医疗,一部分用作血族的食物。
这份共存协约存在了几百年,摩擦和冲突一直不少,协约具体细节也被不断地更改完善,但和平共存一直是主基调。几百年后,人类和血族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
对比人口爆炸式增长的人类,血族的族类毕竟较少,习惯了被人类供养不用狩猎的他们慢慢融入了人类社会。普遍俊美的容貌和漫长的生命让大部分血族积攒了巨额财富,他们慢慢融入了上层阶级,也有一部分隐藏在各行各业不同的角落中。
人类的寿命相比较之下太过短暂,几百年的时间就是几十代人,当代很多新生的人类渐渐只听说过血族的存在,而没有真正见过他们,慢慢将血族的存在当成了一种传说。虽然也被管教着不允许夜晚外出,但他们也只是当成一种规则在遵守,就像是过马路不能闯红灯一般,不再有对黑夜中出没的黑影的恐惧。
没有了恐惧,规则也就失去了约束力度。夜生活慢慢繁荣起来,人类开始入侵原本属于血族的黑夜。各种迪厅夜店酒吧开遍大街小巷,而在各种五光十色的店中,有一种挂着红宝石标志的酒吧,是专门给血族开设的。
那些混迹于黑夜的老手都知道,那种挂着红宝石标志酒吧是血族的餐厅,进入那里就等于自愿给血族吸血。
至于为什么有人愿意自己送上门给血族吸血,当然是因为血族男俊女美,被吸血不会感到痛苦,反而会很快乐。因为血族的獠牙会释放一种迷醉物质的液体用以麻痹猎物,一边被吸血一边被血族干,那种感觉堪称极乐的颠覆。
血族也被约束不允许杀死人类,没有性命之危,找个血族春风一度,又刺激又快乐,那种堕落危险的感觉让无数人沉迷其中。而且这些踏入“餐厅”的人中,也不乏想要被初拥加入血族的存在。
捕猎者和猎物的角色,在这个时代随时可以颠覆互换。
叶柳园的原身,就是一个自愿走进“餐厅”成为食物的人。不过他不是为了什么刺激快乐,他是为了活命。他父亲是个地下赌场的庄家,虽然是庄家,他自己的赌瘾也很大,跟不知道哪个女人生下了原主,那个女人早早因为不堪忍受跑掉了。
原身就在父亲的虐待和暴力下艰难地活着,父亲输了钱心情不好就会虐打他,他好几次被父亲打断腿骨和手臂,也想过要逃。可他当时才几岁,他没受过教育、没有户口,除了父亲良心发现给他扔的一些钱外,他根本活不下去。
跟着父亲还有阴暗逼仄的房子住,冬天虽然冷但不至于冻死,吃不饱但也不至于饿死,暴力和虐待在习惯之后也变得不是不能忍受。等他大一些,他就在场子里跑腿,端茶递水外加给那些赌客换筹码,赌客手气好会漏给他一星半点小费,手气不好直接拿他撒气,拿烟头烫他他也只能受着。
作者有话要说世界观讲了好长一段,但大概如此。
想过好久,为什么可以划地共存,不能划分时间共存呢反正两个种族的作息又不一样,约束好彼此,解决食物问题,互相又碰不到。毕竟血族按照设定来看,在现代社会比人类更宅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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