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暗流小修
沈三郎徘徊在军头营帐的门外,忽见帐帘一动,狗子从里头走了出了。他请了几天假,这几天都归狗子在军头营帐轮值。
沈三郎连忙朝他招手,狗子四下瞥了一眼,两人才凑到不远处嘀咕起来。
“怎么样军头现在可有空闲了”沈三郎从城里回来还没见到军头。
他也知道由于明旨的关系,兵营的头领们现在正是最最忙的时候,所以,他自己的私事再急也得忍着,等军头空闲了才能去烦他。
狗子朝营帐里面一扬下巴,又点点头,沈三郎朝他拱手谢过,连忙站好朝里头喊了一声求见。
“还不滚进来”
沈三郎滚了进去。
刚一进营帐的门儿,眼睛还没来得及适应里头的昏暗,便觉得一股风声异动袭来,他连忙一闪身,长臂一捞,果然手中多了个物件。
哟,是块不错的砚台
沈三郎举到眼前仔细一看,里头还有一团堪比浆糊的黏糊糊的墨汁,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走心的,竟然把墨给磨成这样。
他朝上不远处端着脸的军头嘻嘻一笑,“多谢军头打赏”然后熟门熟路地找了块抹布把砚台蹭干净了就往怀里揣。
“又去哪儿鬼混了”说着,军头的身影已经到了近前,劈手夺回砚台,接着又踹过来一只脚“还不滚过来研磨”。
樊天同这两天被轮休的事搞得心气起伏,身边经常服侍笔墨的沈三郎又请假不在,弄得他想写个东西都不能顺手,听得他在外头跟人嘀嘀咕咕的,便喊了人进来,见到他这副贼精贼精的样子,虽然有些嫌弃到底顺气了些。
沈三郎立刻一挺身板儿,朝军头行了个军礼,然后笑嘻嘻地忙活起来。
他不急着研磨,倒是先喊人送了一壶热水来,趁着水没到的功夫把军头常坐的椅子拉开来掸了又掸,再把上头的垫子拿出去拍了拍松软,才重新放好,请军头入座。
待热水来了,他给军头重新泡了茶,这才把另外一盏原本温热的水滴入砚台里,拿起墨条细细地画圈研磨。磨好一池墨,又铺纸、蘸笔,忙个不停,绝口不提自己来的目的。
樊天同舒服地坐在椅子上,瞧着沈三郎高大却异常灵活的身影忙来忙去,丝毫不显得笨拙,不由又头疼了起来。
他比沈三郎年长两三岁,因家世的关系,家中儿郎年少时就要被丢进兵营磨炼,他几乎跟沈三郎前后脚进得兵营。
他是从底层的士兵做起,沈三郎入伍如今有十年,在他身边就有八年多。可以说,两人少年相识,在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斗或战役中结下的生死之交。两人虽然身份有差别,但交情比自己家里的亲兄弟还深厚,还值得信赖。
可以说,他身上的伤,有不少是为沈三郎负的,同样,沈三郎身上的伤也有许多是为了救他而
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心眼,甚至还有些小狡猾,而他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得家业便被安排往军中发展,掌握一直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老爷子的苦心,他和大哥都明白。
多年的相处中,两人早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对方了。
就好像现在,面对沈三郎那有些赖皮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像养儿子而不是教导部下,唉,也许每个家中受宠的小儿子都这么样吧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朝沈三郎道“你就那么急着娶媳妇就不能在多等两年”
再等两三年,估计大势已定,再考虑成亲多好,至少省事不是
沈三郎献完殷勤,听军头开了口,脸上痞痞一笑,道“敢情,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巴不得今晚就洞房呢,哪里等得”
是的,军头家世好,不必像他们一样,不得军令不能返乡,人家早两年前就回家娶媳妇啦。
沈三郎徘徊在军头营帐的门外,忽见帐帘一动,狗子从里头走了出了。他请了几天假,这几天都归狗子在军头营帐轮值。
沈三郎连忙朝他招手,狗子四下瞥了一眼,两人才凑到不远处嘀咕起来。
“怎么样军头现在可有空闲了”沈三郎从城里回来还没见到军头。
他也知道由于明旨的关系,兵营的头领们现在正是最最忙的时候,所以,他自己的私事再急也得忍着,等军头空闲了才能去烦他。
狗子朝营帐里面一扬下巴,又点点头,沈三郎朝他拱手谢过,连忙站好朝里头喊了一声求见。
“还不滚进来”
沈三郎滚了进去。
刚一进营帐的门儿,眼睛还没来得及适应里头的昏暗,便觉得一股风声异动袭来,他连忙一闪身,长臂一捞,果然手中多了个物件。
哟,是块不错的砚台
沈三郎举到眼前仔细一看,里头还有一团堪比浆糊的黏糊糊的墨汁,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走心的,竟然把墨给磨成这样。
他朝上不远处端着脸的军头嘻嘻一笑,“多谢军头打赏”然后熟门熟路地找了块抹布把砚台蹭干净了就往怀里揣。
“又去哪儿鬼混了”说着,军头的身影已经到了近前,劈手夺回砚台,接着又踹过来一只脚“还不滚过来研磨”。
樊天同这两天被轮休的事搞得心气起伏,身边经常服侍笔墨的沈三郎又请假不在,弄得他想写个东西都不能顺手,听得他在外头跟人嘀嘀咕咕的,便喊了人进来,见到他这副贼精贼精的样子,虽然有些嫌弃到底顺气了些。
沈三郎立刻一挺身板儿,朝军头行了个军礼,然后笑嘻嘻地忙活起来。
他不急着研磨,倒是先喊人送了一壶热水来,趁着水没到的功夫把军头常坐的椅子拉开来掸了又掸,再把上头的垫子拿出去拍了拍松软,才重新放好,请军头入座。
待热水来了,他给军头重新泡了茶,这才把另外一盏原本温热的水滴入砚台里,拿起墨条细细地画圈研磨。磨好一池墨,又铺纸、蘸笔,忙个不停,绝口不提自己来的目的。
樊天同舒服地坐在椅子上,瞧着沈三郎高大却异常灵活的身影忙来忙去,丝毫不显得笨拙,不由又头疼了起来。
他比沈三郎年长两三岁,因家世的关系,家中儿郎年少时就要被丢进兵营磨炼,他几乎跟沈三郎前后脚进得兵营。
他是从底层的士兵做起,沈三郎入伍如今有十年,在他身边就有八年多。可以说,两人少年相识,在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斗或战役中结下的生死之交。两人虽然身份有差别,但交情比自己家里的亲兄弟还深厚,还值得信赖。
可以说,他身上的伤,有不少是为沈三郎负的,同样,沈三郎身上的伤也有许多是为了救他而
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心眼,甚至还有些小狡猾,而他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得家业便被安排往军中发展,掌握一直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老爷子的苦心,他和大哥都明白。
多年的相处中,两人早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对方了。
就好像现在,面对沈三郎那有些赖皮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像养儿子而不是教导部下,唉,也许每个家中受宠的小儿子都这么样吧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朝沈三郎道“你就那么急着娶媳妇就不能在多等两年”
再等两三年,估计大势已定,再考虑成亲多好,至少省事不是
沈三郎献完殷勤,听军头开了口,脸上痞痞一笑,道“敢情,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巴不得今晚就洞房呢,哪里等得”
是的,军头家世好,不必像他们一样,不得军令不能返乡,人家早两年前就回家娶媳妇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