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畜生应该千刀万剐”
“天哪作为一个女儿的母亲,我看完浑身发抖,气到喘不过气一定要死刑求让他死刑”
“他还是个孩子,请一定不要放过他好吗微笑”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网友们对此案的讨论都十分激烈。并在男童的供词被曝光时,众人的气焰燃到了最高点。
“我到那个楼找我同学玩,后来他没在家,我就回去了。”
“我觉得她很讨厌,太调皮了,想要教训一下她。而且,扔下去挺好玩的。”
“我没有什么感觉啊回家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有什么好说的”
“推下去前她还笑着叫我哥哥,像个傻子。”
事件发酵,舆论对此男童进行了狂轰乱炸时的讨伐。
然而现实残忍,时间也无情,男童最终只受到了关押进少管所的惩罚,该案件也日渐淡出了互联网。
序幕结尾,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我国刑法有关刑事责任年限的条规
1十四岁之前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2十四至十六岁严重的刑事犯罪负刑事责任,严重的刑事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不包括走私毒品等、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十六岁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
4十四至十八岁的刑判时比照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5周岁从身份证上生日当天过后零点之后起算,例a2015年1月1日十四岁生日,1月2日零点开始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而案发当时,男童叶南年仅十二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