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一卷不落看了两年多, 所以墨书巷的套路我已经非常了解了。它小说本子出得很快, 多的时候一个月能出五本, 少的时候会出一本。这样大的体量, 显然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它的背后应该有个很大的写书团体,而且很显然, 里面有一个人是主笔,主笔写的故事经常作为主打故事, 被印在最前头。但是主笔并不勤奋,反而有些懒, 一年到头大概也就能写个十二篇倒也算规律,每个月都能有一篇。

    虽然相对较懒,但主笔写的却是最好看的, 其角色和花样总是别人之前没有写过的, 且不说其文思若九天银河璀璨绮丽,其笔触若旷野白马逍遥不羁, 大俗大雅,大白大辱,不拘一格, 信手拈来。

    天下万物在其笔下无不鲜活起来, 哪怕是两个锤子都能在互相敲击中深深相爱。

    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每次看到主打故事,我都恨不得焚香沐浴后, 再回来双手捧着, 虔诚拜读。

    甚至有时候实在喜欢, 还会多给墨书巷老板银子,嘱咐他转赠给主笔大人,并不是催更的意思,就是希望主笔大人吃好穿好,开心快乐,长命百岁,一直写下去。

    今日这篇主打,和他最近半年曾写过的温茶和软舌,玉箫和指腹,水晶砚和松烟墨,无根水和青蓑衣而言,风格大变,他居然开始写太后和宫妃这种大活人了我多少觉得有些奇怪。

    不过故事是没话说的,人物的心理状态描写很细腻,甚至让我也产生了莫大的共鸣。尤其是写到十六岁的宫妃出嫁当夜,见到那么多人簇拥着皇帝陛下,撩来拨去,讲这说那,就觉得分外无趣,只能边喝小酒,边脑补陛下与诸位妃子困觉的场面,来勉强振奋精神,不让自己打盹。

    但宫妃后来就不无聊了,因为她注意到了太后。太后年纪轻轻,丈夫已归西,继子是皇帝,轻松做老大,简直是人生赢家,非常令人艳羡。尤其是太后长得实在好看,不由就想多看两眼。

    后来又见过几次,宫妃发现太后不但人美,性格也有意思,虽然时常故作端庄,但一不小心就可爱一把,宫妃每每看到都心旌摇荡,脑袋炸花,很想找个机会,跟她多多见面。

    如果有可能,一起喝个小酒,划个小拳,互相抱抱,彼此摸摸,也是好的。

    书中有句原话,是这样说的“太后看着每一寸肌肤都很细滑软嫩,摸起来手感必定很好。宫妃在心中默默起誓,愿与陛下永不相见,换与太后一夜缠绵。”

    娘嗳。

    不愧是主笔,真的很敢写呢。

    我越看越兴奋,甚至忘了还在旁边跺脚的姜初照,想来神情愈发荡漾,目光逐渐迷离,所以姜初照一时气急把书从我手上夺了回去。

    他拿书的手都在抖,一双美目瞪成铜铃状“朕是让你看看写得多荒唐,你竟然看上瘾了”

    我沧桑地望向他。

    想说些什么来反驳,但又觉得很无力。

    他骂得对,哀家完全没看出荒唐,反而有点上头,很想一气看完,如果条件允许,甚至还很想往主笔大人手里递银子,求他把这个故事长年累月地搞下去。

    姜初照大概是觉得靠哀家自己反省是反省不出什么东西来的,于是坐在椅子上,指着篇名,边提醒边质问“太后不觉得这故事有问题吗”

    我点头“确实是有问题的,哀家觉得宫妃既然喜欢太后,就应该大胆说出来,不要暗戳戳藏心里,她不讲,太后怎么知晓呢”

    “”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怕讲出来,太后不喜欢她,甚至会打她。虽然不知道书里的太后是什么样子,但是哀家这个太后,肯定是喜欢儿媳的,即便是对哀家讲出这些来,哀家也不舍得动手,反而。”

    “反而会窃喜吧”姜初照打断我的话,眼眶和脸颊都气到发红,“你可真行啊,朕以为你当初说想要儿媳,只是随便说说,过一阵子就放下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竟然一直惦记,明面上夸奖赞赏,背地里喝酒泡汤,什么过分你做什么,反正不怕把朕给气崩。”

    我忍不住皱眉“你说得太过分了,都是光明正大的事儿,你为什么还分明面背地的,哀家所做诸事,都能拿得上台面,就连泡汤,也是陈太医大力推荐的。”

    他闻言剑眉倒竖,又把墨书巷的小说本子砸在地上。

    我赶紧跑过去捡起来,吹了吹灰尘揣进怀里。

    “这时候倒是不骇脏了,”他语气陡然转凉,“看来是真的宝贝它。”

    他真气人呀,知道我骇脏还故意给我指出来。

    我暗暗愤慨,抿嘴劝说自己“晨间时候丫头们清扫过地板,所以也没有很脏。”

    姜初照左手撑住额头,右手捂住胸口,跟气蒙了的乔正堂有那么点像“你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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