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的嗓子,和忍耐着没有抬起来去摸鼻子的手,却是说明了,他略有些尴尬讪讪的小情绪。
    看来这位小姐现在这是还在生气啊至于气的是什么,埃菲尔德下意识跳开了另一种可能,只觉得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那番话惹到了人家。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后,埃菲尔德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今天他和一些贵族子弟约好了,要去看一场歌舞剧,自从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白天到各处游玩跑马,晚上去参加一些宴会,两年过去,他能感觉得到,叔叔对他的监视与戒备,已经开始放松了,而相应的,他眼中的轻视却是越发的浓郁了。
    临走之前,埃菲尔德吩咐管家,“照顾好莱特小姐。”
    老管家冲着他恭敬的弯了弯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这位老管家,明面上是埃菲尔德的管家,实际上却是国王派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而国王不知道的是,这老管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前国王的隐秘心腹,所以,破开他套娃一般的伪装,他本质上,其实还是埃菲尔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终于带了女人回来,老管家的心情还是非常的欣慰的,因着这个原因,即便是没有埃菲尔德的吩咐,他对林仙仙也是不会不尽心的。
    所以,给林仙仙端来了纸笔的侍女,同时还给她端来了各种水果和糕点,甚至姿态恭敬的让林仙仙有事儿尽管传唤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态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丝熟悉的谄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么吗
    林仙仙瘪了瘪嘴,决定不去想它,不过心里的气却还是消下去了几分。
    她拿起羽毛笔,新奇的在纸上写了两个单词,说实话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实不太好用,一个是羽毛杆有点细,不太好抓握,再一个就是羽毛笔的笔尖,写出来的字笔墨不太均匀,这可能和她用得还比较生疏有一定的关系,不过对于林仙仙而言,它确实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觉得,用这样的笔,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便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只基础百变笔,这支笔的舒适度和好用程度都是达标的,甚至可以说,肯定比她原生世界里买到的笔好用,除了这个基础的特点外,它还能够在使用感不变的情况下,变幻外形伪装成各种笔,最关键的一点是,它够便宜。
    而且,它笔体里的自带笔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绍上面说,就算是一直不间断的用,也能用上个一千年。
    当然,想用当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只要让它的笔尖接触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动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没用完,就想要更换墨水,你也可以先选择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干净之后,再去吸你想要更换的墨水。
    林仙仙觉得,这个功能以后备不住还能当个储水功能来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携。
    林仙仙拿到了这支笔后,便将它的外形给设置成了羽毛笔的样子。
    做戏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纸笔一并端过来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故事。
    可是,选什么题材好呢哎呀选材有点多啊选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玄幻的还是现实的,热血向还是爱情向呢
    林仙仙参考了一下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剧目,大多都是一些类似茶花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爱情悲剧。
    类似这样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写不出来,只是这个和她习惯的文风区别太大了,风格也太压抑,简而言之,写类似的小说,对她来说是个hard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一定能够将小说给写好。
    同时,林仙仙觉得,这一类小说的市场应该已经饱和了,写一个类似的出来,难免会被人给拉来比较,她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优势啊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不说,说不定还会攒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见的,选这种题材的话,她写文写的不会太开心,权衡之下,林仙仙还是放弃了这条被别人给验证过的路。
    作者有话要说一开始码字就犯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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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靴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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